經文:列王紀上2:1-4; 15:4-5
引言:從結局開始
今天分享的經文,列王紀上2:1-4,是大衛臨終的遺言。其實這篇遺囑從 v2 開始直到 v9,提到一些大衛囑咐所羅門要做的事情,包括要懲罰某些人、又要報答某些人。但是在囑咐這些事情之前,大衛先囑咐所羅門:「要遵守耶華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因為這是關乎國家興亡的。大衛說,神應許過,只要他的子孫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的行在神面前,他的國就可以延續。
然而歷史的發展卻讓我們看見,事情是按著人的軟弱發生。假如歷史是一個故事,故事的結局記載在列王紀下25:1-12,和歷代志下36:22-23。
I. 國分南北卻不致消滅
儘管大衛臨死時千叮萬囑,所羅門和他的後人始終未能夠盡心盡意誠誠實實的遵守主的道,以致以色列不但國家分裂,而且先後亡國。然而因著神的大能,在亡國之後70年,他們有機會重回故土,重建聖殿、重新生活。
這件亡國被擄事件發生在主前586年,與大衛臨終相隔了370幾年,期間發生的事情都記載在列王紀和歷代志裡面。然而仔細讀進去,我們會發現,這兩卷書都沒有詳細記載一些所謂歷史大事,這兩卷書裡面記載的是一個一個活生生的人;透過這些人,神讓我們看見祂對以色列的不離不棄,看見祂怎樣陶造祂的子民。
往後我會跟你思想列王紀裡面的人物;今天我先跟你看以色列這三百多年的王國歷史。
(1) 國分南北
以色列自掃羅開始直到所羅門,一般稱為「聯合王國時期」。來到所羅門的時候,神預言國家將要分裂。為甚麼呢?列王紀上 11:9-13 這樣說:「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
就是這樣,到所羅門的兒子登基之後,以色列就分裂為南北兩國。北國以色列共有十個支派,南國猶大,就只有猶大支派。
南北兩國的情況在某些方面有很大的分別,在另一些方面則相似。相似的是,他們都在信仰上、在社會倫理道德上得罪神。這些我們遲一些有機會再看。
南北兩國最大的分別是在政治局勢方面。北國以色列比南國早一百多年亡國。從分裂到亡國差不多二百年裡面,北國一共經歷了九個王朝、十九個君王統治;每個王朝都是以血腥暴力來更替的。在信仰上,整段歷史裡面,北國人都是拜金牛犢的;而所有統治的君王都是拜外邦偶像的。主前 721 年亡國之後,北國百姓被遷徙到其他地方,又有外邦人被遷進以色列境內,在互相通婚之下導致血統摻雜;所以十個支派後來已經不再可以辨認的了。
而南國猶大,在亡國之前經歷了二十個君王的統治,不過他們全都是承繼大衛的血統,所以只是一個王朝;而承繼王位的都是父傳子、或兄弟相傳,沒有經過鬥爭。在信仰上,南國一直保持在耶路撒冷的敬拜;二十個君王裡面,有六個是好的。主前 586 年亡國,國內大部分的人都被擄到巴比倫,在那裡他們可以保持著自己群體聚居,與外邦人隔開,因而維持了純正的猶太人血統。所以當七十年之後返回耶路撒冷的時候,有不少人可以追溯自己的祖先,證明自己屬於哪一個宗族。
(2) 不致消滅(王上11:12-13)
這樣概括的比較之下,我們發現南北兩國之間的差異並不是偶然的。當然我們可以從人間政治的角度來分析,十支派跟猶大怎樣從起初就不和、南北國統治者如何利用信仰來作為統治手段,或者說亞述、巴比倫、波斯三個帝國對於戰敗國有怎樣不同的政策……諸如此類。然而在聖經裡面卻只是給了我們一個解釋:是因大衛的緣故。
在剛才看的那一段列王紀上11章的經文,我們再看 v12-13:「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兩次提到「要因大衛」:因大衛的緣故,事情要延遲發生;因大衛的緣故,還剩一個支派給大衛的後裔統治,讓大衛的國可以延續。
北國全然敗壞,南國不致消滅,唯一的原因是大衛。
II. 評價君王好壞的準則
我們讀列王紀,不能夠不留意大衛的影響。剛才說過,南國猶大二十個君王裡面有六個是好的。怎樣算是好呢?聖經評價所謂好與壞原來很簡單,「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就是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的就是壞。但仔細地看,原來好與壞也各自有不同的程度。
(1) 「壞」的三個類別:「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
我們先看壞的。聖經說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其中也可以分為三類:
(a)「不像大衛」:
第一類是不像大衛、不效法大衛的。
「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王上11:6)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王上15:3)
「約坦……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卻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王下16:2-3)
那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的王,沒有效法大衛跟從神,所以他們被神判為不好的。
(b)效法他列祖/父親的:
第二類是效法他們不敬畏神的列祖,或者父親。
「亞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他父親瑪拿西所行的一樣」(王下21:20)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王下23:32)
「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王下23:37)
「約雅斤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父親一切所行的」(王下24:9)
(c)效法外邦人:
第三類是不但止不效法大衛,而且還效法外邦人、或者效法北國以色列的王那樣的。
「約蘭……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下8:18)
「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王下8:27)
「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王下21:2)
(2) 「好」的三個層次:「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
然後,我們看怎樣算是好的。聖經說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也有三個層次:
(a)第一個層次是「效法他父親」:
「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上22:43)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下12:2)
「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不如他祖大衛,乃效法他父約阿施一切所行的」(王下14:3)。算不錯了,但仍然比不上大衛。
「亞撒利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王下15:3)
(b)第二個層次是「效法大衛」:
「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上15:11)
「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王下18:3)
(c)第三個層次是「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
只有一個王被記載:「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王下22:2)。約西亞做了甚麼呢?我建議你仔細讀列王紀下22-23章和歷代志下34-35章;每一次讀我都深受感動。
III. 大衛配得有此榮譽?
我們從這些經文看見,神以大衛來做準則去評定一個君王是好定是壞。大衛的生命有甚麼質素,以致他有這樣的榮譽呢?
讓我們回來看今天的經文:列王紀上2:1-4:「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做甚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1) 記念神的家:
大衛是否叫所羅門死守著一些「律例、誡命、典章、法度」呢?在這段經文裡面,大衛提到神向他的應許。
這個應許記載在撒母耳記下7:1-16:「王住在自己宮中,耶和華使他安靖,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那時,王對先知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拿單對王說:你可以照你的心意而行,因為耶和華與你同在。當夜,耶和華的話臨到拿單說:你去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豈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呢?自從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今日,我未曾住過殿宇,常在會幕和帳幕中行走。凡我同以色列人所走的地方,我何曾向以色列一支派的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以色列的說:你們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現在,你要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跟從羊群,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凶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他們,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神向大衛這樣應許的時候,原來是大衛有意為神建造聖殿的時候。經文 v1-7 裡面提到的「宮、殿宇」,原本是同一個字;而 v8-16 裡面提到的「家、家室」也是同一個字。大衛在自己家裡平靜安穩的時候,想到神的約櫃「無家可歸」,於是立意要為神建立一個家。因著大衛的這一份心思,神應許要為他建立他的家,永遠堅定。
大衛囑咐所羅門說,神答應過,要是他能夠「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神面前」,神就會實現這個應許:大衛的家必定在神面前永遠堅立。
很明顯大衛不是吩咐所羅門要死守一些「律例、誡命、典章、法度」。在撒母耳記下 7:1-16 的經文,我們看見,神這個應許並不是獎勵大衛遵守律法、規行矩步;乃是神悅納大衛對神的心思。正如經文所說,神不需要殿宇,祂已經自足、一無缺欠;然而,他悅納人想念祂,祂喜悅人記掛著祂的事情。
大衛值得我們學習的是,他心裡面是真的想念神、真的記掛神的事情。換做我們,當神說用不著你參與建造聖殿的工作,大概我們大部分人都會心安理得,不再想這事。可大衛不是這樣。你可以看歷代志上22至29章,就會看見,儘管神不用他建造聖殿,大衛仍然為聖殿的各方面籌備:儲備金銀、安排物資、編排事奉人手……,讓我們看見,大衛是真的一心一意要為神的家出一分力,並不是要得到甚麼獎賞或者回報。
(2) 心緊靠神:
大衛的生命裡面還有甚麼質素,以致神以他作為好的準則呢?我們看列王紀上15:4-5:「然而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這兩節經文可算是對大衛一生的蓋官定論。儘管神喜悅大衛,聖經也稱大衛做「合神心意的人」(撒上13:14),這並不表示大衛是完美無瑕。世上沒有完美的人,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其實大衛一生裡面不止一次得罪神,不過唯有這一件「赫人烏利亞事件」成為他的污點。這件事記載在撒母耳記下11-12章。我不在這裡詳細看這件事了。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大衛在犯罪之後、當神責備他的時候,他怎樣回應。
撒耳母記下12:13記載,拿單先知責備他的時候,大衛就只是說了一句話:「我得罪耶和華了!」要承認自己犯錯不是容易的。之前的掃羅就是不願意承認自己犯錯,三番四次找藉口解釋。可能我們也是這樣,很多時人都是傾向找藉口,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有時候也會將責任推給別人、推給環境。大衛沒有這樣做。他不但馬上承認過錯,而且向神深切悔罪。詩篇 51 篇就是他為這件事而寫的。我們來看其中幾節。詩篇 51:4 大衛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v10-11「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v17「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大衛明白他得罪神,招致責罰是神彰顯公義。然而他更加體會清潔的心、正直的靈是神恩典的賜予,不是我們自己可以做得到。當落在過犯之中,我們可以做的就只是回到神面前,全心謙卑、向神悔罪。
人是軟弱的,我們是會犯罪的。有時我們可能落在兩個極端,一個是不承認,為自己找藉口推搪。另一個極端是完全被罪壓傷,不相信神要赦免我們。然而大衛給我們的榜樣是,就算是軟弱跌倒、落在罪惡過犯之中,我們仍然要來尋求神,不是「可以」來尋求神,而是「要」來尋求神。不要容讓自己在罪的憂傷裡面放棄,而是更要來靠緊神,因為神有憐憫、有恩典,祂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祂願意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
詩篇 51:12-14,大衛禱告說「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大衛不單止沒有落在兩個極端之中,他領受了赦罪的恩典、得著拯救之後,他還進一步將神的道指教人、歌唱神的公義。大衛讓我們看見,軟弱之中、犯罪之後,我們仍然可以靠著神繼續有力前行,只要我們來接受祂赦罪的恩典。
(3) 全是恩典:
大衛的生命裡面還有一個值得我們思想的質素,以致神以將他為「好」的準則。我們看撒母耳記下23:3-5「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為我成就嗎?」
這段經文是大衛晚年的時候所作的一首詩歌;雖然我們不知道他是在甚麼場合之下寫這首詩歌,不過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看見大衛對於自己的認知,以致他更深體會,一切全是恩典。
v3-4 說出一個神喜悅的君王應該是怎樣的:他應該以公義治理人民,也應該是敬畏神的。我們都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統治的人理當如此,不過我們也知道這並不是必然的,就正如大衛在 v5 接著說:「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我們跟大衛一樣,知道他並非如此,在「赫人烏利亞事件」上面,大衛既不是「以公義治理人民」,也沒有敬畏神。
當然大衛也不是神眼中的惡人。事實上,年輕時的大衛行為正直、作事公義。當他被掃羅追殺的時候,有兩次機會他可以輕而易舉就殺害掃羅,但他都沒有那樣做,只因為他尊重掃羅是神的受膏者。我們從詩篇 18 篇看見,大衛也曾經以為神揀選自己,是因為他的正直和公義。詩篇 18:20-26 這樣說:「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按著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神。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未曾丟棄。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潔,償還我。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然而那是年輕的大衛。來到晚年,大衛更深看見自己的軟弱。儘管他年少時如何敬畏神、如何遵行神的道,如何保持自己手潔心清,有一天他犯了錯、得罪神,帶來家庭的巨變,刀劍、淫亂的禍害不斷。「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才是大衛一生的寫照。
然而,大衛的一生卻不是停在這裡。撒母耳記下 23:5 大衛說:「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為我成就麼?」蓋官定論,大衛不是慈愛的人、不是完全的人,也不是清潔的人,神卻與他立永遠的約。永遠的約,就是永遠的約。不因為大衛行為不再正直、作事不再公義而有妨礙,因為守約的是耶和華。
早一陣子,有機會聽一位講員分享這段經文,他不但幫助我們從這段經文看見神的恩慈、憐憫,看見神的永約不會因人的行為有所動搖。他更幫助我們看得更深更廣。
在馬太福音第 1 章記載了耶穌基督的家譜。在 1:6 提到大衛時說:「耶西生大衛。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家譜裡面記載大衛的後裔時,為甚麼偏偏要特別記著「烏利亞」這個名字呢?他大可以像其他名字那樣,只說「耶西生大衛,大衛生所羅門」,或者說「大衛從拔示巴氏生所羅門」,但聖靈卻感動人在記載耶穌基督家譜的時候,特意留下「烏利亞」這個名字。
假如神真的好像大衛年輕時所說的:「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晚年的大衛根本就沒有機會這樣回顧自己的一生。假如神真是這樣對待我們,根本沒有一個人可以活得過一天。上帝卻不是這樣。
烏利亞的名字在耶穌基督的家譜出現,是提醒我們,神不是按照我們是否慈愛、是否完全、是否清潔來待我們。神是按照祂的慈愛、祂的憐憫、祂的恩慈來待我們。上帝容許「赫人烏利亞事件」出現在耶穌基督的家譜,是要讓我們看見,祂不介意我們的軟弱,即便是我們看自己那是何等不堪、何等污穢、何等羞恥,都不影響神的恩慈。
神就是這樣無條件地接受一個這麼軟弱、甚至常常犯罪的我們。唯有我們願意接受這樣的赦罪,我們才明白何謂恩典。
我喜歡讀聖經人物。因為聖經裡面,除了耶穌之外,沒有一個人是無瑕無疵的。神也不要我們裝扮作無瑕無疵;甚至神也不要我們努力做到無瑕無疵,因為根本沒有人做得到。
大衛說:「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為我成就麼?」神揀選大衛,應許他的家他的國必定在神面前永遠堅立,並不是因為大衛「謹守律例、誡命、典章、法度」。大衛吩咐所羅門要「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神的面前」固然是要的,因為透過這些外在的行為,把我們內心對神的敬畏表現出來。但是讓大衛蒙神賜福的並不是這些行為。
神與大衛立永遠的約,是沒有理由的。大衛的見證是,在他的軟弱敗壞裡面,神並沒有丟棄他,神仍然繼續拯救他。唯一的解釋是:神的恩典。
就算是承繼大衛的那二十個君王之中大部分都是得罪神的,神仍然持守祂對大衛的承諾,讓他的國永遠堅立。剛才說故事的結局:歷代志下36章,就是記載了,當他們被擄到巴比倫之後,神以大能將他們領回。而且神透過先知預言,末後將會從大衛的後裔興起拯救者(耶30:9; 何3:5)。今天我們也可以見證,主耶穌就是承繼著大衛,成就永遠國度的那一位。
結語:盛載上帝的應許
從一個民族的歷史那麼闊的角度,讓我們回來看看我們自己。既然神以大衛作為「好」的準則,讓我們從他身上學習。
首先,讓我們學習大衛以神為念。他對神的家的思念、他願意為聖殿預備一切,這些都值得我們思想。
是甚麼讓大衛願意這樣為神的家花心思呢?
我們剛才看過,他不是為了要得到回報,或得到賞賜。在撒母耳記下 7:18-19,當先知拿單向大衛轉述了神的應許之後,大衛向神禱告說:「主耶和華啊,我是誰?我的家算甚麼,你竟使我到這地步呢?主耶和華啊,這在你眼中還看為小,又應許你僕人的家至於久遠;主耶和華啊,這豈是人所常遇的事嗎?」
大衛從開始起意為神建造聖殿,到他持續為聖殿預備一切,推動著他的是對神一份感恩的心。大衛很深的體會神對他的恩情不是「人所常遇的事」。也許這句經文值得我們咀嚼:我們所領受的,不是人所常遇的事。神不一定要施恩給我們,神不一定要拯救我們的。救恩的奧秘是聖靈感動一些人接受福音,但有一些人始終拒絕。我們不知道為甚麼聖靈要感動我們、為甚麼神要拯救我們,但祂就是從萬人當中選上了我們。
大衛想念神的家,以神的事為念,是為了回應神在他身上所施的恩惠。要效法大衛,我們首先要學會數算恩典。有沒有看見臨到我們的事情是神的恩典呢?抑或只是想強求神成就我們自己的心意呢?做到、做不到某些事情;得到、得不到某些東西都是神的恩典。我們願不願意順服,就好像大衛那樣放下自己的想法,願神的旨意成就,並且看見是神的恩典呢?
大衛值得我們學效的第二方面,是他在軟弱之中緊靠神。仍然是恩典。
仍然是因為神的恩典,所以大衛在軟弱犯罪之後能夠緊靠神,沒有被罪咎感吞噬。很多時候,撒但會在我們內心控訴,讓我們覺得沒有面目來到神的面前尋求赦罪,或者令到我們以為要做許多的事情來補償。大衛不是這樣。他聽到神的責備就來到神面前悔罪,他清楚知道自己無能為力,他只尋求神的恩典。我不知道你的情況,假如你正在罪咎之中,假如你不肯定自己是否蒙神赦免,無須猶疑,你只需要來到神面前;不管你覺得自己的罪是何等大,不管你是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得罪神,只要放開心懷,坦然接受赦罪的恩典,你就可以從神支取力量走過每一天。
正如耶利米哀歌3:22所說:「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神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上帝的恩典憐憫是我們唯一的倚靠。
回應詩:【奇異的愛】《世紀頌讚》289 首
1.怎能如此,像我這樣罪人,也蒙寶血救贖大恩?
主為我受痛苦鞭傷,也為我死在十架上。
奇異的愛,怎能如此,我主我神為我受死?
2.我主離開天上寶座榮華,無限恩惠白白賜下,
謙卑虛己,顯彰慈愛,流血救贖亞當後代;
恩典憐愛,無涯無邊,罪人像我竟蒙厚愛!
3.我靈受困,多年在牢獄中,被罪包圍,黑暗重重;
主眼發出復活榮光,我靈甦醒,滿室光明!
枷鎖脫落,心靈獲釋,我就起來跟隨主行。
4.不再定罪,心中除盡憂愁,我擁有主並祂所有。
主內生活讓祂居首,穿起義袍聖潔無垢;
坦然無懼到寶座前,藉主救贖,獲得冠冕。
副歌:奇異的愛,怎能如此,我主我神竟為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