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尼希米記 8 – 13 章
引言
弟兄姊妹早晨!轉眼間我們來到《以斯拉–尼希米記》的最後一講。我第一次講以斯拉記的時候,曾經說:《以斯拉–尼希米記》雖然是敘述被擄的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城牆,但重建的工程只是事情的一方面,事情的另一方面,而且是更重要的是要重建整個信仰群體。從得罪神被擄到巴比倫,到歸回耶路撒冷與神恢復親密的關係。今日,我們來到最後的一講了,就讓我們看看事情怎樣地結束。
還記得上一次我們看7:1,城牆修完,門扇也安上了,然後尼希米派定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還差派忠信、敬畏神的人看守城門,規定開門和關門的時間。然後在12:27說:「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對了,建起城牆之後,理論上應該舉行「城牆奉獻典禮」之類的聚會。但幾時舉行的呢?由7:1到12:27中間相隔了多長時間,我們不知道,但在經文的鋪排上卻是很遠。7:1至12:27之間是接近六章經文的距離,幾乎是尼希米記的一半了。夾在中間的是甚麼呢?
I. 城牆修完至告成典禮之間的三幾事(8:1 – 12:26)
在這五章多的經文裏面,我們看到他們做了三件事。
(A) 聽明律法(8: 1-18)
第一件在8:1-12節,大家剛讀了。他們做甚麼?他們聽神的律法。v1敘述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以斯拉讀出神的律法,而且有祭司、利未人向百姓講解,v8「他們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這裏很強調來聽神律法的男男女女,是「聽了能明白的」(v2, 3),祭司、利未人是要「使百姓明白」的(v7, 8)。
而百姓呢?一方面,他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他們因為聽見、明白,所以「悲哀哭泣」(v9)。另一方面,他們又「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訓他們的話」(v12)。我相信這樣複雜的情感是可以理解的。記得上個月Bella來分享時提到一位慕道的太太,Bella與她查經提到人有罪,她不承認;後來她自己讀約翰壹書1:9說人要承認自己有罪的時候也不明白,但當聖靈責備她曾經講大話時,她馬上想起Bella的說話,也立時明白了聖經的意思。於是急不及待要告訴Bella。
我們讀經,如果沒有感覺、沒有得着、覺得不明白,你會怎樣呢?會不會就這樣合上它,甚至漸漸地不再有興趣去讀呢?讓我們懂得求聖靈帶領我們進入神的話語裏面。當我們面對疑惑的時候,神的話能夠給我們答案,當我們軟弱的時候,神的話是我們的力量和安慰,當我們犯罪的時候,神的話更是利劍,切入剖開我們的心思,讓我們看見自己的不是。只要我們願意聆聽、想要明白,又肯被神的說話潔淨和修剪,聖靈就能夠帶領我們看見自己生命的軟弱和黑暗,也同時賜下赦罪的恩典和喜樂。
(B) 禱告認罪(9: 1-38)
城牆告成禮之前猶大人做的第二件事在第9章:他們禱告認罪。
在聽了又明白神的律法之後,他們就按照律法的吩咐守住棚節。接着「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着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9:1-2)
猶大人守住棚節、敬拜神,然後他們發現自己的罪。大概這種情況今日是比較少出現的。今日返教會崇拜,有些人會衡量篇道講得好不好、詩歌是否感人、敬拜隊怎樣、隊Band彈奏得如何……。我們未必會檢視自己內心有沒有神的責備、有沒有被神的真光照亮內心的黑暗。原來聽了明白了神的說話,遵行了神的吩咐,是會讓我們發現自己的罪,需要來到神面前尋求赦免。
猶大人來禱告認罪,而且他們的認罪是真誠、深切的。vv5-38是他們的禱文。在vv5-6讚美神之後,他們就數算神對他們整個民族的恩典。從揀選亞伯拉罕、領他們出埃及、在曠野漂流,帶他們入迦南、為他們建立國家、扶植君王,到後來縱然亡國被擄,神都帶領他們歸回重建。如果細心讀9:7-38,會發現這段禱文訴說着一個一個循環:神如何恩待以色列人,他們卻一次又一次的「不肯聽從」、「不轉離他們的惡行」。但無論他們怎樣悖逆,只要「他們轉回哀求」,神「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祂的憐憫拯救他們」。(v28)
來到這一刻,他們返回了神所賜的應許之地,城牆建起了,彷彿得回國家了,事實卻不然。他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9:36-37)
來到這樣的境況,神是不是仍然會施恩拯救呢?
(C) 立約遵行(9: 38 – 12: 26)
在向神申訴、哀求之後,這些回歸的猶大人就一起簽名、立約。在10:28-29敘述他們「…凡有知識能明白的,29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這些誡命、典章、律例,聖經特別指到三方面。
第一方面在10:30:「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就是不與外邦人通婚。
第二方面在v31:「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就是遵守安息日的規例。
第三方面在10:32 – 11:2。首先是定例每人每年定額捐獻作為聖殿的支出。(vv32-33)。其次是所有人抽籤,每年由某一族的人奉獻祭壇需用的柴。(vv34)。之後是獻上初熟的土產和頭胎的兒子和牲畜。(vv35-36)。然後是獻上十分之一,包括百姓將土產、新酒和油的十分一獻給利未人,利未人又將十分一奉到聖殿。(vv37-39)最後,他們抽籤抽出人口的十分一,分派他們在耶路撒冷定居。(11:1-2)商議這一切之後,他們說:「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10:39)
在回溯自己的民族如何蒙神恩待,卻一次又一次得罪神,神又一次又一次施恩憐憫之後,他們痛定思痛,決定重新立志,要遵行神的律例、典章:決定與外邦人離絕,決定遵守安息日的規定,決定獻上十分一、不離棄神的殿。
當這一切的事情決議之後,他們就「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12:27)
II. 城牆落成,人心未變(13: 1–28)
如果《以斯拉–尼希米記》的主旨是敘述被擄的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城牆,那麼經文到這裏應該可以完結了。以色列人歸回重建了聖殿和城牆,以斯拉又潔淨了這個聖民群體,此刻又重立了聖約,一切大功告成,他們從此就忠心、敬虔地敬拜耶和華、事奉神得神的喜悅了。就好比童話故事的結局:「王子和公主從此以後就快快樂樂地生活在一起。」是不是呢?
我們都知道不是的!再浪漫的故事,王子和公主都不會從此以後就快快樂樂地生活在一起的,因為在結局之後再揭一頁,就回到柴米油鹽的日常瑣碎事裏面。結婚之前有過幾多浪漫、共渡過幾多甜蜜、一起渡過幾多艱難、流過幾多眼淚……可能都敵不過生活細節、教養兒女等等的消磨。
(A) 仍然得罪神的三件事
回歸的猶大人與神的關係也是一樣。在13: 4-31清楚地分了三個段落,道出了他們的實況。
第一個段落在13: 4-14。vv10-11「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神的殿呢?」百姓沒有將利未人應得的十分之一送來,甚至有人將擺放利未人應得貢品的那間屋給了另一個人住。回歸的猶大人與神的關係的第一個實況是:他們「離棄神的殿」(v11)。
第二個段落在13: 15-22。vv15-16「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又有推羅人…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實況是:在安息日仍然有人沒有停下工作,也有外邦人將各種物品拿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第三個段落在13: 23-31。vv23-24「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實況是:他們仍然與外族人通婚,甚至沒有教導下一代認識自己的語言,更不要說教導他們認識神的律法了。
(B) 神的記念、施恩(13: 14, 22, 29-31)
在記下他們這三項得罪神的事情之餘,我們也看到另外兩個問題。
首先是他們的領袖得罪神。在vv4-5說到:「蒙派管理我們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還有vv28「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這裏提到的不單是祭司領袖與外族人通婚。大家可能都記得多比雅和參巴拉這兩個名字,他們是一直阻撓建城牆的敵人。這些祭司領袖沒有遵行神的吩咐,而且與敵人結親,阻撓了神的工作。我們記得在以斯拉的時候也有祭司領袖帶頭犯罪得罪神,到了尼希米的時候仍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第二個問題是,猶大人沒有記取歷史的教訓,不斷重蹈覆轍。13:18「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vv26-27「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其實我們不會感到奇怪。領袖也會犯罪的嗎?會的。人也是真的會重蹈覆轍的,「不要被同一塊石頭絆跌兩次」,只是良好願望而已。人是沒有可能憑一己之力阻止自己犯罪的。
感恩是神同樣知道我們這方面的軟弱。在經文裏面,三次說到猶大人仍然得罪神的時候,也三次提到神的施恩和憐憫:(v14)「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v22)「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v31)「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這幾節經文看上去好像是尼希米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向神邀功。實際上,我們會明白,尼希米自己也是戰戰兢兢,沒有誰可以保證自己不失腳。看見其他人沒有遵行神的吩咐,我們最需要做的是為自己禱告,求主記念,求主憐恤,求主施恩。
神又豈不知道我們的軟弱?律法本來是好的,叫人知道何謂罪,但人卻不能夠完全遵行誡命、不犯罪。為了救人離開這個困境,神為人另立了新約。在希伯來書8: 7-8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新約,是藉着神兒子耶穌的血來立的,不是靠我們遵行律法,而是靠耶穌「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5)
結語
《以斯拉–尼希米記》敘述了被擄的猶大人三次回歸,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修造城牆,又恢復與神的關係,重新與神立約。然而整卷經文的結尾並不是喜氣洋洋地慶祝大功告成。相反,經文以描述回歸的猶大人所犯的罪神來結束,彷彿告訴讀者,猶大人是多麼「軟弱」,不斷重蹈覆轍得罪神。但這正是人類的寫照。我們豈不都是一樣?只有靠神施恩記念。
有人將以色列民的歷史比作我們基督徒一生的信仰旅程。在路上會有跌跌撞撞的時候,會有跌倒失腳的時候,也會有蹉跎退縮的時候。但無論甚麼時候,神仍然是施恩、記念我們的主。
願我們無論落在怎樣的境況,仍然堅持返到神的面前,尋求祂的施恩和憐憫,因為神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恩惠。
又求主保守我們在各種的試煉、誘惑之中,不致跌倒,不會退縮,信靠祂行人生的路。
回應詩
【我深願祢來掌管我心】
主啊,我深願祢來掌管我心,
主啊,我渴望遵祢旨意而行;
主啊,我願意一生為祢所用,求祢差遣我。
不要任憑我妄行自己的路,
求祢更新我思想、意念所有,
主啊,求祢領我行十架的路,一生不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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