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以弗所書 4: 1
引言:
過去由3月底至6月的崇拜講道,我們幾位同工以三個系列宣講了關於今年教會年題的信息;可能大家在小組裏也討論過、分享過了。雖然三個系列講道已經完成,但今年的年題是繼續的。同樣地,我們期望弟兄姊妹建立屬靈師友關係的心願,也是繼續的。
我自己個人在思想師友關係這個年題的時候,有一段經文不斷出現在我的心上;可能有一些弟兄姊妹在不同場合也聽過我帶詩歌、或者簡短分享。這段經文就是以弗所書4章1-16節。所以很自然地,在接着下來的幾次講道,我就會跟大家分享這一段經文;期望在與大家彼此勉勵、互相提醒。
今年的年題:「學效基督做門徒,靈程伴行拖與帶」,我們起初構思的時候,主要是以師徒關係做重點。但當慢慢發展開來、越來越多弟兄姊妹加入的時候,我們發現,朋輩的互相守望是更大的需要。
然而,無論是師徒或是朋輩關係,必須有的是屬靈的同行。「屬靈」,就是同行的人生命的質素和內涵;而「同行」就關乎到行動和目標。今日,我先跟大家看看「屬靈」生命的基本。
讓我們再讀以弗所書4: 1-3「1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2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3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I. 「所以」
經文的第1節,其他的聖經翻譯本讓我們看見應該有一個連接詞「所以」在句子的開頭。「所以」,意思是,接着下來的經文與之前的經文有着因果的關係。因為有前面1-3章所說的,所以有後面4-6章所說的。
一般人將前面1至3章定為神學教義的教導,而後面4至6章則是信仰實踐的教導,這是很簡約的說法。詳細一點來說:前面1至3章是描述神所做的工作,就是祂藉着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祂使我們與其他人復和,和祂賜給我們新的身份。而後面的4至6章,則是描述我們在信徒之間、在面對其他人的時候,以及在家庭裏面,我們要如何自處、處人。
而這個「所以」,就表示出一種必須有的關係:神為我們所做的工作,即是祂的救恩、祂給我們的身份,應該直接影響我們行事為人的態度。兩者不可能分割。不能夠信的是一套、行出來是另一套。
然而這樣「信行合一」的生命,並不是律法要求,而是真實生命的流露。屬靈與同行也有同樣的因果關係:「屬靈」與「同行」必須是同時的。如果自認為有屬靈生命的內涵卻不能夠與人同行,那可能只是屬靈的驕傲;相反如果只有同行的關係,卻沒有屬靈的內涵,那麼就只會是膚淺的相交,或者與不信的人沒有分別。
我們與弟兄姊妹相處有沒這兩方面的問題呢?會不會我們以為自己很有屬靈內涵,卻不能夠與人相處、別人不願意與我們相處?抑或,我們的相交只流於表面,只會傾吓看了哪一個的演唱會、講吓去哪裏吃喝玩樂等等,卻不能夠以真理彼此激勵,以神的話互相勸勉?又或者我們寧願維持彼此之間的君子之交,不會與人坦誠對話,免得傷感情?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一同在神的家裏,彼此相顧,屬靈同行。
II. 被囚
在「所以」之後,保羅接着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他說自己是「為主被囚的」,一方面表達了他當時的實際處境,另一方面也可以說是他對自己處境的詮釋。
保羅是怎樣理解他的被囚的呢?
(A) 為外邦信徒被囚
4章1節這裏其實是保羅第二次提到他的被囚了。第一次在3章1節:「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首先,保羅明白他的被囚是因為外邦人的緣故。雖然我們不能夠完全肯定這是哪一段時間、保羅在哪裏坐監,但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保羅被囚必定是因為傳福音的緣故,而且是為了向外邦人傳福音。因為保羅清楚領受神的呼召,是叫他向外邦人傳福音。那麼,是不是保羅在為自己的被囚申訴呢?當然不是。保羅是向我們解釋他自己被囚是因為他回應了神的呼召,他同時也是以自己作示範,讓我們看見,回應神的呼召,可以到一個怎樣的地步。
(B) 為基督耶穌被囚
另一方面,就如他所說,他是為基督耶穌的緣故被囚的。在歌羅西書1章24節,保羅曾經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保羅看自己的被囚是要「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意思是:保羅在肉身上受苦、被監禁,能夠在教會裏面完成基督未完成的工作。是甚麼呢?就是向外邦人傳福音,以致基督的身體——教會,可以回復完整。(以弗所書2章11至18節也有提及,不重複了。)可見保羅視自己的被囚不單是回應神對他的呼召,而且是必須的。
(C) 被基督耶穌所囚
除此之外,從「為主被囚的」這句說話,我們還可以理解另一個意思。在不同的翻譯本,這句說話有不同的翻譯。除了翻譯做「為主被囚」(prisoner for the Lord)之外,也有譯做「被主所囚」(prisoner of the Lord)的。可見這個字本身有雙重的意思:既是「為主被囚」,也是「被主所囚」。保羅用這個字,也讓我們看見保羅的想法:一方面,他理解自己的被囚是為教會、為福音;這是外在的。另一方面,他是被主所囚;這是內在的。是甚麼意思呢?
「被囚」是怎樣的呢?簡單來說,被囚是被規限了活動的範圍、被規管了活動的空間,是失去了自主和自由。就正如保羅在其他書信裏面常常自稱是「基督耶穌的僕人」那樣。「僕人」不是今日的菲傭姐姐、印傭姐姐;在當時,「僕人」即是奴隸,是屬於主人的財產,沒有自由、沒有自主。這樣,我們就明白,保羅不但外在身體被囚,內在地,在他心裏也主動將自己規限,主動放棄他的自由和自主,成為基督的奴隸,以致他能夠在神的教會裏服侍。
為甚麼他願意這樣呢?在以弗所書3章2節和8節,保羅分別兩次提到神呼召他承擔向外邦人傳福音的職分,他形容是「神賜恩給他」。這個令到保羅被囚的職分,保羅看為是上帝的恩典,甚至願意主動將自己規限,主動放棄自由和自主,以此來回應神這份呼召的恩典。
保羅這一種回應神的態度,與今日社會給我們的價值觀完全不同。今日的人崇尚自由,要取回自主;不少人甚至不願意進入任何關係之中,因為不願意受束縛,不願意被規限。但當我們以師友或者朋輩關係來屬靈同行的時候,我們必須願意放下一部分的自由和自主,必須願意規限自己、「囚禁」自己;至少我們得讓出身旁一個位置來讓人與我們同行,我們才可與人同行。
當然,這必須是我們主動願意的。所以,當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的時候,他不是下達一道命令,而是以自己被囚的經歷來勸他們。這個「勸」字,原文其實是一個更強烈的字眼,是「乞求」、「哀求」的意思。可見保羅認為接着下來要說的是很重要的,他很想我們做,但他不可以強逼我們,必須要我們自己願意去做的。
III. 蒙召的恩
(v1)「所以,我這個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保羅回應神呼召他的恩典,願意自我規限,主動放棄自由自主,他也以神呼召我們的恩典作為基礎,勸我們,乞求、哀求我們,「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
我們從三方面來看。
(A) 赦免過犯的恩(1: 4-7)
第一方面是神的赦罪。讓我們一同讀以弗所書1章4-7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5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首先,我們看見,我們所蒙的呼召是神赦免我們的罪。這段經文出現兩個重要的詞語,讓我們看見若不是神的恩典,是不會有救恩這一回事的。首先是「揀選」。神揀選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任何條件值得被選上,因為神的揀選是在創立世界之前,就是我們這個人還沒有出現之前,神就已經揀選了我們;而且是「在基督裏」,藉着愛子耶穌的血所成就的救恩,以致我們的過犯得以赦免。
第二個字是「預定」。預定與揀選有不可分割的關連。或者我們很容易會被「預定論」這個神學詞彙所嚇怕,覺得很艱深。是的,如果我們要解釋預定的機制是如何運作必然要花很多的工夫。但保羅在這裏並不是要討論神怎樣預定,保羅是期望我們明白,救恩不是由我們作出發點的、不是以人的行為來判斷的。赦罪的恩典是神作主動的。是甚麼原因令我們被預定得救?第5節說:是因為神愛我們,沒有其他原因了。
神呼召我們來得赦罪的恩典,對我們行事為人有甚麼影響呢?馬太福音(18: 21-35)記載主耶穌說了一個比喻:一個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兩,主人見他無力償還,於是「動了慈心」,免去他的債;然後這個僕人遇到一個同伴,欠他十兩、也是無力償還。你記得這個僕人怎樣做嗎?他將這個同伴下在監裏,等他還清所欠的債。我們會不會好像這一個僕人那樣?
我們其實是的。我們與這個僕人一樣:一方面我們都欠了上帝鉅債,是我們無力償還的;我們得罪神,是我們自己無法贖罪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是「被欠債」的;我們總是被人得罪的。怎麼不會呢?罪人與罪人相處,怎可能完全和諧的呢?總有人會得罪我們的。同樣地,我們也會有得罪別人的時候,我們也有欠人債的時候。我們願意怎樣呢?我們會不會好像那個僕人那樣,不肯免去同伴的債呢?主禱文有一句是「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意思是,我們如何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上帝也就怎樣的赦免我們的罪債。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既然蒙受神赦罪之恩,我們也能夠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並且能夠尋求別人的饒恕,使我們一同領受了上帝的恩典。
(B) 出死入生的恩(2: 5-7)
第二方面,神呼召我們是叫我們出死入生。讓我們讀以弗所書2章5-7節:「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除了賜給我們赦罪的恩典,神更解除我們最終極的困境,就是2章1節所說的:「死在罪惡過犯之中」。自從始祖犯罪之後,死亡就一直成為人的咒詛,就好像希伯來書2章14-15節所說:魔鬼掌死權,而我們這些有血肉之體的人就「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如果只有赦罪而不將死亡的咒詛同時解除,那不是真正的饒恕、不是真正的赦罪。正如剛才說,死亡是人犯罪所帶來的咒詛,神赦免我們的罪,祂同時也會解除死亡的咒詛,賜給我們完全的釋放。
要解除死亡,自然是生命、是「活」。經文提到兩種「活」。我們先看第二種,在第6節:「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從字面來看,似乎是說神應許我們將來復活、永生、天堂……等等。但無論是2章1節的「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或是這裏的「復活」、「坐在天上」都是過去式,表示是已經完成了的事情。因為罪的緣故我們是已經死了,而因為基督的救恩,我們已經復活了,已經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了。但我們豈不是仍然在地上生活嗎?還沒有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啊!要了解這幾句說話,我們要從神的角度來看。儘管在我們的時間空間這些是尚未發生的事情,但在超越時間空間的神眼中,卻是已經完成了的。所以,當神「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的時候,死亡的終極咒詛已經解除了,魔鬼掌死權來恐嚇人的詭計亦已經被神破壞了。
然而神這個決定對我們來說仍然是「將來」的,要等我們進入死亡之後才經歷的。那麼現在要如何呢?讓我們看第一種「活」,在第5節:「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原來用不着等到進入死亡之後,今天我們已經可以「活過來」;死亡的咒詛今天已經解除。
死是怎樣的呢?對死亡最簡單的理解是:「一個與生命完全斷絕聯繫的狀態」。在以弗所書2章1至3節,保羅形容「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狀態就是不能夠與神聯繫,是靈性的死亡。他是這樣說的:「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又說他們「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雖然彷彿活生生的在世上來來往往,可是這樣的生活狀態,在神眼中卻是死的;因為被世人的價值觀影響、被魔鬼撒但籠絡、被自己的私慾控制,不能夠認識神、不能夠跟隨神的心意,與神斷絕聯繫。然而神將這種靈性死亡的咒詛解除,祂「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我們不用隨從今世的風俗、不用放縱肉體去生活,我們可以順從聖靈的引導,去選擇跟隨神的心意生活。
那麼神呼召我們出死入生對我們行事為人又有甚麼影響呢?神呼召我們出死入生、恢復與祂的聯繫,要求我們也要同樣地解除別人的死亡,恢復與別人的聯繫。有沒有一些人你當他死的呢?意思是,有沒有一些人你斷絕與他聯繫,當他不再存在的呢?或者會不會是我們自己主動斷絕與人的聯繫,將自己埋葬了在某一些事情或者感受裏面呢?神呼召我們出死入生與祂恢復聯繫,祂也要求我們恢復與別人的聯繫。求主憐憫、幫助我們。
(C) 成為後嗣的恩(3: 6)
第三方面,我們蒙神呼召成為祂的後嗣。我們讀以弗所書3章6節:「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我們的罪得着赦免、我們從死亡的咒詛中釋放出來,還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我們恢復與神的關係,就是神從創世以前「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1:5)。
起初神從一本造出萬族,原本都歸在自己的名下,可惜人因為犯罪,與神隔絕。為此神主動施行拯救,原意是透過亞伯拉罕使萬國得福。那知反而使到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隔絕。唯有當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的時候,為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開出同一條得救的路,「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2:15-16)。
神呼召我們成為祂的後嗣,「造成一個新人」,不再分以色列人、外邦人,是一個新的人類;就是教會。神呼召我們成為教會。事實上,「教會」這個字本身的意思就是「呼召一群人出來聚集」。這個意思與舊約裏面「聖潔」的觀念很相近,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稱呼信徒做「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來3: 1)。「聖潔」也是神呼召我們的目的。在以弗所書1章4節,保羅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兩句說話讓人想起舊約的獻祭:任何獻給上帝的祭牲必須是「沒有瑕疵」;而獻祭的人必須將用來獻祭的祭牲預先分別出來,使牠「成聖」。神呼召我們成為後嗣,使我們成為神家裏的人,也是將我們分別出來,成為聖潔,使我們成為配得上獻給神的祭。然而我們要「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並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在第5章25-27節,保羅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是捨己的愛的關係。我們作為教會,在我們之間維繫的,就是愛的關係;既是基督的愛在當中貫串,同時也需要我們彼此之間以愛來維繫。
我們蒙神呼召成為後嗣、成為神家裏的人、成為教會,對我們的行事為人又有怎樣的的影響呢?我們是「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的一群,我們如何相處,就見證着我們所屬的這個身體是怎樣的身體,也見證着我們所蒙的應許是怎樣的應許。主耶穌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 34-35)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是祂為剛剛為門徒洗完腳、是門徒剛剛爭論完誰為大、誰更重要的時候,主耶穌親自示範,他們要怎樣的彼此相愛、彼此服侍,怎樣的為對方捨命。假如我們好像門徒那樣,爭論誰為大、覺得自己比別人重要,就會失去了彼此相愛,也不能夠讓人看到我們是屬神的一群了。求主幫助我們,幫助我們看見神呼召我們成為後嗣,呼召我們成為教會,是一個新人;是一個,不可以分割、不可以分離,我們不能獨立自己。
結語
我們蒙受神赦罪的恩典提醒我們要彼此饒恕,神呼召我們出死入生、恢復與祂的聯繫,要求我們要解除別人的死亡,恢復與別人的聯繫。我們蒙神呼召成為後嗣,是成為一個新人,讓我們以彼此相愛來讓人認出我們是屬於神的群體。
今日當我們思想如何屬靈同行的時候,讓我們記得上帝這些恩典,以致我們願意與人同行,願意認識上帝,首先建立自己的生命,用我們屬靈的內涵與弟兄姊妹同行。但我們也要記得,與人同行就要規限自己、放棄一部分的自由自主,讓人進入我們的生命裏面,首先讓人與我們同行,我們才可以與人同行。
保羅勸勉我們,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呼召相稱。今日神仍然向我們發出呼召,邀請我們回應;讓我們與人同行,分享神的恩典,彼此得着激勵。
回應詩
【回應主呼召】
1.我聞救主耶穌慈聲:「來安息在我懷;
困倦的人,來卸重擔,放心歸我前來。」
我心沉重、疲倦、憂傷,聞聲歸主前來;
在主裏面我得安息,滿心歡暢愉快。
2.我聞救主耶穌慈聲:「來屈身飲靈泉;
我賜活水,流到永生,盡消乾渴、困累。」
我歸主,飲生命活水,立刻消倦、止渴;
心靈甦醒,獲得永生,在基督裏活着。
3.我聞救主耶穌慈聲:「我真光驅黑暗;
你仰望我,能見曙光,一生光輝燦爛。」
我瞻仰主,頓見亮光,作我星晨、太陽;
我今邁步永生光中,至終光輝明亮。
Monday, July 14, 2014
Monday, May 26, 2014
學效基督:基督的謙讓
經文:腓立比書 1: 27 – 2: 5
引言
考考大家的成語:「光陰似甚麼?」,那麼「歲月如甚麼呢?」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是用來形容時光飛逝的成語。上星期二開同工會時,有同工忽然間驚嘆:「5 月底了!」。是啊,今日已經是 5 月最後一個主日了。下一個星期日回來已是 6 月了,2014 年這樣就差不多過了一半。大家過得怎樣呢?有沒有碰到甚麼挫折令到你掛慮?有沒有甚麼重壓令到你困累?有沒有多少的試煉?有沒有人與你一起祈禱?或者有沒有見到甚麼快慰開心的事?有沒有人與你分嚐呢?又有沒有人與你一起感謝神呢?
是啊,時間過得很快,今日,我們要進入今年年題講壇信息的第三個主題了。大家還記得頭兩個主題嗎?我們在 3 月底的培靈聚會請了陳耀鵬牧師分享【屬靈路上的拖與帶】,之後 4 月中陳傳用傳道書4章「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來勉勵大家與弟兄姊妹建立屬靈的師友關係。接着 4 月底、5 月牧師一連三篇信息與我們重溫做主門徒的呼召和代價、群體和使命。﹙如果大家想仔細再聽清楚啲,可以上教會網站收聽,還有筆記資料可以下載。﹚
就這樣,今年的年題:【學效基督做門徒.靈程伴行拖與帶】,我們看過了「屬靈路上的拖與帶」、也看過了「做門徒」,今日我們來到看「學效基督」了。要學效基督的甚麼呢?在思想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做門徒基本的行事為人先。
I. 作主門徒的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1:27-30)
又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可記得門徒有多少種?有三種:門徒、信徒、基督徒?不是!只有一種。門徒就是信徒、信徒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門徒;只有一種,就是跟從耶穌的人。那麼門徒與甚麼不同?門徒與眾人不同。眾人只是與耶穌一齊行,不知會行多遠、沒有承諾會行多久;他要來就來、要走就走;沒有承擔、不會委身。真正的門徒不是那樣,真正的門徒是跟從耶穌的人,是要捨己、要背十字架的。那是怎樣的呢?
(A) 如何?
讓我們再看腓立比書 1: 27-30「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1) 恆常地:生活的態度
做門徒要怎樣的呢?保羅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只要」:不管發生甚麼事,「只要」!不管要付出怎樣的代價,「只要」:不管受到怎樣的對待,「只要」。甚麼都不要緊,要緊的只有一樣:「只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然後保羅接着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真正與福音相稱的行事為人,不是徒具外表的,不是為了討好別人的,不是做給別人看的,不是有人見到就做,沒有人見到就變臉的。有時我們難免有這種試探,如果有知道我們是基督徒的人見到,我們自然會表現得好一些,「像個基督徒」;如果牧師、傳道人見到,我們又會表現得好一些、屬靈一些。保羅說不是這樣。
保羅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意思是無論任何人見到,或者是沒有人見到,「行事為人都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被基督的福音拯救了的生命應有的本質。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要完全完美,那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卻必須有這種心態,恆常流露出一種與已經得救的生命相稱的生活態度。
(2) 合一地:群體的角度
「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一種恆常的生活態度,而且是從合一做出發點。保羅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牧師上星期給大家聽一首歌,不知你可還記得:"I am a rock, I am an island……" 其實正正是說:沒有人是石頭,沒有人是孤島,沒有人可以孤獨地生存,沒有人不需要愛和同伴的。享受孤獨的人只是因為害怕友誼和愛帶來的傷害、害怕被愛過後會更加孤單,所以寧願拒絕。然而骨子裏,每一個人都需要「別人」。矛盾的正是,人越害怕孤單,就越發因為害怕而令到自己落在孤單之中。
神卻為我們預備了群體。「教會」這個字原本的意思是「呼召出來聚集」,它本身就是有群體的含意。跟從耶穌的人不可以孤獨地生存,不可以不需要別人一起、不可以單獨自己做門徒。
陳傳那次講傳道書 4: 9-12 也提到:「9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10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 11……二人同睡就都暖和,12……若有二人便能敵擋敵人的攻擊;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無論在遠行的路上、在人生的艱難當中,能夠有互相守望的同伴,不單止不至於孤單,更實際的是在危險之中不會呼救無門。
所以「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一個群體恆常地、合一地展現的一種生活態度。而這一種生活態度的背後有它獨特的原因。首先它是福音的明證。
(B) 為何?
(1) 是福音的明證
保羅提醒我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要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在保羅的心目中,沒有甚麼比福音更重要,福音就是核心,一切都是為了福音。我們行事為人能夠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就能夠證明這福音的真實。「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v28)每一個世代都有人會敵擋真理,並不是這個世代特別的悖逆。任何一個社會民族總有人用各種的方法抵擋福音。我們所信的福音有怎樣的大能,以致我們的生命有怎樣改變,就塑造我們有怎樣的生活態度來回應敵人的驚嚇。
如果我們的福音只是「信耶穌得永生」,那麼我們對敵人的驚嚇大概沒有很大的能力來抵擋,因為假如我們只知道信耶穌得永生,沒有計算為福音的緣故要面對敵人和逼迫,那麼當困難來到的時候,我們自然沒有能力抵擋。但如果我們所信的福音是叫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呢,那麼我們就可以「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因為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2:20),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是我們的一切。
(2) 是恩典的一部分
事實上,敵人的驚嚇是福音的一部分。保羅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v28)我們蒙恩得救的那一刻有兩件事同時發生,第一是我們得着拯救,成為神的兒女;第二是我們開始受苦。
如果我們接受福音,沒有想過要為耶穌受苦,那麼現在可能是一個好的機會讓我們認真想一想,計算一下代價。不過在計算要付出多少之前,讓我們先計一計我們得到了多少。讓我們想一想,我們所蒙的恩是怎樣來的:我們所領受的福音豈不是基督首先為我們受苦,以致我們今天成為何等樣的人嗎。既然是基督首先受苦,為我們成就了救贖,那麼我們為祂受苦,豈不是做門徒應盡的本份嗎?保羅勉勵我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正是勉勵我們,不要怕為基督受苦;因為受苦就證明我們真的蒙恩,受苦就表示我們真的與基督一起,受苦是福音的一部分。
II. 作主門徒的標準:學效基督(2: 1-4)
「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對外的就是「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恆常地、合一地活出得救的生命。對內又如何呢?
讓我們讀腓立比書 2: 1-4「1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A) 回想蒙恩的經驗
2014 年差不多過了一半了,大家過得怎樣?多少的挫折、多少的重壓、多少的試煉,你是不是一個人經歷了?有沒有弟兄姊妹與你一起祈禱?多少的開心,多少的快慰,你是不是一個人獨享,有沒有弟兄姊妹與你分嚐?有沒有呢?沒有嗎?!一個也沒有?保羅說:「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這些是我們在弟兄姊妹中間經歷過的、領受了的。
保羅說,如果因着福音的緣故,我們是這樣曾經被安慰過、被愛護過,我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有一些人很容易記得別人對他不好,很容易聯想到負面的經歷,不知道你會不會是這一種人呢。然而保羅卻提醒我們要回想,不要回想不快樂的事。要回想透過弟兄姊妹的勸勉、安慰、彼此相交、和恩慈憐憫的相待,我們領受神的恩典,所以我們要有同樣的意念、同樣的心思、同樣的愛,去將勸勉、安慰、彼此相交、恩慈憐憫付出給其他人。
但這其實並不容易,事實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達方式。當保羅說「要相同…… 要一樣」的時候,他不是要求一致的行動。保羅特別重複提及「意念」。要「意念相同」,要「有一樣的意念」,這個「意念」並不是純粹一個想法,而是一種心態,一種生活態度。我們如何透過弟兄姊妹領受了神的恩典,就要以同樣的生活態度將神的恩典傳給別人。這可以怎樣實行出來呢?
(B) 實踐的具體可能
保羅在vv 3-4 用了三個反面的講法來提出具體的建議:「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首先是「不可結黨」。「結黨」這個字讓我們想到糾結同伴成為一群,與其他人不能夠相合。其實人與人之間總會因為氣質接近而互相吸引,但是結黨不單是臭味相投;結黨這個詞語隱含了對其他人的排相。我們從其他譯本也看見,「結黨」原本的意思是「自私自利」,不是純粹喜歡某些人、不喜歡某些人,而是出於自私的心態,拉攏別人在自己這一邊,使自己得益處。這些益處也未必是一些具體的物質,也許只是讓人對自己讚賞、或者讓人對自己有好的印象,以便將來可以對自己有利。所以保羅將結黨和貪圖虛浮的榮耀放在一起來提及。
第二個反面的講法就是「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我們都知道「虛榮」是甚麼。問題是有甚麼榮耀不是虛的呢?榮耀有三個來源:第一是從人來的,當然我並不是說遇到值得稱讚的人也吝嗇稱讚,保羅的勸勉是對接收的一方說的。正如箴言27:21提醒我們:「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遇到別人稱讚自己要小心謹慎。
榮耀的第二個來源是自己。「虛浮的榮耀」在另一些譯本是翻譯做:「自高自大」。有時就算沒有別人來稱讚我們,我們自己也會覺得自己了不起的。當然我不是說,我們要將自己貶低到一文不值;在羅馬書12:3,保羅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怎樣是自高自大?就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忘記了一切都是出於神。所以保羅責備哥林多的信徒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唯有當我們記得一切都是出於神我們才不致於自高自大,也不會自私自利。
榮耀還有第三個來源:在約翰福音 12:26,當耶穌呼召門徒跟從祂的時候,祂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然後祂應許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沒有甚麼比蒙神尊重更叫我們感到光榮。願意我們忠心的跟從耶穌、服侍耶穌,得到神的尊重。
保羅第三個反面的講法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上兩次牧師講到做門徒要捨己,要交出自己的主權,要否定自己。在這裏,我們可以理解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不要單單追求自己的喜好,不要單單滿足自己的需要。不是要完全不顧自己,只是不要單顧自己。我剛才所說,透過弟兄姊妹的勸勉、安慰、彼此相交、和恩慈憐憫,我們領受神的恩典。他們就是沒有單顧自己的事,他們也顧到我們的事;現在輪到我們,不要讓它停,讓我們將這種行事為人的態度延續下去。我們看見初期教會的信徒,他們以「凡物公用,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來實踐。今日我們都可以有我們的方式來將「不要單顧別人的事」實踐出來。
除了三個反面的講法,保羅也正面地說應該是怎樣,他說:「只要存心謙卑」(v3)。其實「謙卑」就正是剛才那三個反面講法的回應。謙卑的具體表現是「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好。這樣我們就不會自高自大、不會自私自利。
III. 學效基督(一):學效基督的謙讓(2:5)
然後保羅就提出一個最讓我們看見怎樣是謙卑的例子。2:5保羅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這個「心」,在腓立比書全卷四章都有出現,有翻譯做「意念」(1:7、2:2),也有翻譯做「心」(3:15、4:2),意思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心態。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我們要以基督的心態作為我們的心態,以基督的生活態度,作為我們的生活態度。後面的經文接着就描述基督的心態和態度。
在這裏,我們先看基督的謙讓。
(A) 不求自己的榮耀
首先我們看見基督不求自己的榮耀。在約翰福音 17:4-5 主耶穌向天父禱告:「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本來從創世之前基督已經與父神有同等的榮耀,然而祂沒有爭取彰顯自己。祂到世上來,一開始已經選擇在一個卑微的地方出生,在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成長。以賽亞先知形容祂無佳形美容,他被藐視、被人厭棄,人也不尊重他(賽 53: 2-3)。甚至祂的兄弟當時也諷刺祂,想揚名立萬就要進取一些(約 7: 2-5)。但祂到世間來,只為了成就十字架的救恩。
我們讀福音書的記載,看見耶穌總是被許多人簇擁着,彷彿很受歡迎,但事實上那些「極多的人」只是想從耶穌身上得好處,他們不是真的願意跟從。但耶穌知道自己的使命。當出賣耶穌的猶大出去之後,耶穌知道自己上十字架的時候到了,祂跟門徒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約 13: 31)。耶穌雖然擁有與父同等的榮耀,然而祂卻全心成全父所交託的事情,使父得榮耀。
我們學效基督的謙讓是,我們不求榮耀自己,只要完成神的託付,行完今世的路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B) 不求自己的益處
學效基督的謙讓,第二方面是學效基督不求自己的益處。
保羅勸勉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主耶穌自己就留下美好的榜樣給我們。我們常常在福音書看見,每當人有需要來找耶穌,祂總會放下自己的需要,先回應了來尋找幫助的人。譬如馬可福音 3: 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或者我們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也可以看見,耶穌祈求的內容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父的意思」,三次禱告都是一樣:「願父的旨意成全」(太 26: 39, 42-44)。耶穌甘心放下自己的意思,遵行父的旨意,正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沒有單顧自己的事。
結語
我們可以怎樣做得到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呢?除了對外為福音受苦,不怕敵人的驚嚇。在教會裏面,在弟兄姊妹中間,我們也要學效基督的榜樣,不求榮耀自己,不單顧自己的事,將神給我們的恩典傳遞下去。
眨眼之間 2014 年過了差不多一半了,不知你會不會覺得時間過得越來越快呢?在腓立比書4:5,差不多完結這封書信時,保羅提醒我們:「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是的,無論個人感覺如何,時間過得是快抑或慢,總有一天,不知甚麼時候我們將會面見主,今日的行事為人將要成為神對我們的評價,我們是得到父的尊重呢?抑或被責備呢?我們能不能夠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能不能夠在弟兄姊妹中間以基督為榜樣,彼此勸勉,互相安慰,同行天路呢?
回應詩
同路人
只因為我們都是同路人,才會有同樣的經歷,
只因為我們都是同路人,才會有同樣的追求。
同甘苦,共患難,只有同路人最親;
同流淚,同喜樂,只有同路人最真誠。
感謝神讓我們在真道上相逢,成為同路人,
我們內心發出同聲地歌唱,讚美奇妙救恩。
心靈合一,相互理解,同路人一定要同心,
美好的盼望,永恆的國度,永遠屬於我們。
﹙曲詞:小敏《加南詩選》﹚
引言
考考大家的成語:「光陰似甚麼?」,那麼「歲月如甚麼呢?」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是用來形容時光飛逝的成語。上星期二開同工會時,有同工忽然間驚嘆:「5 月底了!」。是啊,今日已經是 5 月最後一個主日了。下一個星期日回來已是 6 月了,2014 年這樣就差不多過了一半。大家過得怎樣呢?有沒有碰到甚麼挫折令到你掛慮?有沒有甚麼重壓令到你困累?有沒有多少的試煉?有沒有人與你一起祈禱?或者有沒有見到甚麼快慰開心的事?有沒有人與你分嚐呢?又有沒有人與你一起感謝神呢?
是啊,時間過得很快,今日,我們要進入今年年題講壇信息的第三個主題了。大家還記得頭兩個主題嗎?我們在 3 月底的培靈聚會請了陳耀鵬牧師分享【屬靈路上的拖與帶】,之後 4 月中陳傳用傳道書4章「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來勉勵大家與弟兄姊妹建立屬靈的師友關係。接着 4 月底、5 月牧師一連三篇信息與我們重溫做主門徒的呼召和代價、群體和使命。﹙如果大家想仔細再聽清楚啲,可以上教會網站收聽,還有筆記資料可以下載。﹚
就這樣,今年的年題:【學效基督做門徒.靈程伴行拖與帶】,我們看過了「屬靈路上的拖與帶」、也看過了「做門徒」,今日我們來到看「學效基督」了。要學效基督的甚麼呢?在思想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做門徒基本的行事為人先。
I. 作主門徒的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1:27-30)
又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可記得門徒有多少種?有三種:門徒、信徒、基督徒?不是!只有一種。門徒就是信徒、信徒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門徒;只有一種,就是跟從耶穌的人。那麼門徒與甚麼不同?門徒與眾人不同。眾人只是與耶穌一齊行,不知會行多遠、沒有承諾會行多久;他要來就來、要走就走;沒有承擔、不會委身。真正的門徒不是那樣,真正的門徒是跟從耶穌的人,是要捨己、要背十字架的。那是怎樣的呢?
(A) 如何?
讓我們再看腓立比書 1: 27-30「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1) 恆常地:生活的態度
做門徒要怎樣的呢?保羅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只要」:不管發生甚麼事,「只要」!不管要付出怎樣的代價,「只要」:不管受到怎樣的對待,「只要」。甚麼都不要緊,要緊的只有一樣:「只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然後保羅接着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真正與福音相稱的行事為人,不是徒具外表的,不是為了討好別人的,不是做給別人看的,不是有人見到就做,沒有人見到就變臉的。有時我們難免有這種試探,如果有知道我們是基督徒的人見到,我們自然會表現得好一些,「像個基督徒」;如果牧師、傳道人見到,我們又會表現得好一些、屬靈一些。保羅說不是這樣。
保羅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意思是無論任何人見到,或者是沒有人見到,「行事為人都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被基督的福音拯救了的生命應有的本質。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要完全完美,那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卻必須有這種心態,恆常流露出一種與已經得救的生命相稱的生活態度。
(2) 合一地:群體的角度
「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一種恆常的生活態度,而且是從合一做出發點。保羅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牧師上星期給大家聽一首歌,不知你可還記得:"I am a rock, I am an island……" 其實正正是說:沒有人是石頭,沒有人是孤島,沒有人可以孤獨地生存,沒有人不需要愛和同伴的。享受孤獨的人只是因為害怕友誼和愛帶來的傷害、害怕被愛過後會更加孤單,所以寧願拒絕。然而骨子裏,每一個人都需要「別人」。矛盾的正是,人越害怕孤單,就越發因為害怕而令到自己落在孤單之中。
神卻為我們預備了群體。「教會」這個字原本的意思是「呼召出來聚集」,它本身就是有群體的含意。跟從耶穌的人不可以孤獨地生存,不可以不需要別人一起、不可以單獨自己做門徒。
陳傳那次講傳道書 4: 9-12 也提到:「9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10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 11……二人同睡就都暖和,12……若有二人便能敵擋敵人的攻擊;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無論在遠行的路上、在人生的艱難當中,能夠有互相守望的同伴,不單止不至於孤單,更實際的是在危險之中不會呼救無門。
所以「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一個群體恆常地、合一地展現的一種生活態度。而這一種生活態度的背後有它獨特的原因。首先它是福音的明證。
(B) 為何?
(1) 是福音的明證
保羅提醒我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要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在保羅的心目中,沒有甚麼比福音更重要,福音就是核心,一切都是為了福音。我們行事為人能夠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就能夠證明這福音的真實。「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v28)每一個世代都有人會敵擋真理,並不是這個世代特別的悖逆。任何一個社會民族總有人用各種的方法抵擋福音。我們所信的福音有怎樣的大能,以致我們的生命有怎樣改變,就塑造我們有怎樣的生活態度來回應敵人的驚嚇。
如果我們的福音只是「信耶穌得永生」,那麼我們對敵人的驚嚇大概沒有很大的能力來抵擋,因為假如我們只知道信耶穌得永生,沒有計算為福音的緣故要面對敵人和逼迫,那麼當困難來到的時候,我們自然沒有能力抵擋。但如果我們所信的福音是叫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呢,那麼我們就可以「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因為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2:20),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是我們的一切。
(2) 是恩典的一部分
事實上,敵人的驚嚇是福音的一部分。保羅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v28)我們蒙恩得救的那一刻有兩件事同時發生,第一是我們得着拯救,成為神的兒女;第二是我們開始受苦。
如果我們接受福音,沒有想過要為耶穌受苦,那麼現在可能是一個好的機會讓我們認真想一想,計算一下代價。不過在計算要付出多少之前,讓我們先計一計我們得到了多少。讓我們想一想,我們所蒙的恩是怎樣來的:我們所領受的福音豈不是基督首先為我們受苦,以致我們今天成為何等樣的人嗎。既然是基督首先受苦,為我們成就了救贖,那麼我們為祂受苦,豈不是做門徒應盡的本份嗎?保羅勉勵我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正是勉勵我們,不要怕為基督受苦;因為受苦就證明我們真的蒙恩,受苦就表示我們真的與基督一起,受苦是福音的一部分。
II. 作主門徒的標準:學效基督(2: 1-4)
「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對外的就是「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恆常地、合一地活出得救的生命。對內又如何呢?
讓我們讀腓立比書 2: 1-4「1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A) 回想蒙恩的經驗
2014 年差不多過了一半了,大家過得怎樣?多少的挫折、多少的重壓、多少的試煉,你是不是一個人經歷了?有沒有弟兄姊妹與你一起祈禱?多少的開心,多少的快慰,你是不是一個人獨享,有沒有弟兄姊妹與你分嚐?有沒有呢?沒有嗎?!一個也沒有?保羅說:「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這些是我們在弟兄姊妹中間經歷過的、領受了的。
保羅說,如果因着福音的緣故,我們是這樣曾經被安慰過、被愛護過,我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有一些人很容易記得別人對他不好,很容易聯想到負面的經歷,不知道你會不會是這一種人呢。然而保羅卻提醒我們要回想,不要回想不快樂的事。要回想透過弟兄姊妹的勸勉、安慰、彼此相交、和恩慈憐憫的相待,我們領受神的恩典,所以我們要有同樣的意念、同樣的心思、同樣的愛,去將勸勉、安慰、彼此相交、恩慈憐憫付出給其他人。
但這其實並不容易,事實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達方式。當保羅說「要相同…… 要一樣」的時候,他不是要求一致的行動。保羅特別重複提及「意念」。要「意念相同」,要「有一樣的意念」,這個「意念」並不是純粹一個想法,而是一種心態,一種生活態度。我們如何透過弟兄姊妹領受了神的恩典,就要以同樣的生活態度將神的恩典傳給別人。這可以怎樣實行出來呢?
(B) 實踐的具體可能
保羅在vv 3-4 用了三個反面的講法來提出具體的建議:「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首先是「不可結黨」。「結黨」這個字讓我們想到糾結同伴成為一群,與其他人不能夠相合。其實人與人之間總會因為氣質接近而互相吸引,但是結黨不單是臭味相投;結黨這個詞語隱含了對其他人的排相。我們從其他譯本也看見,「結黨」原本的意思是「自私自利」,不是純粹喜歡某些人、不喜歡某些人,而是出於自私的心態,拉攏別人在自己這一邊,使自己得益處。這些益處也未必是一些具體的物質,也許只是讓人對自己讚賞、或者讓人對自己有好的印象,以便將來可以對自己有利。所以保羅將結黨和貪圖虛浮的榮耀放在一起來提及。
第二個反面的講法就是「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我們都知道「虛榮」是甚麼。問題是有甚麼榮耀不是虛的呢?榮耀有三個來源:第一是從人來的,當然我並不是說遇到值得稱讚的人也吝嗇稱讚,保羅的勸勉是對接收的一方說的。正如箴言27:21提醒我們:「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遇到別人稱讚自己要小心謹慎。
榮耀的第二個來源是自己。「虛浮的榮耀」在另一些譯本是翻譯做:「自高自大」。有時就算沒有別人來稱讚我們,我們自己也會覺得自己了不起的。當然我不是說,我們要將自己貶低到一文不值;在羅馬書12:3,保羅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怎樣是自高自大?就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忘記了一切都是出於神。所以保羅責備哥林多的信徒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唯有當我們記得一切都是出於神我們才不致於自高自大,也不會自私自利。
榮耀還有第三個來源:在約翰福音 12:26,當耶穌呼召門徒跟從祂的時候,祂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然後祂應許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沒有甚麼比蒙神尊重更叫我們感到光榮。願意我們忠心的跟從耶穌、服侍耶穌,得到神的尊重。
保羅第三個反面的講法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上兩次牧師講到做門徒要捨己,要交出自己的主權,要否定自己。在這裏,我們可以理解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不要單單追求自己的喜好,不要單單滿足自己的需要。不是要完全不顧自己,只是不要單顧自己。我剛才所說,透過弟兄姊妹的勸勉、安慰、彼此相交、和恩慈憐憫,我們領受神的恩典。他們就是沒有單顧自己的事,他們也顧到我們的事;現在輪到我們,不要讓它停,讓我們將這種行事為人的態度延續下去。我們看見初期教會的信徒,他們以「凡物公用,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來實踐。今日我們都可以有我們的方式來將「不要單顧別人的事」實踐出來。
除了三個反面的講法,保羅也正面地說應該是怎樣,他說:「只要存心謙卑」(v3)。其實「謙卑」就正是剛才那三個反面講法的回應。謙卑的具體表現是「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好。這樣我們就不會自高自大、不會自私自利。
III. 學效基督(一):學效基督的謙讓(2:5)
然後保羅就提出一個最讓我們看見怎樣是謙卑的例子。2:5保羅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這個「心」,在腓立比書全卷四章都有出現,有翻譯做「意念」(1:7、2:2),也有翻譯做「心」(3:15、4:2),意思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心態。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我們要以基督的心態作為我們的心態,以基督的生活態度,作為我們的生活態度。後面的經文接着就描述基督的心態和態度。
在這裏,我們先看基督的謙讓。
(A) 不求自己的榮耀
首先我們看見基督不求自己的榮耀。在約翰福音 17:4-5 主耶穌向天父禱告:「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本來從創世之前基督已經與父神有同等的榮耀,然而祂沒有爭取彰顯自己。祂到世上來,一開始已經選擇在一個卑微的地方出生,在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成長。以賽亞先知形容祂無佳形美容,他被藐視、被人厭棄,人也不尊重他(賽 53: 2-3)。甚至祂的兄弟當時也諷刺祂,想揚名立萬就要進取一些(約 7: 2-5)。但祂到世間來,只為了成就十字架的救恩。
我們讀福音書的記載,看見耶穌總是被許多人簇擁着,彷彿很受歡迎,但事實上那些「極多的人」只是想從耶穌身上得好處,他們不是真的願意跟從。但耶穌知道自己的使命。當出賣耶穌的猶大出去之後,耶穌知道自己上十字架的時候到了,祂跟門徒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約 13: 31)。耶穌雖然擁有與父同等的榮耀,然而祂卻全心成全父所交託的事情,使父得榮耀。
我們學效基督的謙讓是,我們不求榮耀自己,只要完成神的託付,行完今世的路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B) 不求自己的益處
學效基督的謙讓,第二方面是學效基督不求自己的益處。
保羅勸勉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主耶穌自己就留下美好的榜樣給我們。我們常常在福音書看見,每當人有需要來找耶穌,祂總會放下自己的需要,先回應了來尋找幫助的人。譬如馬可福音 3: 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或者我們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也可以看見,耶穌祈求的內容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父的意思」,三次禱告都是一樣:「願父的旨意成全」(太 26: 39, 42-44)。耶穌甘心放下自己的意思,遵行父的旨意,正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沒有單顧自己的事。
結語
我們可以怎樣做得到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呢?除了對外為福音受苦,不怕敵人的驚嚇。在教會裏面,在弟兄姊妹中間,我們也要學效基督的榜樣,不求榮耀自己,不單顧自己的事,將神給我們的恩典傳遞下去。
眨眼之間 2014 年過了差不多一半了,不知你會不會覺得時間過得越來越快呢?在腓立比書4:5,差不多完結這封書信時,保羅提醒我們:「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是的,無論個人感覺如何,時間過得是快抑或慢,總有一天,不知甚麼時候我們將會面見主,今日的行事為人將要成為神對我們的評價,我們是得到父的尊重呢?抑或被責備呢?我們能不能夠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能不能夠在弟兄姊妹中間以基督為榜樣,彼此勸勉,互相安慰,同行天路呢?
回應詩
同路人
只因為我們都是同路人,才會有同樣的經歷,
只因為我們都是同路人,才會有同樣的追求。
同甘苦,共患難,只有同路人最親;
同流淚,同喜樂,只有同路人最真誠。
感謝神讓我們在真道上相逢,成為同路人,
我們內心發出同聲地歌唱,讚美奇妙救恩。
心靈合一,相互理解,同路人一定要同心,
美好的盼望,永恆的國度,永遠屬於我們。
﹙曲詞:小敏《加南詩選》﹚
Subscribe to:
Posts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