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斯拉記 9-10 章
引言
以斯拉帶領的第二次回歸,過程雖然遇到少少阻滯,就是起初沒有利未人,要等十多日才找到有利未人願意加入,但也算是順利。而且蒙神施恩的手幫助,只用了四個月就到達耶路撒冷,一路平安,沒有落在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然後,以斯拉的工作開始了。
記得上次提到以斯拉的身份,他出身祭司家族,又是通達的文士,他更是有王帝諭旨特派的高官。雖然如此,這並不表示以斯拉一個人可以處理所有的事務。
今日的經文讓我們看見,重建聖民的責任,不限於某些身份的人;所有屬於神的人都有份參與、應該參與。
I. 百姓得罪神(9: 1-4)
讓我們再看以斯拉記 9: 1-4「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3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4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裏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V1一開始的第一句是「這事做完了」,大概就是指到前面第8章尾所敘述的,以斯拉與回歸的百姓來到耶路撒冷,將帶來的金、銀、器皿過了秤交給祭司,又在聖殿獻上燔祭,將王的諭旨給了當地的官員,處理完所有這些實務的事情之後。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這些首領來向以斯拉說出當時百姓的狀況。是甚麼狀況呢?就是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更甚的是祭司和利未人都牽涉在內,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帶頭這樣做。(vv1-2)
這事在第10章v2, v10, v14, v18和 v44都多次提及。以色列人儘管因為得罪神而招致亡國被擄七十年,可惜當回歸耶路撒冷之後,他們並沒有汲取教訓,再次與不認識神的外邦人通婚,被異教的風俗習慣影響,再次走回得罪神的路上去,甚至祭司、利未人、首領、領袖都有份參與、帶頭這樣做。
百姓陷在這樣的罪裏面,當時的人是如何回應和面對的呢?
(1) 報信的人
首先我們看看那些將這個情況告訴以斯拉的人。
v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這些「眾首領」可能很急不及待,一等以斯拉處理完實務的事情之後,馬上向他說出百姓的罪。可見這些首領深深知道這是何等嚴重的事情,是刻不容緩的了,因為這事可能已經發生了一段不短的時間。
我們知道,以斯拉帶領的是第二次的回歸。與所羅巴伯帶領的第一次回歸相距了大概六十年。我相信百姓的罪是在這幾十年裏面點點滴滴積聚下來。有沒有人曾經為神發聲,指出他們的不是、呼籲他們回轉呢?可能也有的。我們在舊約瑪拉基書找到一些端倪。
學者一般相信瑪拉基先知傳講神話語的時間是在第一次回歸和第二次回歸之間。當時聖殿已經重建完成、恢復了獻祭。在耶路撒冷定居下來的百姓,也慢慢地產生了散漫的氣氛。在宗教上、倫理生活上都重蹈前人的覆轍。瑪拉基書提到的問題有好幾個,在這裏我只引用其中一段經文,是與以斯拉記這裏提及的罪有關的,在瑪拉基書2: 11-12:「11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12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回歸的人沒有汲取亡國的教訓,再次與外邦人通婚,惹神的憤怒。以至先知責備他們,甚至警告神要將他們剪除也無用。這樣的罪延續到以斯拉,甚至再遲些,尼希米的時期。
雖然如此,我們卻看見有一些人覺得不可以坐視不理。然而他們卻苦無對策,因為帶頭的是首領和官長,甚至祭司、利未人也有份。他們只能夠等待合適時機。所以當以斯拉來到,他們就急不及待要將情況告知。
(2) 因神的言語戰兢的人
除了這些報信的人之外,還有一批人也因為百姓的罪不能心安的,在9:4 形容他們是「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在10:3再次提到這些是「因神命令戰兢之人」。
這些人也許不是突出的人物,只是平民百姓,也許他們更是無權無勢、人微言輕,沒有誰將他們放在眼內,可是他們敬畏神的心卻不受影響。當首領官長帶頭犯罪的時候,他們因着神的命令、因着神的話語戰兢,因為他們認識神,知道聖潔的神不會對百姓的罪坐視不理。他們也同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一樣,等待神的工作臨到。
(3) 以斯拉
面對百姓犯罪得罪神,以斯拉的回應也給我們很大的提醒。9:3說,以斯拉「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還有 v5「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
「撕裂衣服和外袍」和「拔了頭髮和鬍鬚」,都是表達極度哀痛的情緒。經文 v3和v4 也兩次形容以斯拉「驚懼憂悶」。百姓的罪,令到以斯拉極度哀痛,又驚懼憂悶。因為當以斯拉回顧自己民族得罪神的歷史,體會亡國正是因為他們跟隨外邦人拜偶像離棄神,但百姓竟然沒有學到教訓,竟然再次得罪神,再次惹神的憤怒,辜負了神帶領他們回歸的恩情。所以他驚懼憂悶,心中愁苦,向神禱告。
小結
也許我們都看見一些事情不討神的喜悅,也許我們都覺得苦無對策,或者我們也自覺人微言輕,但我們是不是只讓事情發展下去呢?是不是只會無可奈何地說「係咁架喇!」甚至乾脆一走了之?
抑或我們會好像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那樣,好像那些因神的言語戰兢的人那樣,雖然自覺不能夠做甚麼,但仍然持守對神的敬畏,等待神工作的時機呢?無論是領袖,或是一般信徒,若看見在信仰群體裏面有得罪神的地方,都不應該視若無睹。可以怎樣做?最重要的是效法以斯拉那樣,為神的子民、為教會禱告,祈求神工作、潔淨教會。
II. 呼籲回轉(10: 1-4)
然而我們是不是能夠好像以斯拉那樣禱告,好像那些人那樣因神的言語戰兢呢?
(1) 以斯拉與眾民
10:1 這樣敘述:「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10: 6「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裏,到了那裏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裏悲傷。」
為着百姓得罪神的事情,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甚至「心裏悲傷」到一個地步不吃飯、不喝水。而聚集到以斯拉那裏的「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無不痛哭」。
大家有沒有試過禱告到痛哭?
有沒有試過為別人得罪神,禱告到痛哭?
有沒有試過為教會認罪,禱告到痛哭?
(2) 示迦尼
在禱告、痛哭之後,神給他們有力量積極面對。
讓我們一起讀10: 2-4「2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3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4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聚集的眾民中間有一個人名叫示迦尼。從10:26 知道,他的父親耶歇正是其中一個娶了外邦女子的人,而且很可能是拋妻棄子去娶外邦女子的。示迦尼看在眼裏卻不能夠做甚麼。直到以斯拉來到。
當以斯拉感到難過、傷痛,可能還沒有從驚懼憂悶裏面恢復過來的時候,示迦尼提出了積極的建議。吸引我注意的是在v2他說:「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也許眾民因為得罪神的人是權貴、是領袖而覺得束手無策,也許連以斯拉都因為回歸的百姓仍死不悔改而感到灰心失望,但示迦尼卻宣告:「還有指望」。不要因為現實的境況好像沒有出路而氣餒,不要因為要處理的人和事彷彿又大又難而灰心。「還有指望」,因為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祂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和恩惠。犯罪的人只要悔改回轉,無論他所犯的罪有多大,無論這個群體有多忘記神,總有指望。而且從示迦尼身上我們看見,只要是神喜悅的,不一定要由領袖牽頭,連以斯拉也需要示迦尼的勉勵,凡是因神命令戰兢的人都可以這樣彼此提醒和彼此激勵。
III. 以斯拉與百姓的互動(10: 5-14)
會不會你覺得氣餒、灰心,覺得對方沒有可能改變,說甚麼都是徒然的呢?原來在神裏面是有指望的!對於示迦尼的建議,以斯拉和眾百姓都有積極的回應。
(1) 以斯拉的要求與祭司利未人的回應
首先,v5以斯拉要求祭司和利未人起誓同意示迦尼的建議,離絕外邦妻子和他們的兒女。祭司、利未人「就起了誓」。接着,在v7-8「7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8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抄家」是亞達薜西王賦予以斯拉的職權。相比之下,使那些人「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可能是更重的刑罰,因為這是驅逐他們離開這個群體,他們不再是屬於神的子民。
(2) 以斯拉呼籲悔改與眾民的回應
百姓不敢不從。三日之內就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然後,以斯拉正式指出他們的罪,呼籲他們悔改。讓我們一起讀10: 10-14:「10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1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12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13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14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着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大家認為這些聚集的人知不知道他們「娶外邦的女子為妻」是得罪神的呢?很多時,犯錯的人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犯錯,只是沒有人指出他的過犯,他就很容易在罪中之樂繼續沉迷,自欺欺人的給自己許多藉口,甚至將自己的罪合理化。
不過,「你有罪了」並不是一句容易說的話。要指出別人犯錯,尤其是指出對方得罪神,總是會令人有很多的顧忌。可能我們會責難自己:「你又好OK咩?」我們也會怕對方也發出同樣挑戰:「你又做得好好咩?」我們也許又會覺得「自然有其他人跟他說,我犯不着做“醜人”吧!」或者,我們最大的顧慮是破壞彼此之間的和諧,令到大家見面時「面左左」尷尬。於是在群體裏面即使有得罪神的事情,我們只是「心照不宣」,或者在自己的小圈子熱烈議論,對犯錯的人卻繼續「若無其事」,談談天氣,說說世事。
以斯拉卻不是這樣。當人告訴他百姓的情況的時候,他即時作出回應。他禱告。
而且我們看見縱然他感到悲傷難過,他卻沒有魯莽衝動行事。從第7章開始,我們看見以斯拉是與神關係密切的人,他在自己的信仰裏經歷神的大能、倚靠神施恩的手幫助。在第9至10章我們又看見他因着百姓得罪神而驚懼憂悶,愁苦悲傷,為百姓俯伏禱告,哭泣認罪。然後,他接受示迦尼的建議,勸勉百姓一同悔改。
我們是不是願意效法以斯拉,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仰賴神的恩典和大能,好叫我們能夠守望着教會和弟兄姊妹呢?我們是不是願意向有罪的人發出指責和勸勉,那怕對方不高興呢?
在新約希伯來書3:13,神提醒我們:「總要趁着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3:13)「趁着還有今日」,趁着還有機會就要彼此相勸,否則,被罪迷惑的人會越走越遠,心裏越來越剛硬,之後想要勸導過來也是不可以了。
有沒有呢?在你的心裏面有沒有一些這樣的弟兄姊妹需要你「趁着還有今日」要好好地「相勸」,否則他「被罪迷惑」就太遲了的呢?抑或我們還是選擇繼續三緘其口,讓得罪神的人繼續偏行他的路呢?
以斯拉率直地指斥當時的百姓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1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當時會眾的回應也很正面,他們「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
IV. 百姓的回應(10: 15-44)
是不是以斯拉召集眾人,宣告他們的罪,人就都願意悔改呢?事情又不是這麼簡單的。不是每一個聽到勸勉的人都願意回轉的。在10: 15敘述了一個名單:「惟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這事,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這些人是公義阻擋這事的。
但另一方面,在vv18-19又記載了一些犯罪的祭司「應許必休他們的妻」,又「因有罪,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可惜在接着的 vv20-44列出了一個更長的名單,有祭司、利未人,有百姓,他們到最後是沒有回應的。
這三個名單給我們的提醒是:當犯罪的人被指出他們的過錯時候,有一些人會抗拒、有一些人會接受,也有一些人會消極不回應。也許我們要有心理準備,當冒險指出別人過錯的時候,願意聽從勸導的只是很少,抗拒和消極不理會的人卻是多的。那是否表示指出別人過錯是沒有意義的呢?我相信你知道不是的。雅各書5: 19-20 教導我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犯罪的人如果得不到提醒和勸導,繼續在罪裏面走下去,到最後他們會變成怎樣,可能沒有人能夠預知。但我們知道,神吩咐我們要提醒他,使他從迷路上轉回。
結語
當百姓陷在得罪神的事情裏面,我們看見屬神的人有三種回應。
第一是好像那些向以斯拉報信的人,或者好像那些因神言語戰兢的人那樣,等候神的時間,在等候的裏面,仍然持守對神的敬畏。
第二是好像示迦尼那樣,當大家都氣餒、灰心的時候,仍然看見神的恩典憐憫,宣告從神而來的指望。
第三是好像以斯拉那樣,為着百姓的罪,愁苦悲傷、禱告認罪。並且指出得罪神的那些事情,呼籲罪人回轉。
因為重建聖民的責任,不限於某些身份的人;所有屬於神的人都有份參與、應該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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