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30, 2005

永生不是賺的

經文:路加福音18:18-30

引言
大家可能都有搬家的經驗。假如現在告訴你,中午之前你就要離開香港、搬到另一個地方,只有一個多小時讓你收拾,你會帶走甚麼、留下甚麼?還有,你只可以帶一個人與你同去,你要帶走誰、留下誰?

一、永生不是賺的(vv18-21)
有一個官來問耶穌:「我應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想清楚一點,這問題本身就有一點問題;承受一些東西不需要做甚麼的啊,張開雙手接著就是了。但如果說要做一些甚麼來得到呢,那就不是承受,而是賺取了;我們當中很多人都是每一天上班去做一些事情,賺取金錢報酬。做做一些甚麼來得到的,是賺取。所以這個官其實是問:他應該做甚麼來賺取永生?

「做一些事情來賺取永生」這個想法,對我們來說一點不陌生。中國人傳統的想法就是這樣的:行善可以積福、好人有好報。

這個官的問題是:我應該做甚麼問題來賺取永生。當然,我的題目已經告訴你,永生不是賺的。但是這個官心裏卻認定耶穌一定有答案,所以來問祂。為甚麼他這麼肯定呢?我們看他怎樣稱呼耶穌,v18他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他覺得耶穌是善良的老師,是一個好人,可能在他心裏面覺得:永生與好人應該有一些關係,所以他就來問這個他認為是好人的耶穌。不過耶穌沒有馬上回答他,祂告訴這個官,只有上帝一位是良善的。很明顯,這個官口中的良善,跟耶穌所說神的良善是有分別的。

耶穌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是說,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任何一位是完美的、盡善的,也就是說:沒有誰是好的。而這位官口中所說的良善,是怎樣的呢?我們從耶穌的回答就可以看見。耶穌在v20用了十誡裏面關於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的誡命來回答他。由此可見,這個官口中所說的良善,是指行為為上做得好。他來問耶穌,認定耶穌有答案,正是看見耶穌的行為,覺得祂是一個好人。

我們看見這個官也是不差的。在v20-21,耶穌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何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說的這四個「不可」和一個「應當」,對這個官來說似乎沒有難度,他從小就遵守了。如果說行為上的良善,要做一個好人,這個官其實已經做到了。

可是,永生不是賺回來的。

二、憂愁因為「捨不得」(vv22-23)
在行為上表現良善、做一個好人,其實並不困難。我們的社會對好人有一個標準:當然他不是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他還要不抽煙、不酗酒、不賭錢、不現女人,如果再加上孝順父母、對人有多一點愛心,這可是十二分的好人。可是這個官來問耶穌的,卻不是如何做一個好人。他要問「如何可以承受永生、如何可以承受神的國」。這到這裏我們就發現,這個官做得還是不夠。要說承受永生,就不可以只講誡命之中的五條;如果用十誡來作標準,這個官只得五十分;v22耶穌說他「還缺少一件」。

如果用十誡來作標準,這個官應該缺少五件才對,怎麼說一件?要是我們參考另外一個故事,我們就明白這個官缺少的究竟是哪一件。讓我們看路加福音10:25-28的記載。「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跟這個官所問的竟然是一模一樣的問題,我們看當時耶穌怎麼樣回答。「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是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噫?好真的可以做一些事情來得到永生,作甚麼呢?「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回來路加福音18章,當這個官認為自己從小就遵守了律法要求的時候,耶穌讓他看見,他其實是缺少了 更加重要的一件:「愛神、愛人」。v22耶穌提議他「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假如這個官真的想要承受永生,耶穌說在你他一切良善的行為之外,還要將財富分給有需要的人,這就表示他能夠愛鄰舍如同自己;他還要來跟從耶穌,因為這樣就表示他能夠「盡心、盡性、盡力、盡意」來愛神。這個官怎樣作決定呢?

我們看見這個官的反應是「甚憂愁」。為甚麼憂愁呢?聖經說「因為他很富足」。讓我們看清楚,「他很富足」不是他憂愁的原因,他憂愁的原因是耶穌要他把財富與人分享,他捨不得;耶穌要他放下一切來跟從祂,他捨不得。他憂愁是因為「捨不得」。

三、撇下是「捨得」(vv28-30)
這個官問:我該作甚麼來承受永生?耶穌的答案是:「要承受永生不用作甚麼,只要你捨得。」很明顯,這個答案是他沒有想過的,也是他作不到的。

跟隨耶穌,真的要放棄一切嗎?我們看一看祂的門徒是不是這樣。v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彼得說他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如果承接上文來看,他是說錢財。不過我們從另外一個翻譯可以看見,門徒撇下的不單錢財。《現代中文譯本》是這樣的:「彼得說:你看,我們已經撇下我們的家來跟從你了。」彼得和其他門徒是撇下他們的「家」來跟從耶穌的。後面vv29-30耶穌也是這個意思,「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看來,好像是耶穌要跟從祂的人拋妻棄子、不盡家庭的責任。

不是,當然不是嘛。彼得說他和其他門徒「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已經撇下自己的家」,並不是真的說他們已經「不要老婆、不要家」。他們沒有這樣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彼得跟其他使徒四出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把妻子帶在身邊(林前9:5)。另外,我們相信彼得一直留著他的漁船,當耶穌升天以後,約翰福音記載他還想回去打魚(約21:3)。所以彼得和耶穌所說的「撇下」,不是真的拋開不管;而是跟這個官的態度作一個對比。這個官是「捨不得」,耶穌說的撇下是「捨得」。

耶穌說:「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意思是:那些為了天國的緣故,不會捨不得「家庭、親人」的,他必定在今世得到更多的回報,在來世得到永生。關鍵在於「捨得」。

四、誰能得救呢?(vv24-26)
那個官聽見耶穌的說話,就甚憂愁。耶穌看見他這樣憂愁,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是一個比喻,自然是有一點誇大,因此引起了當時的人一些困惑,那不就是說,有錢財的人沒有可能進入神的國嗎?當時的人反問了一句:「這樣,誰能得救呢?」

讓我來問一問大家,假如耶穌說:有錢財的人不會得救,那麼誰可以得救了?不就是沒有錢財的人嘛!

當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的時候,這些群眾口裏問耶穌「誰能得救」,心裏其實在想:「哪會有人願意為了進入神的國而放棄作財主的啊!」那個官的憂愁是因為他捨不得,這些群眾的心態可能也差不多。可是,讓我們不要以為這些群眾很壞,要是你有錢,你可能也會捨不得。即使我們不是財主,撫心自問,我們心底可能都有一些東西是我們捨不得的。或者是錢財、或者是家庭、或是你的工作、或者是某一個人,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家人、丈夫、妻子、父母、兒女…。剛才我問大家,要是你今天就要離開香港,你決定帶走,或者你帶不走的那些。每一個人心上總有一些東西是捨不得的,或是人、或是事。你心上的是甚麼呢?

事實上,要捨得又談何容易?捨得,就是假如因為天國的緣故真的要放棄,你也會願意的。今天我們可能都說得輕鬆,可是誰可以真的那麼肯定自己在那一個時刻可以甘心、情願、捨得、放棄自己最珍惜的人、最寶貴的東西?「這樣,誰可以得救呢?」

五、在人不能,在神卻能(v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上帝不會勉強從我們手上奪去我們所珍惜、所寶貴的。上帝只是盼望我們從「捨不得」,慢慢地變成「捨得」。

我們捨不得,有部分是情感的原因,不想跟所愛的人分離。可是,捨不得也有部分原因是我們害怕,不知道沒有了那些東西、或者失去了那一個人以後,會有甚麼後果。可是讓我們想清楚,我們捨不得並不是真的可以叫這些東西、這些人永遠存留。無論是愛人、親人,是錢財、產業,終有一天我們必定與他們分離;不管多麼的捨不得,終有一天我們還是要放手。在這裏上帝就成為我們的倚靠。

作母親的最是捨不得她的嬰孩,常常是寸步不離。可是,小朋友到兩、三歲的時候就要開始上幼兒園,媽媽不擔心嗎?要是學校的老師能夠給你信心,你信得過小朋友會得到好好的照顧,你自然會捨得把小朋友帶回幼兒園去。同樣地,要是我們信得過上帝,我們也可以捨得將我們所珍惜、所寶貴的交給祂照顧。

耶穌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以外,再沒有哪一個是完全美好的。上帝的心意是美好的,上帝對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美好的工作、上帝在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旅程都有美好的帶領、上帝為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郣定下美好的目的。唯有上帝是良善的,我們可以信得過祂。當我們害怕失去某些人、某些事、某些物件的時候,讓我們信得過上帝的安排、祂的心意、祂的目的都是良善的、是為我們的好處的。

上帝應許:「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的。」神希望我們捨得,不是要勉強奪去我們所珍惜、所寶貴的。上帝希望我們信得過祂的良善、信得過祂對我們的生命有美好的旨意。上帝希望我們信得過,即或我們因為神的緣故要放棄一些東西,祂能夠加倍的賞賜給我們。

當我們信得過上帝的時候,我們就會慢慢的從「捨不得」變成「捨得」。

結語
這個官來問耶穌:「我該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的回答是:「永生不是做甚麼賺回來的。去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表示你能夠愛鄰舍如同自己;你還要來跟從我,表示你願意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

但是這個官捨不得;他捨不得他的錢財,我們可以說他缺少了愛神、愛人的心。他捨不得他的錢財,也因為他信不過上帝。主耶穌勸他「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他卻信不過天上這家銀行、信不過上帝不是要強奪他所心愛的、他信不過上帝的心意是良善的。

弟兄姊妹,可能有一些東西、一些人也是我們捨不得的。讓我們在信仰的路上繼續經歷、認識神是我們信得過的,祂的美善、祂的應許是我們信得過的,好讓我們能夠把「捨不得」的人、事、物件都交給上帝,捨得為神的國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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