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6

成就神旨意

經文:馬可福音14: 1 – 15:47

I. 門徒的兩種選擇
讀經:馬可福音 14: 1-11
1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2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5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6耶穌說:「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8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10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11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大家可有買過香水?或試過買香水送給別人?你覺得貴不貴?值不值呢?

一瓶真哪噠香膏,價值三十多兩銀子。有一些人說貴,說是浪費。當時一個葡萄園工人的工價是「一天一錢銀子」(太20:2)。一兩是十錢。三十多兩銀子就是三百多日的工資,是一個平常工人差不多一年的人工。我們可以自己心算一下,自己一年的人工是多少。成年人工買一瓶香膏,貴不貴?值不值?

我又試試上網搜尋一下。原來香水,尤其是貴的香水呢,它的價值真是連瓶子、以重量計算的。我找到全球最貴的香水,折算之下,一盒375那麼多,大概是港幣125萬幾。不知道是我們多少個月的薪金了。

這瓶真嗎噠香膏值三十多兩銀子。馬太告訴我們,猶大將耶穌交給祭司長,換得的也是三十兩銀子(太26:15)。相若的價值,截然不同的選擇。

(1) 猶大的選擇
十二個門徒裏面,並不是每一個都在福音書中佔有篇幅的。沒有多少個能夠被四卷福音書都記下的。猶大是其中之一。不過,四卷福音書對猶大的記載又不多,只說他是加略人、父親名叫西門。最重要的是,四卷福音書異口同聲都稱他做:「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讓我們看看馬可怎樣說。

14:1-11這個段落的頭尾,讓我們看見殺害耶穌的計謀是如何成就的。(v1)「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樣用詭計捉拿耶穌」,要「殺他」。然後v10-11,猶大去見祭司長、文士,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祭司長答應給他銀子,猶大「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想法子」,和「尋思」是同一個字。這些祭司長和文士,與這個加略人猶大的心思是同出一轍,「尋思、想法子」,要殺害耶穌。猶大雖然名列十二門徒之一,實際上他是與這些祭司長、文士一樣,不願意接受耶穌的教導、不認識耶穌真正身份,甚至為了自己的益處出賣耶穌的。

猶大與其他門徒一樣跟隨了耶穌三年多。我們看見最後晚餐時,猶大是坐在耶穌身旁的(耶穌說,出賣祂的人是「同祂蘸手在盤子裏的」),我們可以估計猶大平時也是常常貼近耶穌。大家如果試過跟旅行團、或者導賞團可能也見過,有一些人必定緊貼着導遊,以免錯過任何介紹。可能猶大也是時刻緊貼着耶穌,免得錯過任何好處。可惜,耶穌所給的好處並不是他想要的好處。

當他看見那個女人將價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浪費掉,而耶穌竟然稱讚她的時候,猶大心裏馬上做了這個決定。也許在那一刻他終於看清楚,跟着耶穌也是枉費的,不會得到他想要的好處的。於是,他決定靠自己。

不知你有沒有試過,在某些時候、某些事情上面,覺得跟着耶穌也是枉費的,祂不會給我們想要的好處,於是決定靠自己呢?

(2) 這個女人的選擇
三十兩銀子帶給猶大的結局,不用我多說,大家都知道了。但在祭司長和猶大,這一前一後的殺害陰謀中間,夾着的故事才是重心。這個故事,耶穌吩咐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

事情的細節也是不需要多說的,我相信大家總會讀過這故事,馬太、馬可、約翰都有記載。有趣的是,這個女人所帶來的香膏,馬可的描述是三卷福音書中最詳盡的。它的容器是一個「玉瓶」、它的價值是「至貴的」,它「真」的、是高純度高,它是遠近馳名的「哪噠」香膏。一個女人如何能夠得到一個普通人一年的薪水來買這瓶香膏呢,馬可沒有說。這一個女人擁有這麼貴重的香膏原本打算怎樣用呢,馬可也沒有說。

但我們看見這些香膏與現在一般香水的裝潢不一樣,它並不是隨時可以取少少來用的。這些至貴的真哪噠香膏裝在玉瓶裏,要用的時候,就要「打破玉瓶」。馬可不是要說她做得有多「激」(爆樽),而是這些香膏珍貴得要密封保存,要用的時候就要打破瓶子。而這個女人也沒有打算得留起一些來以後使用。

一個女人擁有這麼貴重的香膏,自己不用,卻全然倒在耶穌的身上,「自然值得耶穌稱讚吧」,我們可能會這樣想。讓我們看看耶穌稱讚她甚麼。

在vv6-7耶穌說,門徒要賙濟窮人隨時都可以,但耶穌與他們一起的時間已無多。這個女人正是把握了耶穌仍然在的時候,對祂做了一件美事。這一件事有多美呢?在v8耶穌說,這個女人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為耶穌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祂身上。也就是說,這個女人預先知道耶穌要死所以這樣做。她怎知道的呢?耶穌早已經預告了。在馬可福音8-10章,耶穌三次預告祂上耶路撒冷去,將要受到鞭打、殺害,門徒沒有聽得明白,但這個女人卻記在心上。她明白、她記在心上。她就捨得耶穌這樣死去嗎?她捨不得。但她卻不像彼得那樣拉着耶穌。她將香膏澆在耶穌頭上,除了因為這是膏抹死者的儀式,這也是她對自己所愛的人愛的表達。在她這個行動裏面,我們看見她對耶穌的愛是何等的深。當你深愛一個人的時候,是會全然超越自己的渴望。最深的摯愛,是為了成就對方,寧願自己忍受痛楚的。

耶穌稱讚這個女人,是因為她把握了最適當的時間,「盡她所能的」,與耶穌一起走這條成就神旨意的苦路。就算耶穌的決定不是她所想見到的。馬可沒有告訴我們她是誰。她可以是你,也可以是我;她可以是任何一個願意把握時間、盡自己所能,與耶穌同走苦路的人。

她會不會是你呢?

II. 順服天父旨意
讀 經:馬可福音 14: 32-36
32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禱告。」33於是帶着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34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警醒。」35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36他
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馬可福音 14: 43-49
43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着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裏與他同來。44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45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他親嘴。46他們就下手拿住他。
47旁邊站着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49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默想:
耶穌早已知道猶大要賣祂,祂卻沒有避開猶大的親嘴;捉拿的人來到,祂也沒有反抗。客西馬尼的禱告讓耶穌有怎樣的力量?

要在這方面學效基督,在你有怎樣的難處?要怎樣改變自己?


III. 如果我是彼得
讀 經:馬可福音 14: 53-72
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裏,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54彼得遠遠地跟着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裏,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
66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67見彼得烤火,就看着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68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69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着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70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着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71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1) 彼得對主的出賣
彼得,彷彿是十二門徒之首,每每在一些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是他在往該撒利亞腓立比的路上,第一個宣認耶穌是基督。是他拉着耶穌、責備祂竟然要走上十字架的苦路。

他信誓旦旦「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v29)。事實上,彼得也不是完全跌倒的。當耶穌被捉拿之後,他一直跟隨着,從客西馬尼直到耶路撒冷祭司長的院裏,他甚至與祭司長的差役一同烤火。他是不是出於好奇,要知道耶穌有怎樣的下場呢?他的心裏面究竟想着甚麼呢?聖經作者沒有告訴我們。

也許,我們不能夠斷然否認彼得對耶穌的愛是深的,深到一個地步他也是冒着被捕的危險跟隨耶穌走到這一步,進入大祭司的院子裏、混在眾人中間。
然而,那不足夠。

跟隨耶穌到一個地步,進入祭司長的院子、混在眾人中間,那表示彼得對耶穌的愛還是不足夠。對耶穌的愛是夠的話,就會好像他自己所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v31)

但我們不能夠苛責彼得。當接二連三地被認出他與耶穌是同黨的時候,彼得只是落在一個普通人的軟弱裏面。當人在恐懼的時候普遍有兩種反應:fight or flight,一是攻擊、一是逃跑。彼得選擇了逃跑。而且我們怎能夠苛責彼得呢,對比其他門徒他已經很勇敢,走到祭司長的院子了。其他門徒呢?

(2) 門徒對主的出賣
當猶大聯同許多人帶着刀棒來捉拿耶穌的時候,「旁邊站着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了他的一個耳朵」(v47)。根據馬太福音(26:52)的敘述,耶穌吩咐這個門徒說:「收刀入鞘」,祂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最終,「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v49)。

人在恐懼裏面普遍的兩種反應是攻擊或逃跑,fight or fligh。我們看見耶穌的門徒,起初也不是全都逃跑的。然而當不明朗的因素越來越強,困難、危險一一臨到的時候,恐懼就越來越大。也許我們與門徒、與彼得都是一樣的。莫講是面對死亡威脅,就是當艱難臨到的時候,當事與願違的時候、當事情發展到我們不知道怎樣回應、失去方寸的時候,誰不是想逃跑?

最近國內對牧者信徒的逼迫,讓我想起一件事。記得在1984年當中英簽署聯合聲明,宣告1997年會收回香港主權的時候,隨着這一個聲明而來的是一浪移民潮。當時基督教界普遍瀰漫着憂慮和懷疑,文革十年時教會遭受的逼迫,許多老牧者仍然記憶尤新。結果當時不少教牧也隨着移民的會眾避走歐美。這些教牧是不是特別軟弱呢?我們自己又是怎樣的呢?當艱難臨到的時候,當遇上棘手的事情、我們不懂得回應的時候,無論是工作、是感情、是家庭、是人際關係,我們有沒有想過逃跑、避開呢?

(3) 面對恐懼時
耶穌豈不也一樣?祂在客西馬尼禱告天父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祂說:「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祂三次這樣禱告。原來耶穌都有想過逃跑、避開的一刻,祂也有軟弱的時候。然而,最終祂說「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在害怕的時候,在艱難臨到、不想面對的時候,我們怎樣做?主耶穌提醒彼得、提醒我們:「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因為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要為自己的軟弱警醒禱告,要為自己有可能臨陣退縮警醒禱告,要為自己要面對不能掌握的事情警醒禱告。

更加要為到自己可能用自己的方法來反抗,警醒禱告。當門徒拔刀以武力反抗時,耶穌吩咐他們收刀入鞘,祂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祂接着說:「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26:52-54)

面對恐懼、面對逼迫,面對又大又難的事情,假如我們發現不能夠一走了之的時候,我們很容易會用自己的方法來回應,就是fight攻擊。然而耶穌吩咐我們,不是fight、不是flight,不是攻擊、不是逃跑,而是禱告,「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希伯來書5:7-9「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耶穌在禱告裏,以順服戰勝恐懼。讓我們效法主耶穌,在禱告裏面向天父呼求,與天父的旨意搏鬥,然後,順服神的旨意。

然而,讓我們記得自己仍舊是軟弱的。在效法主,警醒禱告、順服天父旨意的時候,我們各自有很多難處,我們也要在很多方面改變自己的心思、習慣,以至價值觀、生命的優次等等…… 還要經過許多角力、許多掙扎的。求主幫助我們。

IV. 被神離棄的神的兒子——耶穌的選擇
讀 經:馬可福音 15: 1-20
1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2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3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4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5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16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17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上,18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19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20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大家有沒有聽過「十架七言」?「十架七言」是指,四卷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講的七句說話。可能我們很籠統的知道「十架七言」,但哪一句在哪一卷福音書記載,卻可能不大了了。對啊!不是七句說話記在一起的,也不是四卷福音書都有齊七句說話的。

馬可只記載了其中一句,而這一句又恰巧是七句的中間。「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v34)不少解經家嘗試解釋,耶穌在這個時候呼喊這句說話,目的是甚麼、用意是甚麼。有部分認為祂是真真實實地承受因為罪的緣故與神隔絕的撒裂。也有部分人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看見周圍的人的情景,記起詩篇22篇,自自然然地就背誦起來。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不錯這是詩篇22篇的第1節,我們卻又不能夠輕描淡寫的就說耶穌只是在背誦一段聖經。如果十字架不是有這種撒裂,就不需要有客西馬尼的禱告。如果罪不是使人被神離棄,就不需要有救恩。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不單止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14:50),連神也離棄祂。這個被掛在木頭上、被神離棄的,究竟是誰?15:30記述:「對面站着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這人真是神的兒子!」一個一直在馬可福音被隱藏的「彌賽亞的秘密」這一刻由一個外邦人說出。

「這人真是神的兒子!」但神的兒子卻被神離棄!這是甚麼的福音?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祂的身份。祂被神離棄,使祂能夠與一切被神離棄的人認同,令到祂能夠為一切被神離棄的人付上贖價。祂是逾越節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祂擔當我們的過犯、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6)

然而這位被神離棄的神的兒子,當祂喊叫「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的時候,祂擔當着我們的罪孽,但祂仍然是神的兒子。「耶穌喊叫,氣就斷了。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v37)阻隔着神人之間的幔子藉着耶穌的被離棄而裂開,人也得以恢復與神復和的關係。神的兒子被神離棄的福音就是:藉着耶穌的受苦,人不再活在神的震怒之下,得以與神復和。

所以如果我們有一刻不承認自己仍然是「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我們就仍然背負自己的罪孽。如果我們有一刻還以為自己可以為自己的得救做一點甚麼,就好像彼得以為自己「總不會跌倒」,或者好像雅各、約翰以為自己有能力與耶穌同飲苦杯,如果我們心底還有一絲以為自己可以的話,我們就仍然在與神隔離、被神離棄的地步之中。

V. 我們的選擇
讀 經:馬可福音 15: 40-46
40還有些婦女遠遠地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41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裏觀看。42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43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46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1) 門徒的出賣
馬可的筆下,沒有一個人在耶穌的十字架下,在祂旁邊是兩個強盜,不是雅各和約翰。

當耶穌被捉拿、被審問、被鞭打、被釘十字架,跟隨祂三年多的門徒怎樣呢?當耶穌三次預告祂要受害、被殺,門徒都不知道將要發生的究竟是甚麼事。而當事情真的臨到的時候,他們害怕、他們手足無措,他們逃跑。但我仍然說,我們不能夠苛責門徒。我們與他們是一樣的。

也許,也許在某些時候、在某些事情上面,我們曾經與猶大一樣,覺得耶穌給不到我們想要的,於是用了自己的方法,甚至背棄耶穌。你有沒有試過?
又或者,我們也好像彼得和其他門徒那樣,在恐懼、害怕的時候,我們逃跑、躲避,我們否認。

(2) 門徒的跟隨  我們的跟隨
但在十字架的遠處,還有這一些婦女。他們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馬可沒有稱呼她們做門徒,她們不屬於那十二個,她們也不是眾人。她們是一直跟隨耶穌的人。從加利利直到耶路撒冷,從耶穌傳道、醫病、趕鬼,一直到祂上十字架,到祂被埋葬在墳墓裏,她們都忠心地跟隨;她們正是門徒的典範:堅持到底、忠心不移。

除了這些婦女,還有一個約瑟。這個約瑟,聖經形容他「放膽」進去,求耶穌的身體,要將祂安葬。這個約瑟也是害怕的,可是他沒有因為害怕而逃跑,相反,他從暗處、從隱藏地「等候神國」的身份走出來,放膽向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在恐懼、害怕裏面,除了fight 和flight,攻擊和逃跑之外,我們可以有第三個選擇,就是放膽,勇敢的繼續跟隨神。

我們要怎樣選擇呢?讓我們效法耶穌,在害怕、恐懼裏面,「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3) 主的信實
而且,神給我們又更大的應許。

當耶穌在客西馬尼的時候,祂預先告訴門徒:「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28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14:27-28)

門徒的軟弱,甚至彼得要三次不認祂,這一切都不在耶穌的意料之外。但祂仍然說:「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祂期望自己復活之後與門徒再相見,而且約定與他們再相見。

這個年度,我跟大家一直讀馬可福音,雖然看見門徒對耶穌的身份和工作始終一知半解,甚至拒絕接受、甚至以為自己要比耶穌更清楚事情應該怎樣發展,但我們也同時看見耶穌對門徒的不離不棄、包容和堅持。甚至到這一刻,祂即將要被門徒出賣、背棄、不認,祂仍然與他們約定,復活之後在加利利再見。這不但是祂的愛,也是祂的信實,也是福音的大能。不是我們能夠保守自己得救,而是神保守祂對我們的應許:「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我們要做的是甚麼呢?就是在恐懼、害怕,想用自己方法解決問題、想靠自己的時候,放膽堅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耶穌」(來12:2)。

回應詩
【仰望十架主】
願放開眼目仰望我神,願我心晝夜思想我主,
願耳朵向神細意傾聽,活出基督一生教導。
讓我安歇在祢膀臂內,願我主醫治心底痛傷。
罪困中渴求恩主寬恕,捉緊我,加給我力,當我軟弱。
仰望十架主,流血付上一生,神為我降卑捨身,
頌讚以色列永活神,榮耀永歸至高聖名,
唯願跪拜將心獻奉愛慕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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