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2, 2005

這光來,照亮人生

經文:約翰福音1:6-14

引言

讀書的你開始了聖誕假期沒有呢?對啊,又是十二月,又是聖誕節的時候了。不知道你可有去看今年的聖誕燈飾沒有,一般來說,你去看聖誕燈飾是日間去還是晚上去呢?當然是晚上,不然怎麼可以看見燈飾的光。當然了,日間就是把燈都亮起來也是看得不真的,唯有在黑暗之中,光才可以發揮作用。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也是關於光的,不過不是聖誕燈飾的光、也不是普通的光,而是真光。

一、這光來叫人知道黑暗
讓我們一同看一段經文,約翰福音1:6-9:「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有一個人叫作 John,一個彷彿很普遍的名字。這一位 John,是上帝特地差派他來,要向世人作見證,就是要向世人介紹一個人物。他介紹的人物你可能也猜出是誰了,就是耶穌。聖經用光來比喻耶穌,說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耶穌是真光,祂到世上來,要照亮一切的人。不過世上的人對祂有兩種反應。聖經繼續說:「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約1:10-11)

原來耶穌到世間來不是所有人都歡迎祂的;有一些人始終不認識祂、不接待祂。為甚麼對於這些人,耶穌來要照亮他們的人生,他們卻不願意接受呢?

你可能也試過很晚才回家。走在黑漆漆的路上,一般人都希望有路燈照明,越是光亮就更好。你可有想到哪一些人不喜歡有路燈照明的呢?對了,匪徒、小偷、盜賊之類,就不會喜歡路燈照明了。聖經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19-20)那些不喜歡路燈照明的人,必是想要藉著黑暗來犯罪的人,所以他們喜歡黑暗。同樣的,有一些人不喜歡耶穌的真光,是因為他們知道在耶穌的光照之下,自己的行為要受到責備,他們不喜歡自己的罪被顯露出來。

想清楚,其實沒有人喜歡自己不好的行為被別人指出來的。我有一個姪兒,今年三歲,每一次當他做得不對、受到責備的時候,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背過面去,然後說「我不理你!」人總不喜歡被別人指出錯處的,這不用別人教導,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態度。被別人指出錯誤的時候,我們會為自己找藉口、會解釋;我們也會把責任推在別人身上,『是對方不對,所以我才會這樣這樣』;甚至我們會把責任推在不知名的鬼神之上,說甚麼『陰差陽錯』,反正就不願意承認『是我錯』。

耶穌是真光,祂來到世上照亮一切的人,教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可是很多的人不願意接受。

真光照在黑暗裏,另外有一個特質,就是一些我們原以為收藏好了、別人不知道的罪也要顯露出來。就好像我們晚上回家,亮起了燈,立時看到的可能是:好久沒有打掃了、兒女的玩具滿屋子裏放沒有收拾、早上食早點的盤子還沒有清潔‥‥。要是我們邀請朋友到家裏來,這些情況準不會出現,沒有人來造訪,就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可是燈光亮起來就無所遁形。

耶穌到世上來,照亮一切的人,就是藏在我們心裏、我們以為沒有人知道的罪惡過犯也都顯露無遺。可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接受。我們必須作一個選擇,你是要拒絕呢?還是接受呢?要是你拒絕耶穌,聖經說得很清楚:「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3:19)要是你選擇拒絕耶穌,就表示你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你的罪仍然在。

我們已經相信耶穌的,不要以為「不愛光,倒愛黑暗」只是一些沒有相信耶穌的人才有的。現實是,就是我們這些已經相信耶穌的人也沒有分別,我們也是常常不願意面對自己的罪,不喜歡別人把我們的錯處指出來,不肯承認自己的不對。就是有人指出我們錯誤的時候,我們也是逃避著不要聽,還要用各種的方法教別人不敢再說。可是,就是別人不說也不表示沒有問題的。主耶穌是真光,祂要照亮一切的人,「一切的人」就把我們也包括在內;祂同樣照亮我們的生命,要顯出我們明顯的,和隱藏的罪。

不管你是否已經相信耶穌,神看重我們有願意悔改的心。聖經記載:「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只要我們承認自己犯錯,祂就必定赦免我們。

不單是這樣,要是你接受耶穌、相信祂,聖經也說得很清楚:「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就正如我們所唱的詩歌,我們在基督裏成為一家人,投靠耶穌,我們就得著豐盛的生命。

二、這光來叫人不懼黑暗
耶穌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的光不單臨到我們生命中的黑暗,叫我們看見自己在行為上,和心思意念上的罪。祂的光臨到我們外在環境的黑暗,叫我們看見希望。

前幾天要是你有留意新聞報導,大概你也會知道有一雙正在戀愛中的中學生一起自殺的消息。不要被新聞報導的細節擾亂我們的視線,忽略了事情的真實原因:這兩個中學生一起尋死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感到沒有希望;事情發展到一個地步,他們只看見黑暗、沒有看見光明,他們感到沒有希望,以為只有死才可以解決。

再想清楚,可能我們也曾經落在這樣的境況之中、面對一些我們處理不了的事情,只看見黑暗、沒有看見光明,我們也可能感到沒有希望,以為只有離開、只有放棄,甚至只有死才可以解決問題。

耶穌答應,凡相信祂的人,就可以作神的兒女。可是那並不表示以後的生活就一片光明,現實是每一天的生活仍然是有許多的不如意,家庭裏面仍然有許多的問題、工作不順利、經濟面對壓力、與別人的關係不和諧。這些都是很真實的。這些耶穌都知道。祂曾經說過:「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祂知道生活艱難,但在祂那裏有平安,使我們無論有多大的困難都可以承受得起。

我們不會在日間去看燈飾,因為日間根本看不見燈光,只有在晚上、在黑夜中,燈飾的光才會燦爛。同樣的,當我們落在黑暗的境況之中,耶穌的光才會顯露,在困難的時候,耶穌答應賜給我們的平安才顯得真實。所以不要害怕黑暗、不要感到沒有希望。

耶穌是真光,祂到世上來照亮一切的人。不但因為耶穌是神,祂的光足夠對抗世界的黑暗,也因為祂曾經真真實實的在世人中間生活過,所以祂知道黑暗是怎樣的,祂知道沒有希望是怎麼樣的一回事。

聖經約翰福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耶穌真實地在歷史中生活過,有許多人親耳聽過祂、親眼見過祂、親手觸摸過祂。在福音書,還有在另外一些歷史的書籍裏也有記載。我們相信耶穌住在我們中間是很重要的。為甚麼呢?

原來在世界各地的不同教信仰之中,沒有一個宗教信仰會說他們的神是與人同在的。相反,其他宗教信仰的神都是高高在上接受人的供奉,唯有耶穌親自成為人,親身體會我們生命中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祂甚至被出賣、被拋棄、被人陷害至死。祂這樣做是為了與我們一起感受,一起經歷,以致當我們以為走到盡頭、只有黑暗,沒有光明、沒有希望的時候,耶穌明白我們的感受、知道我們的經歷。祂是真光,就能夠帶領我們走出黑暗、為我們帶來希望。

結語:這光來,照亮人生
耶穌是真光,祂到世上來,是照亮一切的人。祂的光臨到我們生命中的黑暗,叫我們看見我們自己在行為和心思意念上面的罪。祂又邀請我們接受祂、相信祂,好叫我們能夠成為神的兒女,我們的罪得到赦免,能夠得著豐盛的生命。你要怎樣選擇呢?是接受還是拒絕呢?

耶穌的光也臨在我們外在環境的黑暗。祂曾經在這世上真真實實地經驗我們的生活,叫我們儘管落在困難的境況裏面、彷彿一片黑暗、沒有希望的時候,我們仍然可以靠著耶穌的光,以盼望來面對。因為祂答應過:祂將平安留給我們,在世上我們雖然有苦難,但祂已經勝過了世界。你是否相信呢?還是你仍然充滿疑慮地度過每一天,甘心放棄主所賜的平安呢?

聖誕是記念耶穌降生的日子。不要只想著看燈飾、只想著食聖誕大餐、只想著聖誕禮物。耶穌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讓我們今天就離開黑暗、進到神的光明中,尋求主的赦免,享受祂所賜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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