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撒母耳記下12:7-15
引言:一個故事
今天我要跟大家說一個故事,我們先聽聽故事的上半部分〔撒下11:1-12:6 聆聽版〕。
我們一起讀撒母耳記下12:7-15「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人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拿單就回家去了。」
一、人犯罪使神被敵人褻瀆(vv7-8, 14)
「你就是那人!」當大衛義正辭嚴地說:那搶奪窮人一隻羊羔的富戶「該死,‥‥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的時候,先知拿單也義正辭嚴地指責大衛「你搶奪了別人的妻子,就正如這一個該死的富戶一樣。你就是那人!」
這個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大衛呢?神藉著先知拿單向大衛數算所賜給他的一切。「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我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我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我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經文在此強調神說「我」,大衛從一個牧羊人搖身一變成為一國之君、擁有以色列從南到北全地的統治權,是以前的士師和掃羅所沒有的。大衛這樣的成就,不是因為他饒勇善戰、自己打來的江山,是神將這一切賜給他。先知提醒大衛,他本來一無所有、連性命也不保,只因為神的拯救,他才成為今天的他。
在先知的責備裏面,我們看見強烈的對比:上帝救他脫離掃羅的手、大衛卻毫不留情將烏利亞交給敵人;上帝將他主人的妻交在他懷裏,大衛卻搶了烏利亞的妻;上帝賜給他統治全國的權力,大衛卻用這權力將一個無辜的人交在死地。大衛做的是甚麼事呢?他利用神所賜的恩典滿足一己的私慾。這絕不是一件小事。在v14神控告大衛:「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原來人犯罪使神的仇敵有機會褻瀆神。
我們向別人傳福音的時候也會引用羅馬書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當人犯罪的時候,神的榮耀受到虧損。仇敵會褻瀆神說:你看你按著自己形像樣式所造的人何等軟弱!當大衛犯罪的時候,仇敵會褻瀆神說:你看你所揀選的君王,還說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撒上13:14),還不是一樣的一塌糊塗!同樣地,當我們犯罪的時候,仇敵也會褻瀆神說:你把他從罪裏釋放出來、賜了給他恩典,他還不是又回到罪裏去打滾!
我們犯罪絕不是一件小事,因為那使仇敵大得褻瀆神的機會。
二、人犯罪是對神的冒犯(vv8-9, 13)
而且人犯罪是直接對神的冒犯。v8說「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假如大衛覺得不夠,假如他認為還有需要,神早就加倍的賜給他。對於大衛來說,多少才是足夠呢?他出此下策去搶奪別人的妻子,他究竟是不是不夠呢?撒母耳記下3:2-5記載了大衛六個兒子的名字,是分別由他六個妻子所生的,加上一個不生育的米甲,大衛至少有七個妻子,是否不夠呢?先知拿單很肯定的說,「你若還以為不足,耶和華早就加倍的賜給你」。已經有七個妻子,怎麼說也不能說是不夠罷!原來問題不在於是否不足夠,不在於是否有需要。
撒母耳記下12:9先知拿單說:「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整件事在耶和華眼中是看為惡的事。大衛的罪行是「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但大衛的罪名是「藐視耶和華的命令」。原來問題不在於是否不足夠、不在於是否有需要,而是在於大衛藐視神的命令。十誡裏面清楚寫著:「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貪戀人的妻子」(申5:17-21)。這些,大衛不是不知道、不是忘記了,而是明知故犯,所以先知指控他藐視耶和華的命令。
大衛怎樣回應呢?v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大衛馬上承認過犯,而且他很清楚地看見,他的犯罪是得罪了耶和華。他得罪耶和華因為他沒有遵守神的誡命。更重要是,他所犯的殺人、姦淫、貪戀人的妻子,都是直接衝擊神所界定的社會秩序、是直接冒犯神所設定的人倫規範,是藐神神。
在今天這個著重個體獨立的社會規則底下,很多人只是憑一句「沒有傷害其他人」就為所欲為。我們看見許多這樣的例子,同性戀人的結合、兩個未婚的人同居、婚前發生性關係等,他們都振振有詞地說「沒有傷害其他人」就拒絕承認這些行為是犯罪。但在上帝眼中,這些行為就正正是冒犯神所設定的社會秩序和人倫關係,是得罪。
對於不信神的人來說,他們心裏根本不承認有神,不會接受神的規範。他們從自己作出發點,以時下的社會風氣、文化、潮流作為參考,自己判定「沒有傷害其他人」就沒有問題。但這不等於神的律法命令對他們沒有約束力;羅馬書說:「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最終他們會「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4, 27)。心裏沒有神的人犯罪,也是得罪了這一位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沒有傷害其他人」不能夠使他們免受神的審判。
對於相信主、心裏面應該有神的人來說,我們要更加謹慎。今天在信耶穌的人中間也有同性戀、同居、婚前性行為等事情,他們有一些也會用「沒有傷害其他人」來做藉口,有一些則明知神不喜悅也一意孤行。弟兄姊妹,讓我們從大衛的認罪裏面看清楚,假如我們殺人、姦淫、貪戀人的妻子,我們是冒犯神所設定的社會秩序和人倫關係。這樣做是藐視神、是得罪神。
三、雖蒙赦罪仍得承擔後果(vv10-12)
當大衛願意承認他得罪神的時候,v13「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是的,「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我們讀詩篇51篇,也可以看到大衛對於這一次得罪神是很真誠地懺悔的,所以神也很願意赦免他的罪。弟兄姊妹,假如你好像大衛一樣得罪神,約翰壹書1:9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而且在希伯來書4:15-16也說,主耶穌「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來到神的面前承認過犯,我們就會蒙赦免。然而這並不表示可以好像「黑板上的粉筆字,擦了去就當從沒有發生過」。大衛的罪雖然蒙赦免,他還是要承擔後果。撒母耳記下12:10-12記載先拿單宣告大衛要承擔甚麼後果:「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對,日光之下,報應你。」
大衛所犯的是殺人、姦淫、貪戀人的妻子,神就讓他同樣經歷這些禍患。大衛借亞捫人的刀來擊殺烏利亞,神就從他家中興起刀劍來攻擊他。我們從後面撒母耳記下十五章的經文看見,不久之後,大衛其中一個兒子押沙龍起來背叛他,以致大衛要出走、離開耶路撒冷。大衛與別人的妻子行淫,神就使他遭受同樣的對待,在撒母耳記下16:22這樣記載:「人為押沙龍在宮殿平頂上支搭帳棚;押沙龍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親的妃嬪親近。」大衛在暗中所做的,神使他在眾人眼前遭受報應。儘管大衛蒙神赦免,他仍然要承擔犯罪帶來的後果。
藐視神的命令,得罪神,不是一件可以輕忽的事情。當我們接受救恩的時候,我們首先認識到神是愛,祂會赦免人的罪;不錯,在出埃及記34:6-7,神自己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然而我們很多時卻忘記了神也是公義,出埃及記34:7 神接著就說,「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我們如果藐視神的命令、得罪神,即使我們得蒙赦免,但罪所帶來的後果仍然得由我們去承擔。而且這些後果的影響可能要很長的時間才過去;大衛犯罪的後果就不止三、四代可以承擔得了。
結語:
還記得以色列人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個王治理他們嗎?我們上一次看撒母耳記上的時候提過,神的心願是以色列人以敬畏神的心來立一個敬畏神的王,以致以色列能夠成為一個敬畏神的國家。起初神為他們立了掃羅,可惜掃羅自己證明自己不是一個敬畏神的王。然後神再為他們另立一個王,就是大衛。
一、污點長存
大衛是以色列王國歷史裏面最偉大的王;在他的統治期間,以色列的版圖是最大的,外邦人都不敢來欺壓他們。大衛又將約櫃迎接到首都耶路撒冷來,又安排祭司、利未人在帳幕裏面輪班歌唱和獻祭,建立了日後聖殿的敬拜系統。根據列王記的記載,聖經界定一個王是好還是不好,很多時是憑他是否「效法大衛一切所行的」來判斷;可見大衛的一生可以說是光輝歲月。然而,我們今天看的經文卻是大衛一生之中最不光彩的一頁。而且這一頁並沒有隨著大衛離世而被遺忘。因為這一頁記載了在聖經之上,幾千年以來,任何人讀聖經讀到這裏,大衛這一件不光彩的事蹟就會被人一再提起。
在撒母耳記下12:10的記載,我們看見先知拿單特別強調大衛「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雖然犯罪就是犯罪,罪沒有分輕重,但不同的罪帶來有不同的後果和影響。在大衛三項罪行之中,後果最嚴重、影響最深遠的就是姦淫。假如大家有留意,撒母耳記下12:7-15這段經文一直沒有提及那個女人的名字。撒母耳記下11:3介紹她的時候提到,「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然後聖經就一直只稱呼她做「赫人烏利亞的妻」。後來烏利亞被殺,大衛堂堂正正娶了她過來之後,聖經仍然稱這個女人做「烏利亞的妻」。直到大衛承認得罪神之後,在撒母耳記下12:24才稱她做大衛的妻拔示巴。
不過,事情並沒有被忘記。新約馬太福音1:6記載主耶穌的家譜是這樣寫的:「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大衛犯的姦淫,沒有因為他正式娶這女子而得以隱藏,也沒有因為時代過去而被人淡忘。大衛犯姦淫所留下來的污點,亦不因他的罪得到赦免而完全塗抹。姦淫帶來的後果最嚴重,影響最深遠。
二、姦淫的代價
在今日的標準底下,可能有不同的判斷。假如我們將大衛這宗案件放在現在香港的法庭裏審理,大衛應該會被判謀殺、或教唆殺人。但對於他與這個女子所做的卻不能提出起訴。因為在今日社會的標準底下,通姦只構成離婚的理由,卻不能成為被起訴的罪名。
然而聖經的評價卻不是這樣。希伯來書13:4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18-20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保羅勸勉我們要逃避,因為我們是軟弱的。
可惜我們常常將自己估計得太高,『不會有事的,我們有自制能力的嘛!』最近聽另一位傳道人說起她教會裏面的一件事。一對戀愛中的男女就是自恃有自制能力、以為不會有事,兩個人去旅行,終於情不自禁發生了性關係。這一類事情從我初信主到現在,時有所聞,從來沒有停止過。人們總是自以為可以把持得住,到真的發生事情的時候,已經是太遲了。我也認識一些已經結婚的弟兄姊妹,也是自以為可以把持得住,最終因為發生婚外情而致婚姻出現危機,甚至離婚收場。保羅勸我們要逃避、不要將自己放在這樣的試探之中。
大衛的軟弱對我們教會有甚麼意義呢?從撒母耳記下往後的記載,我們看見當大衛承擔他犯罪結果的時候,整個以色列也不能倖免:押沙龍的叛變帶來全國震盪,甚至引來南北支派出現分歧,間接導致後來王國的分裂。當罪在一個群體裏出現的時候,無論怎樣處理,總會引來深遠的影響,保羅教導:「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12:26)所以我們除了自己要謹慎、逃避淫行之外,讓我們也彼此守望,成為合一、聖潔的群體。
Monday, September 13, 2004
Monday, August 30, 2004
立一個王
經文:撒母耳記上8:1-9, 19-22
引言:時代的交替(vv1-3)
記得上一次跟大家看士師記,說到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經歷了三百多年的士師時代;然後來到撒母耳的時候。撒母耳是誰?撒母耳記上7:15-17這樣記載:「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師,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這幾處審判以色列人。隨後回到拉瑪,因為他的家鄉在那裏;也在那裏審判以色列人,且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上一次我們說過,士師時代是以色列人轉變身份的過渡時期;他們從畜牧的奴隸轉變為以務農維生的民族。而撒母耳記上是以色列人的另一個過渡時期;他們從支派聯盟轉變為一個王國。今日所讀的經文撒母耳記上第八章,正是以色列人在建立王國之前,士師秉政與君王治國的轉折時刻、一個時代的交替。
經文8:1-3讓我們看見當時是怎樣的境況:「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經文一開始就說「撒母耳年紀老邁」,與剛才我們讀7:15-17記載的時間相比,現在應該是相隔一段很長的日間。撒母耳年紀老邁了,而且很可能他的體力不大好,他委派了兩個兒子分擔他的工作。可是,「他兒子不行他的道」,撒母耳作為以色列人的士師,他負責審理百姓的訴訟,但他兩個兒子卻「收受賄賂,屈枉正直」。那麼以色列人的將來會變成怎樣呢?
一、「你年紀老邁了」(vv4-5)
撒母耳記上8:4-5「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從實際情況來說,以色列的長老看見撒母耳時日無多、又看見他的兒子不能夠承繼他的職份,而且環顧百姓之中似乎沒有誰可以興起來接替領袖的職位,於是他們看見以色列需要改變。他們要求撒母耳臨死之前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免得撒母耳死後,支派之間亂七八糟;似乎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要求。
從時間上來看,以色列人從曠野進入迦南,到撒母耳這個時候應該超過三百年了。整個民族整整三百年來都只是散兵游勇,到這個時候要求建立國家體制,在時間上也算是合適罷。這個看來合情、合理、合時的要求,或者也是神容許的。在申命記17:14這樣說:「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從這句經文來看,以色列人感到有需要改變,他們要想立王、「像列國一樣」,似乎沒有違反神的心意。
然而我們看見撒母耳和耶和華的反應都是負面的。為甚麼呢?讓我們留意v5,從以色列長老要求立王的說話之中,我們只看見以色列人嫌棄撒母耳年紀老邁、厭棄他兩個兒子的惡行;整段對話裏面,我們看不見他們有提及耶和華的名字。上一次我們看士師記的時候提到,在士師時代,每當以色列人落在敵人的欺壓之下,他們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然而到了撒母耳這個時候,以色列人不再呼求耶和華,他們的呼聲是要立一個王、要建立一套國家系統。他們這樣要立一個王、要一個訓練有素的領袖,實際上是他們不再要士師的領導方式,耶和華直指他們是厭棄祂、不要祂作他們的王。
二、「立一個王治理我們」(vv6-9)
撒母耳記8:8記載,神對撒母耳說「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耶和華不單指以色列人厭棄祂作他們的王,祂更將以色列人這個要求與他們離棄耶和華、事奉別神相提並論。為甚麼看得如此嚴重呢?以色列人要求的究竟是甚麼呢?
以色列的長老說「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在第八章整段經文裏面,「治理」這個字出現的次數很多。在我們的中文聖經裏面,我們看見「治理」這個字在v5,6,19,20出現,但原來它與v1,2的「士師」是同一個字,而v3的「正直」和v9,11的「管轄」也是出自這一個字的字根,所以在這章經文之中同一個字總共出現了九次。這個字的意思是審理、判斷為正確。「士師」原本是耶和華興起來為以色列人審理事情、判斷百姓之間訴訟的。就如剛才提到撒母耳在不同的地方審判以色列人那樣,士師是在以色列人中間代表神施行審判。
然而在第八章這裏所讀到,每一處用上「治理」這個字的經文都不是說神興起人來代表祂作出審判。以色列人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但他們卻沒有想過讓他們所立的王代表神來治理百姓。
上帝說他們這個要求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與他們一直以來「離棄耶和華、事奉別神」的背逆是同出一轍。以色列人一直以來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因為在他們看來,無論是耶和華,抑或是巴力、亞斯她錄,都是為他們服務的,他們要甚麼服務就去事奉哪一個神。上帝指出以色列人要求建立國家、要一個王來治理他們,也是這樣;他們只求建立一套國家系統、立一個王,他們卻沒有想過他們的王要代表神來治理他們,他們沒有想過讓神介入他們國家的事務。
三、「為我們爭戰」(vv19-20)
以色列人要撒母耳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他們究竟想這個王怎樣治理他們呢?在撒母耳記上8:19-20,以色列人這樣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留意在v5,當以色列的長老第一次要求立王的時候,他們只提到要立一個王治理他們;但到了v20,百姓在立王的要求上,加上軍事的元素:「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統領我們「意思是「做我們的頭」,「為我們爭戰」有一些譯本翻譯做「打我們的仗」。以色列人要一個王怎樣治理他們?他們要立一個王來做他們的頭、打他們的仗。
然而自始至終,聖經記載以色列人所面對的爭戰都不是他們的爭戰。在出埃及記12:40-42這樣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430年。正滿了430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以色列民就是神的軍隊,以色列人的爭戰是神的爭戰。另外,在約書亞記5:13-14記載:「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對面站立。約書亞到祂那裏,問祂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祂回答說:不是的,我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耶和華神要親自作元帥帶領,以色列人就是耶和華的軍隊、以色列人的爭戰就是耶和華的爭戰。但以色列人不是這樣想。他們要立一個王來為他們爭戰,因為他們要打自己的仗。他們沒有看見這些爭戰是耶和華的爭戰、他們沒有看見他們的國家是耶和華的國家。
vv19-20單單兩節經文已經出現了六個「我們」,可見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我們」有多重要: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爭戰。他們要一個王做他們的頭、他們要自己主導國家的改變,他們不願意尋求耶和華的帶領、他們沒有空間留給神。
直至幾個世紀之後,以色列人仍然不斷抗拒上帝的帶領,以致先知以賽亞責備他們說:「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賽30:15)
結語:敬畏的國度
對於以色列人的頑梗,上帝的回應是怎樣呢?在v7「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v9說「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v22「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依從」和「聽」是同一個字。這段經文有很明顯的對比,神多次吩咐撒母耳聽以色列人的說話,但「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v19)。
撒母耳說的是甚麼話呢?在v9,神吩咐撒母耳「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母耳記上8:10-18就是這一段警戒的說話,提到以色列人所立的王帶給以色列人的將會是壓榨、剝削和奴役。但以色列人「不肯聽」,在v19,百姓的反應是「不然!」(No!)百姓為甚麼如此斷然拒絕呢?這些警告聽起來應該有很大警惕作用的,他們為甚麼一意孤行呢?他們的回答是「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使我們像列國一樣‥‥」。列國的王都是這樣對待他們的人民的,既然想要像列國那樣在軍事上壯大、建立有系統的國家,就要接受這些條件了。為了想要他們心目中的王,他們要冒一個險。在v18撒母耳說: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你」;一個抗拒上帝的帶領、沒有空間留給上帝的國家,上帝也不會在他們中間應允他們的呼求。但他們卻寧可冒這個險。
我們剛才說過,以色列人想要立王,是耶和華容許的。申命記17:14-20就讓我們看見神所容許的王權制度應該是怎樣的。最基本的是,神所揀選的王絕不能壓榨百姓、不能剝削以色列人。而這段經文最重要的是vv18-20「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神所揀選的王是以敬畏神來治國的。很明顯地,這種治理國家的方式,不是「與列國一樣」的。以色列人可以像四圍的國一樣立一個王治理他們,但他們的王卻是與四圍的國不一樣的。
甚麼人會立一個敬畏神的人作王呢?豈不是那些自己也是敬畏神的人麼?百姓假如願意立一個以敬畏神的態度來治理國家的王,他們必然願意讓神介入在國家事務當中、也必然有空間留給神來帶領他們;他們的呼求就不單單是要立一個王,乃是要耶和華作他們的王了。
弟兄姊妹,我們生命裏面有很多人生階段的發展與世人也是一樣:讀書、工作、發展事業、戀愛、結婚、建立家庭;然而在這些階段的發展裏面,讓我們看清楚我們是否也好像以色列人一樣,不要上帝介入我們的生命、不斷抗拒上帝的帶領、不要祂作我們的王呢?先知以賽亞呼籲我們「得救在乎歸回安靜、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肯還是不肯呢?
弟兄姊妹,我們教會也面對轉變的時刻、我們正是要尋索和確認前面異象的時候,我們有沒有邀請上帝介入呢?教會要打的仗不是我們的仗,基督耶穌是教會的頭、祂要帶領教會打美好的仗,但我們有沒有留一些空間給上帝帶領我們呢?我們將上帝放在那裏呢?是讓祂在教會的前頭作元帥、作我們的王?還是好像以色列人那樣,只是要祂聽我們的話,依從我們的要求呢?
引言:時代的交替(vv1-3)
記得上一次跟大家看士師記,說到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經歷了三百多年的士師時代;然後來到撒母耳的時候。撒母耳是誰?撒母耳記上7:15-17這樣記載:「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師,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這幾處審判以色列人。隨後回到拉瑪,因為他的家鄉在那裏;也在那裏審判以色列人,且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上一次我們說過,士師時代是以色列人轉變身份的過渡時期;他們從畜牧的奴隸轉變為以務農維生的民族。而撒母耳記上是以色列人的另一個過渡時期;他們從支派聯盟轉變為一個王國。今日所讀的經文撒母耳記上第八章,正是以色列人在建立王國之前,士師秉政與君王治國的轉折時刻、一個時代的交替。
經文8:1-3讓我們看見當時是怎樣的境況:「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經文一開始就說「撒母耳年紀老邁」,與剛才我們讀7:15-17記載的時間相比,現在應該是相隔一段很長的日間。撒母耳年紀老邁了,而且很可能他的體力不大好,他委派了兩個兒子分擔他的工作。可是,「他兒子不行他的道」,撒母耳作為以色列人的士師,他負責審理百姓的訴訟,但他兩個兒子卻「收受賄賂,屈枉正直」。那麼以色列人的將來會變成怎樣呢?
一、「你年紀老邁了」(vv4-5)
撒母耳記上8:4-5「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從實際情況來說,以色列的長老看見撒母耳時日無多、又看見他的兒子不能夠承繼他的職份,而且環顧百姓之中似乎沒有誰可以興起來接替領袖的職位,於是他們看見以色列需要改變。他們要求撒母耳臨死之前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免得撒母耳死後,支派之間亂七八糟;似乎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要求。
從時間上來看,以色列人從曠野進入迦南,到撒母耳這個時候應該超過三百年了。整個民族整整三百年來都只是散兵游勇,到這個時候要求建立國家體制,在時間上也算是合適罷。這個看來合情、合理、合時的要求,或者也是神容許的。在申命記17:14這樣說:「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從這句經文來看,以色列人感到有需要改變,他們要想立王、「像列國一樣」,似乎沒有違反神的心意。
然而我們看見撒母耳和耶和華的反應都是負面的。為甚麼呢?讓我們留意v5,從以色列長老要求立王的說話之中,我們只看見以色列人嫌棄撒母耳年紀老邁、厭棄他兩個兒子的惡行;整段對話裏面,我們看不見他們有提及耶和華的名字。上一次我們看士師記的時候提到,在士師時代,每當以色列人落在敵人的欺壓之下,他們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然而到了撒母耳這個時候,以色列人不再呼求耶和華,他們的呼聲是要立一個王、要建立一套國家系統。他們這樣要立一個王、要一個訓練有素的領袖,實際上是他們不再要士師的領導方式,耶和華直指他們是厭棄祂、不要祂作他們的王。
二、「立一個王治理我們」(vv6-9)
撒母耳記8:8記載,神對撒母耳說「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耶和華不單指以色列人厭棄祂作他們的王,祂更將以色列人這個要求與他們離棄耶和華、事奉別神相提並論。為甚麼看得如此嚴重呢?以色列人要求的究竟是甚麼呢?
以色列的長老說「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在第八章整段經文裏面,「治理」這個字出現的次數很多。在我們的中文聖經裏面,我們看見「治理」這個字在v5,6,19,20出現,但原來它與v1,2的「士師」是同一個字,而v3的「正直」和v9,11的「管轄」也是出自這一個字的字根,所以在這章經文之中同一個字總共出現了九次。這個字的意思是審理、判斷為正確。「士師」原本是耶和華興起來為以色列人審理事情、判斷百姓之間訴訟的。就如剛才提到撒母耳在不同的地方審判以色列人那樣,士師是在以色列人中間代表神施行審判。
然而在第八章這裏所讀到,每一處用上「治理」這個字的經文都不是說神興起人來代表祂作出審判。以色列人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但他們卻沒有想過讓他們所立的王代表神來治理百姓。
上帝說他們這個要求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與他們一直以來「離棄耶和華、事奉別神」的背逆是同出一轍。以色列人一直以來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因為在他們看來,無論是耶和華,抑或是巴力、亞斯她錄,都是為他們服務的,他們要甚麼服務就去事奉哪一個神。上帝指出以色列人要求建立國家、要一個王來治理他們,也是這樣;他們只求建立一套國家系統、立一個王,他們卻沒有想過他們的王要代表神來治理他們,他們沒有想過讓神介入他們國家的事務。
三、「為我們爭戰」(vv19-20)
以色列人要撒母耳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他們究竟想這個王怎樣治理他們呢?在撒母耳記上8:19-20,以色列人這樣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留意在v5,當以色列的長老第一次要求立王的時候,他們只提到要立一個王治理他們;但到了v20,百姓在立王的要求上,加上軍事的元素:「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統領我們「意思是「做我們的頭」,「為我們爭戰」有一些譯本翻譯做「打我們的仗」。以色列人要一個王怎樣治理他們?他們要立一個王來做他們的頭、打他們的仗。
然而自始至終,聖經記載以色列人所面對的爭戰都不是他們的爭戰。在出埃及記12:40-42這樣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430年。正滿了430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以色列民就是神的軍隊,以色列人的爭戰是神的爭戰。另外,在約書亞記5:13-14記載:「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對面站立。約書亞到祂那裏,問祂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祂回答說:不是的,我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耶和華神要親自作元帥帶領,以色列人就是耶和華的軍隊、以色列人的爭戰就是耶和華的爭戰。但以色列人不是這樣想。他們要立一個王來為他們爭戰,因為他們要打自己的仗。他們沒有看見這些爭戰是耶和華的爭戰、他們沒有看見他們的國家是耶和華的國家。
vv19-20單單兩節經文已經出現了六個「我們」,可見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我們」有多重要: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爭戰。他們要一個王做他們的頭、他們要自己主導國家的改變,他們不願意尋求耶和華的帶領、他們沒有空間留給神。
直至幾個世紀之後,以色列人仍然不斷抗拒上帝的帶領,以致先知以賽亞責備他們說:「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賽30:15)
結語:敬畏的國度
對於以色列人的頑梗,上帝的回應是怎樣呢?在v7「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v9說「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v22「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依從」和「聽」是同一個字。這段經文有很明顯的對比,神多次吩咐撒母耳聽以色列人的說話,但「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v19)。
撒母耳說的是甚麼話呢?在v9,神吩咐撒母耳「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母耳記上8:10-18就是這一段警戒的說話,提到以色列人所立的王帶給以色列人的將會是壓榨、剝削和奴役。但以色列人「不肯聽」,在v19,百姓的反應是「不然!」(No!)百姓為甚麼如此斷然拒絕呢?這些警告聽起來應該有很大警惕作用的,他們為甚麼一意孤行呢?他們的回答是「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使我們像列國一樣‥‥」。列國的王都是這樣對待他們的人民的,既然想要像列國那樣在軍事上壯大、建立有系統的國家,就要接受這些條件了。為了想要他們心目中的王,他們要冒一個險。在v18撒母耳說: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你」;一個抗拒上帝的帶領、沒有空間留給上帝的國家,上帝也不會在他們中間應允他們的呼求。但他們卻寧可冒這個險。
我們剛才說過,以色列人想要立王,是耶和華容許的。申命記17:14-20就讓我們看見神所容許的王權制度應該是怎樣的。最基本的是,神所揀選的王絕不能壓榨百姓、不能剝削以色列人。而這段經文最重要的是vv18-20「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神所揀選的王是以敬畏神來治國的。很明顯地,這種治理國家的方式,不是「與列國一樣」的。以色列人可以像四圍的國一樣立一個王治理他們,但他們的王卻是與四圍的國不一樣的。
甚麼人會立一個敬畏神的人作王呢?豈不是那些自己也是敬畏神的人麼?百姓假如願意立一個以敬畏神的態度來治理國家的王,他們必然願意讓神介入在國家事務當中、也必然有空間留給神來帶領他們;他們的呼求就不單單是要立一個王,乃是要耶和華作他們的王了。
弟兄姊妹,我們生命裏面有很多人生階段的發展與世人也是一樣:讀書、工作、發展事業、戀愛、結婚、建立家庭;然而在這些階段的發展裏面,讓我們看清楚我們是否也好像以色列人一樣,不要上帝介入我們的生命、不斷抗拒上帝的帶領、不要祂作我們的王呢?先知以賽亞呼籲我們「得救在乎歸回安靜、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肯還是不肯呢?
弟兄姊妹,我們教會也面對轉變的時刻、我們正是要尋索和確認前面異象的時候,我們有沒有邀請上帝介入呢?教會要打的仗不是我們的仗,基督耶穌是教會的頭、祂要帶領教會打美好的仗,但我們有沒有留一些空間給上帝帶領我們呢?我們將上帝放在那裏呢?是讓祂在教會的前頭作元帥、作我們的王?還是好像以色列人那樣,只是要祂聽我們的話,依從我們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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