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04, 2007

膝上的工夫

經文:路加福音18:1-14

引言:
教會上周開始了為遷堂和為葛福臨佈道大會的「禱告守望30日」。剛巧我今天分享的題目也是與禱告有關。在路加福音18:1-14,耶穌分別說了兩個與祈禱有關的比喻。讓我們看看裡面有怎麼樣的提醒。

一、寡婦的禱告(18:1-8)
我們先看第一個比喻,在18:1-8。v1說:「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經文甫一開始就清楚說明這個比喻的目的:「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常常禱告」是聖經裡面貫徹始終的教導。禱告的重要性在福音書、新約書信,以及舊約書卷裡都多有提及,相信你不會感到陌生。

不過,這一次,我留意到耶穌這一個比喻的重點不在「禱告」,而是在「不可灰心」。我相信你也會祈禱,主耶穌特別的勸勉我們不要灰心,因為我們是會灰心的。灰心是怎麼樣的?灰心就是感到沒有出路、看不見有盼望、覺得繼續下去也沒有意思。那禱告裡面灰心是怎麼樣的呢?「算吧!我知道神有祂的主權。」你可有曾經這樣告訴自己?「我知道神有主權」是很符合聖經教導的信仰,但它可能也是我們用來排遣心內失望情緒的台詞。在甚麼情況之下我們會灰心呢?「算吧!祈禱了那麼多的日子還沒有回應,可能我的禱告跟神的心意不同吧!」「算吧!神沒有聽我的禱告!」你會這樣的申訴嗎?要是你敢說「神不聽我的禱告」,那還好,因為你可以直接的質問神怎麼不聽你的禱告。可是如果你的態度是「算吧!」,然後自己去解釋禱告得不到回應的原因,那你只是把心中的疑問壓抑下去,為灰心灌溉土壤;這才是危險。

我們是有可能灰心的,所以主耶穌才設一個比喻來勉勵我們「不可灰心」。

我們看這個寡婦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18:2-8「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這個官,聖經兩次描述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可能只是簡單的讓我們知道他的自主性很強,可以不受任何影響來作決定。那麼他「多日不准」,不肯為這個寡婦伸冤是為甚麼呢?聖經沒有說,我們不知道。事實上,那寡婦有甚麼的冤我們也不知道,可能是在經濟上被欺負,也可能在其他方面受到欺壓。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她鍥而不捨的來向這個官求助。

(a)唯一的對象
「寡婦」在古時是一個社會的邊緣群體。以前的女子在社會是沒有自己的地位,她們只是某人的女兒,出嫁以後,她們的名字就從父親的名下遷移到丈夫的名下,成了某人的妻子。要是她沒有了丈夫,她就失去了蔭庇,也就失去了社會的地位。一般來說,她們的夫家應該會繼續照顧她們的,不過現實卻不一定是這樣。所以當時有不少的寡婦是無依無靠的。

這個寡婦的情況可能就是這樣。聖經說她「常到」那個官那裡去求他伸冤,甚至叫那個官感到「煩擾」、覺得被她「纏磨」。可以想像她的「常到」可能真的是每一天都去,也許一天去很多次也說不定。我們也可以想像,也許這個寡婦因為沒有錢賄賂那個官,所以他不理會她的要求。她要自己親身去找那個官,大概已經沒有誰可以幫助她;否則,她可以找一個男人為他出頭,她也不必去找那個官。可正因為她已經沒有誰可以去尋求幫助,這個官就是她唯一的倚靠,所以她必定要去,而且不斷的去,直到她得到伸冤。

我們禱告,會不會好像這個寡婦一樣,認得清楚尋求的對象是我們唯一的倚靠呢?你禱告了好久也沒有回應,你要怎樣?你會不會自己想辦法來應付?還是你會找其他的幫助?甚至「甚麼方法也試它一試!」呢?

主耶穌勸勉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但首先我們要認定,神是我們唯一尋求的對象,沒有其他;就是我們自己也不是。只有上帝負責我們的一切。當我們願意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那不單表示你承認祂的主權,你要向祂負責;你也是承認只有上帝負責你的一切。你的一切,就是你在公司的遭遇、你跟家人的關係、你的成長經歷、你的成敗得失、你的喜樂哀傷、你的憂慮疑惑;你所有的事情都要來尋求上帝,因為只有祂負責你的一切。

怎樣是不灰心?就是當禱告沒有回應、當等候沒有結果、當你沒有感到神與你同在的時候,你仍然抓緊神的手不放!因為你相信唯有祂是負責你生命的主,你承認祂是你唯一的倚靠。再沒有其他!

(b)堅持地祈求
這個寡婦的不灰心,還有第二方面值得我們學效。v3說「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這個寡婦向那個官求伸冤,她的態度是堅持,甚至可以說是鍥而不捨。到一個地步,在v5,那個官心裡說:「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來纏磨我」。

是我們也要這樣的纏磨神,讓祂覺得我們煩擾,才回應我們的禱告嗎?不是的!神用不著我們用禱告來纏磨祂。在馬太福音6:7-8,主耶穌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經知道了。」神既是天地的主,祂既是我們生命的主,我們需要的,祂又豈會不知道呢?既然是這樣,我們為甚麼還要禱告呢?你可有想過,我們祈禱是為誰呢?是神需要禱告呢?還是我們呢?

主耶穌勉勵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因為我們會灰心,所以我們要常常禱告。常常禱告不是對上帝苦苦相纏,而是因為除了禱告以外,我們根本甚麼也做不了;神是我們唯一的倚靠,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從這個寡婦身上,我們看見主耶穌所說的「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的榜樣。剛才我們看見,那個官是這個寡婦唯一的倚靠,所以她必須不斷來求這個官,直到她的事情得到解決。可是她可以不來的。這個寡婦可以放棄的。我們豈不是常常放棄的嗎?禱告了一段日子,神也沒有回應,我們會為上帝找許多藉口,「我的禱告不合神的心意,所以神不回應我的禱告」,「我的靈性不夠好,所以神不回應我的禱告」,「我的禱告不夠具體,所神不回應我的禱告」;然後,我們自己放棄繼續祈求。

可是這個寡婦不是這樣。她沒有為這個官找藉口來合理化他的拒絕。她沒有認為自己人微言輕,所以這個官有理由不理會她的申訴;她沒有認為自己沒有錢賄賂,所以這個官有理由不理會她的申訴;她沒有認為自己沒有一個男人為她出頭,所以這個官有理由不理會她的申訴。

她只是不斷的到那個官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既然一直得不到答覆,她為甚麼還要去?「算了吧!」換了是你,你要不要繼續去?「算了吧!」可是這個寡婦不是這樣。她堅持來向這個官申訴,期望終有一天他會答應。

我們禱告會不會也是這樣帶著期望?我不是說,我們禱告就是期望神按照我們所求的成就;不一定的。但是我們要思想,我們禱告的時候,是不是帶著期望、帶著信心呢?

「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就是儘管事情沒有改變、儘管所等待的沒有出現、儘管「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3:17-18)不灰心的禱告,就是當看不見任何果效的時候,仍然相信上帝必然回應,所以堅持繼續祈求。

當然,說「堅持繼續祈求」,並不表示重複不斷的說同一番說話。在長時間的祈求和等候之中,禱告的焦點必然會有改變。因為禱告並不是向神開列清單要祂完成一項一項的工作。禱告除了表示我們對神完全的倚靠之外,禱告也是我們經歷神更新改變我們生命的過程。

禱告蒙應允自然是好。假如祈求神成就我們的心願,卻得不著回應,我們會不會從另一個角度感謝神為我們挪開一個錯誤的期望呢?當呼求神拯救我們脫離一個艱難困境卻仍然逃不掉,我們會不會從另一個角度呼求神帶領我們進去這個環境呢?當前面的一步不知道要怎麼樣走下去,祈求神開路卻始終看不見前景的時候,我們會不會從另一個角度來審視現在正在走的路呢?

雖然在這個比喻裡面,那個寡婦的情況沒有那麼複雜,她的簡單卻是我們很好的提醒。她沒有猜測那個官為甚麼不答應她的請求,她只是帶著期望、堅持繼續要求那個官為她伸冤。許多時候,在我們的禱告背後有甚麼事情在發生,並不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可是我們仍然可以學效這個寡婦帶著期望、堅持繼續祈求。

「不要灰心」就是這樣帶著期望、不為上帝找藉口、不放棄,堅持繼續祈求。

二、法利賽人的禱告(18:9-14)
經文第二個比喻是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祈禱。經文v9說:「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然後在v14,耶穌總結這個比喻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意思是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其實算不上是義。

(a)看錯了對象
讓我們首先來認識這個法利賽人。18:9-12「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耶穌似乎說那個法利賽人恃著自己是義人而看不起別人。有另一個聖經譯本是:他是相信自己是義人,看不起、不尊重別人。

這個法利賽人憑甚麼相信自己是義人呢?我們從他的禱文裡看見,他對於義人有一套衡量的標準,就是不做甚麼、要做甚麼。他自己滿足了這一套標準,所以他相信自己是義人。

不做些甚麼呢?就是不要「勒索、不義、姦淫」;要做些甚麼呢?「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看他數算自己不做些甚麼,和做些甚麼,這個法利賽人其實也不算是「壞人」。至少他不會爆出醜聞、不會搞婚外情,教會也不愁出現赤字。在道德上、宗教上他都不需要牧者擔心。不過,你當然知道這樣是不夠的。

這個法利賽人的問題並不是他做些甚麼、不做些甚麼。而是他看錯了,他看錯了他禱告的對象。

我們先看這個法利賽人看見些甚麼。這個法利賽人看見甚麼?他看見別人。在v11說,他看見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他也看見這個稅吏。他看見別人不義的一面。他也看見自己不像這些人。但他卻看錯了。他沒有看到他應該看到的,那個稅吏卻看到了。

那個稅吏看到了甚麼呢?v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這個稅吏連天也不敢看,他看見甚麼?他看見自己;他看見自己是一個罪人,他看見自己需要上帝的開恩和憐憫。這個稅吏「站在」聖殿的遠處、捶著胸禱告,透過自己的罪,他看見若不是神的恩典,和憐憫,沒有人能夠站在神面前。但那個法利賽人看見的卻不是這樣。透過他的禱告,我們知道他看見的上帝是一個計算人的惡的上帝。

但他卻是看錯了。在出埃及記34:6-7,神親自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個法利賽人看錯了,因為他只看見神追討人的罪,卻沒有看見聖經用了更長的篇幅來描述神的恩典、憐憫、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b)得不著釋放
這個法利賽人看錯了的後果在v14,耶穌說:「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那個法利賽人以為自己是義人,那知他所看不起的這個稅吏才「算為義」。要是這個法利賽人將來到末後,站在神的審判臺前才知道這一點,會怎麼樣呢?他會後悔自己的盲目嗎?

這兩個人來到聖殿,都「站著」向神禱告。然而究竟誰可以站在神面前?耶穌說,是那個倚靠神開恩憐憫的稅吏。這兩個人回家,誰可以得著釋放呢?是那個倚靠神開恩憐憫的稅吏。當穌說這個比喻的時候,在祂身邊的人要如何領受這個比喻呢?

那些以為自己是義人的,可以繼續按照自己的標準來生活,然後繼續每一天竭力的做得比律法的要求更高。那些聽得見耶穌說那個稅吏更「算為義」的,可以坦然面對自己無能力勝過軟弱,然後倚靠上帝開恩憐憫來生活。你呢?你要怎樣選擇呢?

我們頭腦裡都知道,我們是因信稱義的;然而,我們所信的究竟是甚麼呢?這個法利賽人也是相信的,不過他是相信自己遵行律法就可以稱義。那個稅吏也是相信的,他是相信倚靠神的恩典和憐憫就算為義了。

你相信的究竟是甚麼呢?你靠甚麼站在神面前呢?是靠自己規行矩步嗎?還是倚靠神的恩典憐憫呢?

結語
耶穌用這兩個祈禱的比喻勉勵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又指出一些自以為義的人的錯誤。其實兩個比喻都是說我們禱告的倚靠。

(a)神是唯一倚靠
寡婦的比喻提醒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因為神是我們倚靠的對象,祂完全負責我們的一切。可是我們信得過祂嗎?vv7-8耶穌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那個不義的官尚且因為寡婦的鍥而不舍而答應她的要求,我們在天上的父神豈不更加願意回應我們的呼求嗎?耶穌說,祂會快快的給我們伸冤。只不過神的速度與我們的不同。神會按照祂的時間來「快快」的給我們伸冤。在這個時間的落差之中,你有沒有認定神是你唯一的倚靠,以致你不灰心,繼續堅持向這一位神禱告呢?

(b)神的憐憫是倚靠
在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提醒我們,神的憐憫是我們所倚靠的。假如我們好像那個法利賽人那樣倚靠自己做得到神要求的行為,我們就會好像他那樣自高。許多時候我們心底都隱藏著這一種律法主義的傾向。我們會衡量自己的行為。我不是說我們可以放縱自己,不理會神的教導。不過,正如保羅所說:「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3-4)

我們要看見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做得到多少聖經的教導;我們要看見的是我們所相信的神是怎樣的神。詩篇103:8-14「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神知道我們的一切罪孽、過犯,祂深知我們不過是塵土;是祂把我們塑造成人、把我們從淤泥之中救拔出來,所以祂知道我們的需要。我們需要的是甚麼?就是祂的憐憫、祂的恩典。

我們認定神是唯一的倚靠,以致繼續堅持向這一位神禱告,但祂是否真的願意回應我們呢?是的。祂會的!因為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我們倚靠祂的憐憫和恩典,就可以不灰心、繼續堅持禱告。

(c)直到主回來
堅持到甚麼時候呢?堅持到禱告的事情有結果就夠了嗎?在v8耶穌說:「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一下子把我們的禱告提升到主再來的層次。「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原來不是到我們得著所禱求的就完結,乃是直到主再回來的日子。

我們的禱告跟主再來有甚麼關係?也許你馬上要想到「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有一些人就把這一節經文理解做:我為神的國多做一些事奉,神就會答應我的祈禱;然後,他們又會反過來想:神沒有答應我的禱告,是不是因為我為祂做的事奉不夠多?

許多時候,我們祈禱也會「自我審查」:這個禱告「夠不夠屬靈」;彷彿「屬靈多一點」的祈禱就得到神的回應。甚至我們會堆砌很美麗的禱詞,彷彿神真的喜歡多聽一些基督教的術語。

可是,原來我們的禱告真的跟主再來有關係的。列王記上8:59,所羅門王為以色列百姓向神禱告說:「我在耶和華面前祈求的這些話,願耶和華我們的神晝夜垂念,每日為他僕人與他民以色列伸冤,使地上的萬民都知道惟有耶和華是神,並無別神。」神應允我們禱告,就是向萬民顯示祂自己是獨一的神,唯有祂會回應人的祈禱。

所以不要以為你的禱告微不足道,不要以為你所求的只是自己的瑣碎事。當我們倚靠祂的恩典憐憫,用信心堅持繼續禱告,神就在回應我們的時候得著榮耀。我們的一切都是由祂負責的,神會因為自己的榮耀回應我們。

你是否願意這樣相信呢?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