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今日是成長中心主日,我搜羅了少少關於成長中心的資料來考考大家:
(1)大家可知道成長中心是在哪一年正式註冊成立的?
如果沒有記錯,應該是2012年正式註冊成立的。
(2)大家可知道成長中心全名是甚麼呢?
全名是:「播道會樂恩福音堂成長中心」。
看這個名字就知道成長中心與教會有相當密切的關係了。
(3)那大家又可知道樂恩堂幾時決定成立「成長中心」的呢?
原來我們是在2011年11月27日的臨時會友大會上議決成立成長中心的。
不知道當時你是否在呢。
樂恩堂為甚麼成立一個成長中心呢?在召開這個臨時會友大會的時候,我們發出了一份《樂恩堂籌備社區服務中心建議計劃書》,當中提到開辦成長中心的使命,其中的第一點是:「回應神的大愛,愛鄰舍如己」。愛鄰舍如同自己是我們成立成長中心的理念。所以今日我跟大家思考一下「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功課。
I. 律法師的問題
讓我們回到今日的經文。我們再讀路加福音10:25-28「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不論這位律法師的動機是甚麼,耶穌都很認真的回答。「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個律法師提出的是一個關乎永生的問題。對這位熟悉律法的人,耶穌的回答也算是「考翻佢轉頭」。耶穌反問他:「你話呢?律法點講呢?」律法師就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就說:「答得好!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我們知道「永生」不是做甚麼換取得來的。舊約的觀念也不是這樣的。耶穌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可以翻譯做:「你這樣行,就必活着。」(參利未記18: 5)耶穌首先糾正這位律法師的觀念:愛神和愛鄰舍不是用來賺取永生的,而是人當盡的本份,「你這樣行,就必活着」。
II. 耶穌的回答
耶穌這樣說,令到律法師要為自己辯護。v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他的意思可能是:「我不是不想盡本份,不過誰是我的鄰舍,我好去愛他呢?」
翻查一下,聖經裏面,「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句說話只出現過一次,就是這裏了。大部分查經資料都告訴我們,這句經文是引申自利未記 19: 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不過這位律法師卻巧妙地將「愛人如己」變成了「愛鄰舍如同自己」。
固然「愛鄰舍」比「愛人」是較容易的。不過當耶穌說:「愛主你的神;又愛鄰舍如同自己」是當盡的本份的時候,這位律法師為了要為自己解釋,於是問「誰是我的鄰舍呢?」「愛人如己」範圍太闊了,「愛鄰舍如同自己」吧,「愛鄰舍」的範圍也太闊了,先介定「誰是我的鄰舍」吧。
這位律法師想將範圍再收窄。「誰是我的鄰舍呢?」潛台詞是:「誰不是我的鄰舍呢?」他想要分出哪些是他要去愛的,然後哪些是他不需要去理會的。耶穌沒有即時回答他這個問題,只說了一個故事。
這個故事是一個比喻,說到中間已經堵住這個律法師的口。v31-32這樣說:「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這一個被強盜打個半死的人,不是有誰知道他需要幫助來找着他的;他是「被遇見」的。耶穌給這位律法師的回答是,「誰是鄰舍、誰不是鄰舍,並不是由得人來選擇,而是遇見誰,誰就是了。」當然,好像故事中的祭司和利未人,遇見也看不見就另作別論。
III.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讓我們看看這個比喻。
我們一起讀 vv30-35「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3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故事很簡單,其實大家也很熟悉的了。
.一個人在路途上遇劫,被搶去財物,被打個半死,被丟在路上
.一個祭司、一個利未人偶然遇見他都從路上走了去
.一個撒馬利亞人偶然遇見他,上前用油和酒為他治療包裹
.扶他騎上了自己的牲口
.帶到店裏去照應
.拿出銀子來請店主照應,答應支付需要的費用
整個教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描述那個撒馬利亞人所做的事情。這個撒馬利亞人做了甚麼呢?在這段落裏面描述他的行動很多,首先我們看見,他與其他人一樣是在路上偶然經過的,也是與其他人一樣他看見這個受傷的人。但是與其他人不同,這個撒馬利亞人沒有視而不見。他停下自己的步伐,察看這個人的情況。他上前用油和酒為他清洗傷口、為他包紮,還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到店裏去照顧,第二日又請店裏的人繼續照顧,自己再上路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但承諾會回來支付其餘的款項。偶然遇上一個落在困境裏的人,這個撒馬利亞人為這個困境中的人解困。
「這個遇劫的人是不是自找的呢?」有時我們難免會尋找解釋,會問「點解?」,甚至會怪責受害的人:「他是不是不應該一個人獨自上路呢?他是不是應該騎一頭牲口,遇到賊人時也可以逃走呢?」或者說「一定是他沒有將財物收好,讓賊人見到喇……」。其實我們是不會知道原因的。人人都是走在這條路上,偏偏獨是他遇上了強盜。人生際遇就是沒有特定規律的、是不能夠解釋的。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不知道哪裏做錯了決定、不知道哪一個程序出錯,許多的不知道就落在困境之中,需要救援。而遇見的人是不是願意救援也半點不由人。
這個撒馬利亞人沒有視而不見。他停下自己的步伐,察看這個人的情況。他與其他人最不同的地方是他看見這個落在困境中的人「就動了慈心」。他的眼所見的與其他人所見的一樣,他的心卻不同。
然後耶穌問:「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遇見這個苦主的共有三個人,其實只分成兩類:視而不見的,和,停下來施予援手的。是不是耶穌說這個故事說得太簡單了呢?那兩個人沒有停下來,也許都有他們的苦衷呢?每個人總有自己生活的忙碌,總有自己要照顧的事情,也許他們要趕着完成更重要的工作。有一些人猜測,他們或許害怕自己沾了死屍變得不潔,要暫停在聖殿的工作,畢竟祭司和利未人在這方面都需要特別謹慎。耶穌沒有為他們解釋,也沒有指出他們是錯或沒有錯。祂只是指出那「動了慈心」的才算得上是鄰舍。
IV. 誰是鄰舍
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耶穌反問他:「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是憐憫他的」。
這個撒馬利亞人憐憫這個受傷的人並不是必然的。撒馬利亞人與猶太人雖然都居住在巴勒斯坦,也算是近鄰,但兩個民族之間卻累積了近千年的仇恨,在耶穌的時代他們是互不往來的鄰舍。猶太人甚至寧願走遠路,也不願意踏足撒馬利亞人的地方。耶穌在比喻裏刻意用兩個背負着民族仇恨的人物來構成一個極大的「不可能」,這個撒馬利亞人有充分的理由不幫助那受傷的人。我們每一天可能都遇上不同的人,可能有一些人也是你覺得最不可能幫助他的。但這個比喻卻讓我們看見,誰是鄰舍並不是人可以選擇的。我們卻要留意成為別人的鄰舍。
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耶穌問:「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是憐憫他的」。耶穌不是回答律法師的問題,祂用這個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將律法師的問題改變了,不是問「誰是我們的鄰舍?」,而是問「甚麼使人成為鄰舍?」「是憐憫。」去憐憫和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成為他們的鄰舍。鄰舍是為有需要的人存在的。若不能回應困苦中人的需要,就如故事中的祭司和利未人那樣,他們就不是鄰舍了。
然後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其實這個比喻已經很清楚,其實經文也已經很清楚了:「去照樣行吧」。很多時我們在咬文嚼字、在理念的討論裏面花時間,只造就空洞的知識卻沒有信仰的實踐。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去憐憫有需要的人,去向落在困苦當中的人施予援手,「去照樣行」。
結語
回到我們起初所說的,樂恩堂成立成長中心的使命,其中的一點是「回應神的大愛,愛鄰舍如同自己」。也許我們也會問「誰是我的鄰舍呢?」誰是樂恩堂的鄰舍呢?
按照這個比喻的邏輯,耶穌會反問我們:「樂恩堂憑甚麼成為別人的鄰舍呢?」
大角咀區幾十家教會和機構組成了一個「大角咀區教牧同工網絡」,每個月有一次團契聚會,也會定期合作舉辦一些服侍社區的活動。每年的晏架街聖誕嘉年華是其中之一。我們這幾年都有參與。記得有一次與一位「角網」的同工談到樂恩堂,他很坦誠的說,樂恩堂在大角咀區很獨特,有一些街坊只是我們才適合他們的。
毫無疑問,我們教會座落的位置也很有意思。我們棲身在這個商場剛剛好處於兩個截然不同的社區的中間,一邊是新建的私人屋苑,另一邊是面臨重建和另一批沒有機會重建的舊樓。我們是這兩批人的鄰舍 —— 假如我們願意去憐憫有需要的人,去向落在困苦中的人施予援手的話。
成長中心正是為這兩批不同的鄰舍提供服務。我們有各種不同的興趣班組,主要的學員就是來自新的私人屋苑的那一邊。另外我們有課餘托管服務,學員主要是來自基層的家庭,甚至大部分學員的學費是需要資助的。我們感恩有不少弟兄姊妹願意為這些學員提供資助。成長中心就是透過不同的服侍,成為受助者的鄰舍,為他們存在。
然而當成長中心服侍着這兩邊的街坊時、成為他們的鄰舍的時候,樂恩堂又如何呢?我們又如何呢?我們會不會將服侍「外判了」給成長中心,自己就再不聞不問呢?當然,我們中間不少弟兄姊妹是持續地、積極地參與成長中心的服侍的。譬如每次探訪海興大廈和附近基層的工作人員,但那仍然只是少數。大部分的我們可能已經對成長中心的工不大了了。
或許有多願意參與成長中心的服侍也只是外在的表徵,更根本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成為這個社區的鄰舍?我們有沒有看見我們所遇到的人落在怎樣的困苦之中?不只是舊區的基層人士,新區私人屋苑的中產家庭、夾心階層,他們有另一種苦況,同樣需要援助。
但問題的根本是,我們憑甚麼存在在大角咀區這裏呢?這裏會不會只是我們每個星期返來一兩次的聚會地點?在嘉運大廈 103號單位以外的其他都不是我關心的範圍呢?如果是這樣,樂恩堂在不在這裏也無所謂的。鄰舍是為有需要的人存在的。如果我們好像故事中的祭司和利未人那樣,始終埋首在自己的事情裏面,沒有憐憫的心,那我們也不能夠成為大角咀區的鄰舍。
我們來了嘉運大廈八年多了,我們的租約三年又三年的,又到了洽商續租的時間了,我們憑甚麼跟上帝說,「求神帶領我們續租成功呢?」
回應詩
"Let Your Heart be Broken" (youtube)
【讓你心破碎】《世紀頌讚》402首。版權:浸會
1.讓世界的需要破碎你的心:餓者願得飽足,傷者得安慰;
送上你的乾糧,施出一杯水,服侍人如耶穌─祂要使用你。
2.讓主愛的原則實踐在世上,藉你行動表彰基督今作王;
願永活的真道顯於你生活,向未聞未見的彰顯祂的國。
3.能助人確蒙福,服務是特權;讓世界的需要向你發挑戰;
凡人類有需要,當補足缺欠,讓主藉你表彰祂豐盛恩典。
4.藉行為讓信心切實得證明;領受主的救恩,當遵祂命令;
隨主腳蹤奔跑,奮勇不畏難,為主投入世間,關切人苦難。
5.願你異象清晰,你的心仁慈,常存主的愛心,到各處服侍;
讓弟兄的哀痛使你心破碎,奉獻財力、物資,施與不收回。
Sunday, October 30, 2016
Sunday, October 02, 2016
重建聖民(二)
經文:以斯拉記 9-10 章
引言
以斯拉帶領的第二次回歸,過程雖然遇到少少阻滯,就是起初沒有利未人,要等十多日才找到有利未人願意加入,但也算是順利。而且蒙神施恩的手幫助,只用了四個月就到達耶路撒冷,一路平安,沒有落在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然後,以斯拉的工作開始了。
記得上次提到以斯拉的身份,他出身祭司家族,又是通達的文士,他更是有王帝諭旨特派的高官。雖然如此,這並不表示以斯拉一個人可以處理所有的事務。
今日的經文讓我們看見,重建聖民的責任,不限於某些身份的人;所有屬於神的人都有份參與、應該參與。
I. 百姓得罪神(9: 1-4)
讓我們再看以斯拉記 9: 1-4「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3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4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裏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V1一開始的第一句是「這事做完了」,大概就是指到前面第8章尾所敘述的,以斯拉與回歸的百姓來到耶路撒冷,將帶來的金、銀、器皿過了秤交給祭司,又在聖殿獻上燔祭,將王的諭旨給了當地的官員,處理完所有這些實務的事情之後。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這些首領來向以斯拉說出當時百姓的狀況。是甚麼狀況呢?就是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更甚的是祭司和利未人都牽涉在內,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帶頭這樣做。(vv1-2)
這事在第10章v2, v10, v14, v18和 v44都多次提及。以色列人儘管因為得罪神而招致亡國被擄七十年,可惜當回歸耶路撒冷之後,他們並沒有汲取教訓,再次與不認識神的外邦人通婚,被異教的風俗習慣影響,再次走回得罪神的路上去,甚至祭司、利未人、首領、領袖都有份參與、帶頭這樣做。
百姓陷在這樣的罪裏面,當時的人是如何回應和面對的呢?
(1) 報信的人
首先我們看看那些將這個情況告訴以斯拉的人。
v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這些「眾首領」可能很急不及待,一等以斯拉處理完實務的事情之後,馬上向他說出百姓的罪。可見這些首領深深知道這是何等嚴重的事情,是刻不容緩的了,因為這事可能已經發生了一段不短的時間。
我們知道,以斯拉帶領的是第二次的回歸。與所羅巴伯帶領的第一次回歸相距了大概六十年。我相信百姓的罪是在這幾十年裏面點點滴滴積聚下來。有沒有人曾經為神發聲,指出他們的不是、呼籲他們回轉呢?可能也有的。我們在舊約瑪拉基書找到一些端倪。
學者一般相信瑪拉基先知傳講神話語的時間是在第一次回歸和第二次回歸之間。當時聖殿已經重建完成、恢復了獻祭。在耶路撒冷定居下來的百姓,也慢慢地產生了散漫的氣氛。在宗教上、倫理生活上都重蹈前人的覆轍。瑪拉基書提到的問題有好幾個,在這裏我只引用其中一段經文,是與以斯拉記這裏提及的罪有關的,在瑪拉基書2: 11-12:「11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12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回歸的人沒有汲取亡國的教訓,再次與外邦人通婚,惹神的憤怒。以至先知責備他們,甚至警告神要將他們剪除也無用。這樣的罪延續到以斯拉,甚至再遲些,尼希米的時期。
雖然如此,我們卻看見有一些人覺得不可以坐視不理。然而他們卻苦無對策,因為帶頭的是首領和官長,甚至祭司、利未人也有份。他們只能夠等待合適時機。所以當以斯拉來到,他們就急不及待要將情況告知。
(2) 因神的言語戰兢的人
除了這些報信的人之外,還有一批人也因為百姓的罪不能心安的,在9:4 形容他們是「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在10:3再次提到這些是「因神命令戰兢之人」。
這些人也許不是突出的人物,只是平民百姓,也許他們更是無權無勢、人微言輕,沒有誰將他們放在眼內,可是他們敬畏神的心卻不受影響。當首領官長帶頭犯罪的時候,他們因着神的命令、因着神的話語戰兢,因為他們認識神,知道聖潔的神不會對百姓的罪坐視不理。他們也同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一樣,等待神的工作臨到。
(3) 以斯拉
面對百姓犯罪得罪神,以斯拉的回應也給我們很大的提醒。9:3說,以斯拉「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還有 v5「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
「撕裂衣服和外袍」和「拔了頭髮和鬍鬚」,都是表達極度哀痛的情緒。經文 v3和v4 也兩次形容以斯拉「驚懼憂悶」。百姓的罪,令到以斯拉極度哀痛,又驚懼憂悶。因為當以斯拉回顧自己民族得罪神的歷史,體會亡國正是因為他們跟隨外邦人拜偶像離棄神,但百姓竟然沒有學到教訓,竟然再次得罪神,再次惹神的憤怒,辜負了神帶領他們回歸的恩情。所以他驚懼憂悶,心中愁苦,向神禱告。
小結
也許我們都看見一些事情不討神的喜悅,也許我們都覺得苦無對策,或者我們也自覺人微言輕,但我們是不是只讓事情發展下去呢?是不是只會無可奈何地說「係咁架喇!」甚至乾脆一走了之?
抑或我們會好像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那樣,好像那些因神的言語戰兢的人那樣,雖然自覺不能夠做甚麼,但仍然持守對神的敬畏,等待神工作的時機呢?無論是領袖,或是一般信徒,若看見在信仰群體裏面有得罪神的地方,都不應該視若無睹。可以怎樣做?最重要的是效法以斯拉那樣,為神的子民、為教會禱告,祈求神工作、潔淨教會。
II. 呼籲回轉(10: 1-4)
然而我們是不是能夠好像以斯拉那樣禱告,好像那些人那樣因神的言語戰兢呢?
(1) 以斯拉與眾民
10:1 這樣敘述:「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10: 6「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裏,到了那裏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裏悲傷。」
為着百姓得罪神的事情,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甚至「心裏悲傷」到一個地步不吃飯、不喝水。而聚集到以斯拉那裏的「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無不痛哭」。
大家有沒有試過禱告到痛哭?
有沒有試過為別人得罪神,禱告到痛哭?
有沒有試過為教會認罪,禱告到痛哭?
(2) 示迦尼
在禱告、痛哭之後,神給他們有力量積極面對。
讓我們一起讀10: 2-4「2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3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4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聚集的眾民中間有一個人名叫示迦尼。從10:26 知道,他的父親耶歇正是其中一個娶了外邦女子的人,而且很可能是拋妻棄子去娶外邦女子的。示迦尼看在眼裏卻不能夠做甚麼。直到以斯拉來到。
當以斯拉感到難過、傷痛,可能還沒有從驚懼憂悶裏面恢復過來的時候,示迦尼提出了積極的建議。吸引我注意的是在v2他說:「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也許眾民因為得罪神的人是權貴、是領袖而覺得束手無策,也許連以斯拉都因為回歸的百姓仍死不悔改而感到灰心失望,但示迦尼卻宣告:「還有指望」。不要因為現實的境況好像沒有出路而氣餒,不要因為要處理的人和事彷彿又大又難而灰心。「還有指望」,因為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祂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和恩惠。犯罪的人只要悔改回轉,無論他所犯的罪有多大,無論這個群體有多忘記神,總有指望。而且從示迦尼身上我們看見,只要是神喜悅的,不一定要由領袖牽頭,連以斯拉也需要示迦尼的勉勵,凡是因神命令戰兢的人都可以這樣彼此提醒和彼此激勵。
III. 以斯拉與百姓的互動(10: 5-14)
會不會你覺得氣餒、灰心,覺得對方沒有可能改變,說甚麼都是徒然的呢?原來在神裏面是有指望的!對於示迦尼的建議,以斯拉和眾百姓都有積極的回應。
(1) 以斯拉的要求與祭司利未人的回應
首先,v5以斯拉要求祭司和利未人起誓同意示迦尼的建議,離絕外邦妻子和他們的兒女。祭司、利未人「就起了誓」。接着,在v7-8「7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8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抄家」是亞達薜西王賦予以斯拉的職權。相比之下,使那些人「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可能是更重的刑罰,因為這是驅逐他們離開這個群體,他們不再是屬於神的子民。
(2) 以斯拉呼籲悔改與眾民的回應
百姓不敢不從。三日之內就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然後,以斯拉正式指出他們的罪,呼籲他們悔改。讓我們一起讀10: 10-14:「10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1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12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13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14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着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大家認為這些聚集的人知不知道他們「娶外邦的女子為妻」是得罪神的呢?很多時,犯錯的人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犯錯,只是沒有人指出他的過犯,他就很容易在罪中之樂繼續沉迷,自欺欺人的給自己許多藉口,甚至將自己的罪合理化。
不過,「你有罪了」並不是一句容易說的話。要指出別人犯錯,尤其是指出對方得罪神,總是會令人有很多的顧忌。可能我們會責難自己:「你又好OK咩?」我們也會怕對方也發出同樣挑戰:「你又做得好好咩?」我們也許又會覺得「自然有其他人跟他說,我犯不着做“醜人”吧!」或者,我們最大的顧慮是破壞彼此之間的和諧,令到大家見面時「面左左」尷尬。於是在群體裏面即使有得罪神的事情,我們只是「心照不宣」,或者在自己的小圈子熱烈議論,對犯錯的人卻繼續「若無其事」,談談天氣,說說世事。
以斯拉卻不是這樣。當人告訴他百姓的情況的時候,他即時作出回應。他禱告。
而且我們看見縱然他感到悲傷難過,他卻沒有魯莽衝動行事。從第7章開始,我們看見以斯拉是與神關係密切的人,他在自己的信仰裏經歷神的大能、倚靠神施恩的手幫助。在第9至10章我們又看見他因着百姓得罪神而驚懼憂悶,愁苦悲傷,為百姓俯伏禱告,哭泣認罪。然後,他接受示迦尼的建議,勸勉百姓一同悔改。
我們是不是願意效法以斯拉,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仰賴神的恩典和大能,好叫我們能夠守望着教會和弟兄姊妹呢?我們是不是願意向有罪的人發出指責和勸勉,那怕對方不高興呢?
在新約希伯來書3:13,神提醒我們:「總要趁着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3:13)「趁着還有今日」,趁着還有機會就要彼此相勸,否則,被罪迷惑的人會越走越遠,心裏越來越剛硬,之後想要勸導過來也是不可以了。
有沒有呢?在你的心裏面有沒有一些這樣的弟兄姊妹需要你「趁着還有今日」要好好地「相勸」,否則他「被罪迷惑」就太遲了的呢?抑或我們還是選擇繼續三緘其口,讓得罪神的人繼續偏行他的路呢?
以斯拉率直地指斥當時的百姓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1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當時會眾的回應也很正面,他們「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
IV. 百姓的回應(10: 15-44)
是不是以斯拉召集眾人,宣告他們的罪,人就都願意悔改呢?事情又不是這麼簡單的。不是每一個聽到勸勉的人都願意回轉的。在10: 15敘述了一個名單:「惟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這事,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這些人是公義阻擋這事的。
但另一方面,在vv18-19又記載了一些犯罪的祭司「應許必休他們的妻」,又「因有罪,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可惜在接着的 vv20-44列出了一個更長的名單,有祭司、利未人,有百姓,他們到最後是沒有回應的。
這三個名單給我們的提醒是:當犯罪的人被指出他們的過錯時候,有一些人會抗拒、有一些人會接受,也有一些人會消極不回應。也許我們要有心理準備,當冒險指出別人過錯的時候,願意聽從勸導的只是很少,抗拒和消極不理會的人卻是多的。那是否表示指出別人過錯是沒有意義的呢?我相信你知道不是的。雅各書5: 19-20 教導我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犯罪的人如果得不到提醒和勸導,繼續在罪裏面走下去,到最後他們會變成怎樣,可能沒有人能夠預知。但我們知道,神吩咐我們要提醒他,使他從迷路上轉回。
結語
當百姓陷在得罪神的事情裏面,我們看見屬神的人有三種回應。
第一是好像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或者好像那些因神言語戰兢的人那樣,等候神的時間,在等候的裏面,仍然持守對神的敬畏。
第二是好像示迦尼那樣,當大家都氣餒、灰心的時候,仍然看見神的恩典憐憫,宣告從神而來的指望。
第三是好像以斯拉那樣,為着百姓的罪,愁苦悲傷、禱告認罪。並且指出得罪神的那些事情,呼籲罪人回轉。
因為重建聖民的責任,不限於某些身份的人;所有屬於神的人都有份參與、應該參與。
引言
以斯拉帶領的第二次回歸,過程雖然遇到少少阻滯,就是起初沒有利未人,要等十多日才找到有利未人願意加入,但也算是順利。而且蒙神施恩的手幫助,只用了四個月就到達耶路撒冷,一路平安,沒有落在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然後,以斯拉的工作開始了。
記得上次提到以斯拉的身份,他出身祭司家族,又是通達的文士,他更是有王帝諭旨特派的高官。雖然如此,這並不表示以斯拉一個人可以處理所有的事務。
今日的經文讓我們看見,重建聖民的責任,不限於某些身份的人;所有屬於神的人都有份參與、應該參與。
I. 百姓得罪神(9: 1-4)
讓我們再看以斯拉記 9: 1-4「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3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4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裏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V1一開始的第一句是「這事做完了」,大概就是指到前面第8章尾所敘述的,以斯拉與回歸的百姓來到耶路撒冷,將帶來的金、銀、器皿過了秤交給祭司,又在聖殿獻上燔祭,將王的諭旨給了當地的官員,處理完所有這些實務的事情之後。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這些首領來向以斯拉說出當時百姓的狀況。是甚麼狀況呢?就是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更甚的是祭司和利未人都牽涉在內,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帶頭這樣做。(vv1-2)
這事在第10章v2, v10, v14, v18和 v44都多次提及。以色列人儘管因為得罪神而招致亡國被擄七十年,可惜當回歸耶路撒冷之後,他們並沒有汲取教訓,再次與不認識神的外邦人通婚,被異教的風俗習慣影響,再次走回得罪神的路上去,甚至祭司、利未人、首領、領袖都有份參與、帶頭這樣做。
百姓陷在這樣的罪裏面,當時的人是如何回應和面對的呢?
(1) 報信的人
首先我們看看那些將這個情況告訴以斯拉的人。
v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這些「眾首領」可能很急不及待,一等以斯拉處理完實務的事情之後,馬上向他說出百姓的罪。可見這些首領深深知道這是何等嚴重的事情,是刻不容緩的了,因為這事可能已經發生了一段不短的時間。
我們知道,以斯拉帶領的是第二次的回歸。與所羅巴伯帶領的第一次回歸相距了大概六十年。我相信百姓的罪是在這幾十年裏面點點滴滴積聚下來。有沒有人曾經為神發聲,指出他們的不是、呼籲他們回轉呢?可能也有的。我們在舊約瑪拉基書找到一些端倪。
學者一般相信瑪拉基先知傳講神話語的時間是在第一次回歸和第二次回歸之間。當時聖殿已經重建完成、恢復了獻祭。在耶路撒冷定居下來的百姓,也慢慢地產生了散漫的氣氛。在宗教上、倫理生活上都重蹈前人的覆轍。瑪拉基書提到的問題有好幾個,在這裏我只引用其中一段經文,是與以斯拉記這裏提及的罪有關的,在瑪拉基書2: 11-12:「11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12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回歸的人沒有汲取亡國的教訓,再次與外邦人通婚,惹神的憤怒。以至先知責備他們,甚至警告神要將他們剪除也無用。這樣的罪延續到以斯拉,甚至再遲些,尼希米的時期。
雖然如此,我們卻看見有一些人覺得不可以坐視不理。然而他們卻苦無對策,因為帶頭的是首領和官長,甚至祭司、利未人也有份。他們只能夠等待合適時機。所以當以斯拉來到,他們就急不及待要將情況告知。
(2) 因神的言語戰兢的人
除了這些報信的人之外,還有一批人也因為百姓的罪不能心安的,在9:4 形容他們是「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在10:3再次提到這些是「因神命令戰兢之人」。
這些人也許不是突出的人物,只是平民百姓,也許他們更是無權無勢、人微言輕,沒有誰將他們放在眼內,可是他們敬畏神的心卻不受影響。當首領官長帶頭犯罪的時候,他們因着神的命令、因着神的話語戰兢,因為他們認識神,知道聖潔的神不會對百姓的罪坐視不理。他們也同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一樣,等待神的工作臨到。
(3) 以斯拉
面對百姓犯罪得罪神,以斯拉的回應也給我們很大的提醒。9:3說,以斯拉「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還有 v5「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
「撕裂衣服和外袍」和「拔了頭髮和鬍鬚」,都是表達極度哀痛的情緒。經文 v3和v4 也兩次形容以斯拉「驚懼憂悶」。百姓的罪,令到以斯拉極度哀痛,又驚懼憂悶。因為當以斯拉回顧自己民族得罪神的歷史,體會亡國正是因為他們跟隨外邦人拜偶像離棄神,但百姓竟然沒有學到教訓,竟然再次得罪神,再次惹神的憤怒,辜負了神帶領他們回歸的恩情。所以他驚懼憂悶,心中愁苦,向神禱告。
小結
也許我們都看見一些事情不討神的喜悅,也許我們都覺得苦無對策,或者我們也自覺人微言輕,但我們是不是只讓事情發展下去呢?是不是只會無可奈何地說「係咁架喇!」甚至乾脆一走了之?
抑或我們會好像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那樣,好像那些因神的言語戰兢的人那樣,雖然自覺不能夠做甚麼,但仍然持守對神的敬畏,等待神工作的時機呢?無論是領袖,或是一般信徒,若看見在信仰群體裏面有得罪神的地方,都不應該視若無睹。可以怎樣做?最重要的是效法以斯拉那樣,為神的子民、為教會禱告,祈求神工作、潔淨教會。
II. 呼籲回轉(10: 1-4)
然而我們是不是能夠好像以斯拉那樣禱告,好像那些人那樣因神的言語戰兢呢?
(1) 以斯拉與眾民
10:1 這樣敘述:「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10: 6「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裏,到了那裏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裏悲傷。」
為着百姓得罪神的事情,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甚至「心裏悲傷」到一個地步不吃飯、不喝水。而聚集到以斯拉那裏的「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無不痛哭」。
大家有沒有試過禱告到痛哭?
有沒有試過為別人得罪神,禱告到痛哭?
有沒有試過為教會認罪,禱告到痛哭?
(2) 示迦尼
在禱告、痛哭之後,神給他們有力量積極面對。
讓我們一起讀10: 2-4「2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3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4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聚集的眾民中間有一個人名叫示迦尼。從10:26 知道,他的父親耶歇正是其中一個娶了外邦女子的人,而且很可能是拋妻棄子去娶外邦女子的。示迦尼看在眼裏卻不能夠做甚麼。直到以斯拉來到。
當以斯拉感到難過、傷痛,可能還沒有從驚懼憂悶裏面恢復過來的時候,示迦尼提出了積極的建議。吸引我注意的是在v2他說:「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也許眾民因為得罪神的人是權貴、是領袖而覺得束手無策,也許連以斯拉都因為回歸的百姓仍死不悔改而感到灰心失望,但示迦尼卻宣告:「還有指望」。不要因為現實的境況好像沒有出路而氣餒,不要因為要處理的人和事彷彿又大又難而灰心。「還有指望」,因為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祂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和恩惠。犯罪的人只要悔改回轉,無論他所犯的罪有多大,無論這個群體有多忘記神,總有指望。而且從示迦尼身上我們看見,只要是神喜悅的,不一定要由領袖牽頭,連以斯拉也需要示迦尼的勉勵,凡是因神命令戰兢的人都可以這樣彼此提醒和彼此激勵。
III. 以斯拉與百姓的互動(10: 5-14)
會不會你覺得氣餒、灰心,覺得對方沒有可能改變,說甚麼都是徒然的呢?原來在神裏面是有指望的!對於示迦尼的建議,以斯拉和眾百姓都有積極的回應。
(1) 以斯拉的要求與祭司利未人的回應
首先,v5以斯拉要求祭司和利未人起誓同意示迦尼的建議,離絕外邦妻子和他們的兒女。祭司、利未人「就起了誓」。接着,在v7-8「7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8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抄家」是亞達薜西王賦予以斯拉的職權。相比之下,使那些人「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可能是更重的刑罰,因為這是驅逐他們離開這個群體,他們不再是屬於神的子民。
(2) 以斯拉呼籲悔改與眾民的回應
百姓不敢不從。三日之內就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然後,以斯拉正式指出他們的罪,呼籲他們悔改。讓我們一起讀10: 10-14:「10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1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12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13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14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着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大家認為這些聚集的人知不知道他們「娶外邦的女子為妻」是得罪神的呢?很多時,犯錯的人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犯錯,只是沒有人指出他的過犯,他就很容易在罪中之樂繼續沉迷,自欺欺人的給自己許多藉口,甚至將自己的罪合理化。
不過,「你有罪了」並不是一句容易說的話。要指出別人犯錯,尤其是指出對方得罪神,總是會令人有很多的顧忌。可能我們會責難自己:「你又好OK咩?」我們也會怕對方也發出同樣挑戰:「你又做得好好咩?」我們也許又會覺得「自然有其他人跟他說,我犯不着做“醜人”吧!」或者,我們最大的顧慮是破壞彼此之間的和諧,令到大家見面時「面左左」尷尬。於是在群體裏面即使有得罪神的事情,我們只是「心照不宣」,或者在自己的小圈子熱烈議論,對犯錯的人卻繼續「若無其事」,談談天氣,說說世事。
以斯拉卻不是這樣。當人告訴他百姓的情況的時候,他即時作出回應。他禱告。
而且我們看見縱然他感到悲傷難過,他卻沒有魯莽衝動行事。從第7章開始,我們看見以斯拉是與神關係密切的人,他在自己的信仰裏經歷神的大能、倚靠神施恩的手幫助。在第9至10章我們又看見他因着百姓得罪神而驚懼憂悶,愁苦悲傷,為百姓俯伏禱告,哭泣認罪。然後,他接受示迦尼的建議,勸勉百姓一同悔改。
我們是不是願意效法以斯拉,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仰賴神的恩典和大能,好叫我們能夠守望着教會和弟兄姊妹呢?我們是不是願意向有罪的人發出指責和勸勉,那怕對方不高興呢?
在新約希伯來書3:13,神提醒我們:「總要趁着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3:13)「趁着還有今日」,趁着還有機會就要彼此相勸,否則,被罪迷惑的人會越走越遠,心裏越來越剛硬,之後想要勸導過來也是不可以了。
有沒有呢?在你的心裏面有沒有一些這樣的弟兄姊妹需要你「趁着還有今日」要好好地「相勸」,否則他「被罪迷惑」就太遲了的呢?抑或我們還是選擇繼續三緘其口,讓得罪神的人繼續偏行他的路呢?
以斯拉率直地指斥當時的百姓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1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當時會眾的回應也很正面,他們「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
IV. 百姓的回應(10: 15-44)
是不是以斯拉召集眾人,宣告他們的罪,人就都願意悔改呢?事情又不是這麼簡單的。不是每一個聽到勸勉的人都願意回轉的。在10: 15敘述了一個名單:「惟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這事,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這些人是公義阻擋這事的。
但另一方面,在vv18-19又記載了一些犯罪的祭司「應許必休他們的妻」,又「因有罪,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可惜在接着的 vv20-44列出了一個更長的名單,有祭司、利未人,有百姓,他們到最後是沒有回應的。
這三個名單給我們的提醒是:當犯罪的人被指出他們的過錯時候,有一些人會抗拒、有一些人會接受,也有一些人會消極不回應。也許我們要有心理準備,當冒險指出別人過錯的時候,願意聽從勸導的只是很少,抗拒和消極不理會的人卻是多的。那是否表示指出別人過錯是沒有意義的呢?我相信你知道不是的。雅各書5: 19-20 教導我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犯罪的人如果得不到提醒和勸導,繼續在罪裏面走下去,到最後他們會變成怎樣,可能沒有人能夠預知。但我們知道,神吩咐我們要提醒他,使他從迷路上轉回。
結語
當百姓陷在得罪神的事情裏面,我們看見屬神的人有三種回應。
第一是好像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或者好像那些因神言語戰兢的人那樣,等候神的時間,在等候的裏面,仍然持守對神的敬畏。
第二是好像示迦尼那樣,當大家都氣餒、灰心的時候,仍然看見神的恩典憐憫,宣告從神而來的指望。
第三是好像以斯拉那樣,為着百姓的罪,愁苦悲傷、禱告認罪。並且指出得罪神的那些事情,呼籲罪人回轉。
因為重建聖民的責任,不限於某些身份的人;所有屬於神的人都有份參與、應該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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