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腓立比書 1: 27 – 2: 5
引言
考考大家的成語:「光陰似甚麼?」,那麼「歲月如甚麼呢?」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是用來形容時光飛逝的成語。上星期二開同工會時,有同工忽然間驚嘆:「5 月底了!」。是啊,今日已經是 5 月最後一個主日了。下一個星期日回來已是 6 月了,2014 年這樣就差不多過了一半。大家過得怎樣呢?有沒有碰到甚麼挫折令到你掛慮?有沒有甚麼重壓令到你困累?有沒有多少的試煉?有沒有人與你一起祈禱?或者有沒有見到甚麼快慰開心的事?有沒有人與你分嚐呢?又有沒有人與你一起感謝神呢?
是啊,時間過得很快,今日,我們要進入今年年題講壇信息的第三個主題了。大家還記得頭兩個主題嗎?我們在 3 月底的培靈聚會請了陳耀鵬牧師分享【屬靈路上的拖與帶】,之後 4 月中陳傳用傳道書4章「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來勉勵大家與弟兄姊妹建立屬靈的師友關係。接着 4 月底、5 月牧師一連三篇信息與我們重溫做主門徒的呼召和代價、群體和使命。﹙如果大家想仔細再聽清楚啲,可以上教會網站收聽,還有筆記資料可以下載。﹚
就這樣,今年的年題:【學效基督做門徒.靈程伴行拖與帶】,我們看過了「屬靈路上的拖與帶」、也看過了「做門徒」,今日我們來到看「學效基督」了。要學效基督的甚麼呢?在思想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做門徒基本的行事為人先。
I. 作主門徒的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1:27-30)
又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可記得門徒有多少種?有三種:門徒、信徒、基督徒?不是!只有一種。門徒就是信徒、信徒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門徒;只有一種,就是跟從耶穌的人。那麼門徒與甚麼不同?門徒與眾人不同。眾人只是與耶穌一齊行,不知會行多遠、沒有承諾會行多久;他要來就來、要走就走;沒有承擔、不會委身。真正的門徒不是那樣,真正的門徒是跟從耶穌的人,是要捨己、要背十字架的。那是怎樣的呢?
(A) 如何?
讓我們再看腓立比書 1: 27-30「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1) 恆常地:生活的態度
做門徒要怎樣的呢?保羅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只要」:不管發生甚麼事,「只要」!不管要付出怎樣的代價,「只要」:不管受到怎樣的對待,「只要」。甚麼都不要緊,要緊的只有一樣:「只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然後保羅接着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真正與福音相稱的行事為人,不是徒具外表的,不是為了討好別人的,不是做給別人看的,不是有人見到就做,沒有人見到就變臉的。有時我們難免有這種試探,如果有知道我們是基督徒的人見到,我們自然會表現得好一些,「像個基督徒」;如果牧師、傳道人見到,我們又會表現得好一些、屬靈一些。保羅說不是這樣。
保羅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意思是無論任何人見到,或者是沒有人見到,「行事為人都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被基督的福音拯救了的生命應有的本質。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要完全完美,那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卻必須有這種心態,恆常流露出一種與已經得救的生命相稱的生活態度。
(2) 合一地:群體的角度
「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一種恆常的生活態度,而且是從合一做出發點。保羅說:「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牧師上星期給大家聽一首歌,不知你可還記得:"I am a rock, I am an island……" 其實正正是說:沒有人是石頭,沒有人是孤島,沒有人可以孤獨地生存,沒有人不需要愛和同伴的。享受孤獨的人只是因為害怕友誼和愛帶來的傷害、害怕被愛過後會更加孤單,所以寧願拒絕。然而骨子裏,每一個人都需要「別人」。矛盾的正是,人越害怕孤單,就越發因為害怕而令到自己落在孤單之中。
神卻為我們預備了群體。「教會」這個字原本的意思是「呼召出來聚集」,它本身就是有群體的含意。跟從耶穌的人不可以孤獨地生存,不可以不需要別人一起、不可以單獨自己做門徒。
陳傳那次講傳道書 4: 9-12 也提到:「9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10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 11……二人同睡就都暖和,12……若有二人便能敵擋敵人的攻擊;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無論在遠行的路上、在人生的艱難當中,能夠有互相守望的同伴,不單止不至於孤單,更實際的是在危險之中不會呼救無門。
所以「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一個群體恆常地、合一地展現的一種生活態度。而這一種生活態度的背後有它獨特的原因。首先它是福音的明證。
(B) 為何?
(1) 是福音的明證
保羅提醒我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要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在保羅的心目中,沒有甚麼比福音更重要,福音就是核心,一切都是為了福音。我們行事為人能夠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就能夠證明這福音的真實。「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v28)每一個世代都有人會敵擋真理,並不是這個世代特別的悖逆。任何一個社會民族總有人用各種的方法抵擋福音。我們所信的福音有怎樣的大能,以致我們的生命有怎樣改變,就塑造我們有怎樣的生活態度來回應敵人的驚嚇。
如果我們的福音只是「信耶穌得永生」,那麼我們對敵人的驚嚇大概沒有很大的能力來抵擋,因為假如我們只知道信耶穌得永生,沒有計算為福音的緣故要面對敵人和逼迫,那麼當困難來到的時候,我們自然沒有能力抵擋。但如果我們所信的福音是叫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呢,那麼我們就可以「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因為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2:20),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是我們的一切。
(2) 是恩典的一部分
事實上,敵人的驚嚇是福音的一部分。保羅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v28)我們蒙恩得救的那一刻有兩件事同時發生,第一是我們得着拯救,成為神的兒女;第二是我們開始受苦。
如果我們接受福音,沒有想過要為耶穌受苦,那麼現在可能是一個好的機會讓我們認真想一想,計算一下代價。不過在計算要付出多少之前,讓我們先計一計我們得到了多少。讓我們想一想,我們所蒙的恩是怎樣來的:我們所領受的福音豈不是基督首先為我們受苦,以致我們今天成為何等樣的人嗎。既然是基督首先受苦,為我們成就了救贖,那麼我們為祂受苦,豈不是做門徒應盡的本份嗎?保羅勉勵我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正是勉勵我們,不要怕為基督受苦;因為受苦就證明我們真的蒙恩,受苦就表示我們真的與基督一起,受苦是福音的一部分。
II. 作主門徒的標準:學效基督(2: 1-4)
「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對外的就是「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恆常地、合一地活出得救的生命。對內又如何呢?
讓我們讀腓立比書 2: 1-4「1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A) 回想蒙恩的經驗
2014 年差不多過了一半了,大家過得怎樣?多少的挫折、多少的重壓、多少的試煉,你是不是一個人經歷了?有沒有弟兄姊妹與你一起祈禱?多少的開心,多少的快慰,你是不是一個人獨享,有沒有弟兄姊妹與你分嚐?有沒有呢?沒有嗎?!一個也沒有?保羅說:「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這些是我們在弟兄姊妹中間經歷過的、領受了的。
保羅說,如果因着福音的緣故,我們是這樣曾經被安慰過、被愛護過,我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有一些人很容易記得別人對他不好,很容易聯想到負面的經歷,不知道你會不會是這一種人呢。然而保羅卻提醒我們要回想,不要回想不快樂的事。要回想透過弟兄姊妹的勸勉、安慰、彼此相交、和恩慈憐憫的相待,我們領受神的恩典,所以我們要有同樣的意念、同樣的心思、同樣的愛,去將勸勉、安慰、彼此相交、恩慈憐憫付出給其他人。
但這其實並不容易,事實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達方式。當保羅說「要相同…… 要一樣」的時候,他不是要求一致的行動。保羅特別重複提及「意念」。要「意念相同」,要「有一樣的意念」,這個「意念」並不是純粹一個想法,而是一種心態,一種生活態度。我們如何透過弟兄姊妹領受了神的恩典,就要以同樣的生活態度將神的恩典傳給別人。這可以怎樣實行出來呢?
(B) 實踐的具體可能
保羅在vv 3-4 用了三個反面的講法來提出具體的建議:「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首先是「不可結黨」。「結黨」這個字讓我們想到糾結同伴成為一群,與其他人不能夠相合。其實人與人之間總會因為氣質接近而互相吸引,但是結黨不單是臭味相投;結黨這個詞語隱含了對其他人的排相。我們從其他譯本也看見,「結黨」原本的意思是「自私自利」,不是純粹喜歡某些人、不喜歡某些人,而是出於自私的心態,拉攏別人在自己這一邊,使自己得益處。這些益處也未必是一些具體的物質,也許只是讓人對自己讚賞、或者讓人對自己有好的印象,以便將來可以對自己有利。所以保羅將結黨和貪圖虛浮的榮耀放在一起來提及。
第二個反面的講法就是「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我們都知道「虛榮」是甚麼。問題是有甚麼榮耀不是虛的呢?榮耀有三個來源:第一是從人來的,當然我並不是說遇到值得稱讚的人也吝嗇稱讚,保羅的勸勉是對接收的一方說的。正如箴言27:21提醒我們:「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遇到別人稱讚自己要小心謹慎。
榮耀的第二個來源是自己。「虛浮的榮耀」在另一些譯本是翻譯做:「自高自大」。有時就算沒有別人來稱讚我們,我們自己也會覺得自己了不起的。當然我不是說,我們要將自己貶低到一文不值;在羅馬書12:3,保羅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怎樣是自高自大?就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忘記了一切都是出於神。所以保羅責備哥林多的信徒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唯有當我們記得一切都是出於神我們才不致於自高自大,也不會自私自利。
榮耀還有第三個來源:在約翰福音 12:26,當耶穌呼召門徒跟從祂的時候,祂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然後祂應許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沒有甚麼比蒙神尊重更叫我們感到光榮。願意我們忠心的跟從耶穌、服侍耶穌,得到神的尊重。
保羅第三個反面的講法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上兩次牧師講到做門徒要捨己,要交出自己的主權,要否定自己。在這裏,我們可以理解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不要單單追求自己的喜好,不要單單滿足自己的需要。不是要完全不顧自己,只是不要單顧自己。我剛才所說,透過弟兄姊妹的勸勉、安慰、彼此相交、和恩慈憐憫,我們領受神的恩典。他們就是沒有單顧自己的事,他們也顧到我們的事;現在輪到我們,不要讓它停,讓我們將這種行事為人的態度延續下去。我們看見初期教會的信徒,他們以「凡物公用,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來實踐。今日我們都可以有我們的方式來將「不要單顧別人的事」實踐出來。
除了三個反面的講法,保羅也正面地說應該是怎樣,他說:「只要存心謙卑」(v3)。其實「謙卑」就正是剛才那三個反面講法的回應。謙卑的具體表現是「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好。這樣我們就不會自高自大、不會自私自利。
III. 學效基督(一):學效基督的謙讓(2:5)
然後保羅就提出一個最讓我們看見怎樣是謙卑的例子。2:5保羅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這個「心」,在腓立比書全卷四章都有出現,有翻譯做「意念」(1:7、2:2),也有翻譯做「心」(3:15、4:2),意思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心態。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我們要以基督的心態作為我們的心態,以基督的生活態度,作為我們的生活態度。後面的經文接着就描述基督的心態和態度。
在這裏,我們先看基督的謙讓。
(A) 不求自己的榮耀
首先我們看見基督不求自己的榮耀。在約翰福音 17:4-5 主耶穌向天父禱告:「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本來從創世之前基督已經與父神有同等的榮耀,然而祂沒有爭取彰顯自己。祂到世上來,一開始已經選擇在一個卑微的地方出生,在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成長。以賽亞先知形容祂無佳形美容,他被藐視、被人厭棄,人也不尊重他(賽 53: 2-3)。甚至祂的兄弟當時也諷刺祂,想揚名立萬就要進取一些(約 7: 2-5)。但祂到世間來,只為了成就十字架的救恩。
我們讀福音書的記載,看見耶穌總是被許多人簇擁着,彷彿很受歡迎,但事實上那些「極多的人」只是想從耶穌身上得好處,他們不是真的願意跟從。但耶穌知道自己的使命。當出賣耶穌的猶大出去之後,耶穌知道自己上十字架的時候到了,祂跟門徒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約 13: 31)。耶穌雖然擁有與父同等的榮耀,然而祂卻全心成全父所交託的事情,使父得榮耀。
我們學效基督的謙讓是,我們不求榮耀自己,只要完成神的託付,行完今世的路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B) 不求自己的益處
學效基督的謙讓,第二方面是學效基督不求自己的益處。
保羅勸勉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主耶穌自己就留下美好的榜樣給我們。我們常常在福音書看見,每當人有需要來找耶穌,祂總會放下自己的需要,先回應了來尋找幫助的人。譬如馬可福音 3: 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或者我們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也可以看見,耶穌祈求的內容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父的意思」,三次禱告都是一樣:「願父的旨意成全」(太 26: 39, 42-44)。耶穌甘心放下自己的意思,遵行父的旨意,正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沒有單顧自己的事。
結語
我們可以怎樣做得到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呢?除了對外為福音受苦,不怕敵人的驚嚇。在教會裏面,在弟兄姊妹中間,我們也要學效基督的榜樣,不求榮耀自己,不單顧自己的事,將神給我們的恩典傳遞下去。
眨眼之間 2014 年過了差不多一半了,不知你會不會覺得時間過得越來越快呢?在腓立比書4:5,差不多完結這封書信時,保羅提醒我們:「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是的,無論個人感覺如何,時間過得是快抑或慢,總有一天,不知甚麼時候我們將會面見主,今日的行事為人將要成為神對我們的評價,我們是得到父的尊重呢?抑或被責備呢?我們能不能夠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能不能夠在弟兄姊妹中間以基督為榜樣,彼此勸勉,互相安慰,同行天路呢?
回應詩
同路人
只因為我們都是同路人,才會有同樣的經歷,
只因為我們都是同路人,才會有同樣的追求。
同甘苦,共患難,只有同路人最親;
同流淚,同喜樂,只有同路人最真誠。
感謝神讓我們在真道上相逢,成為同路人,
我們內心發出同聲地歌唱,讚美奇妙救恩。
心靈合一,相互理解,同路人一定要同心,
美好的盼望,永恆的國度,永遠屬於我們。
﹙曲詞:小敏《加南詩選》﹚
Monday, May 26, 2014
Saturday, April 19, 2014
《洗.足》
經文:約翰福音 13: 1-17; 31-38
引言
大家可能有留意到,剛才的話劇是取材自幾卷福音書所記載,主耶穌與門徒最後一次晚餐的情景。大概我們對主耶穌設立聖餐的情形都會有一些印象,至少每個月守聖餐的時候,牧師也會讀出相關的經文。不過對於主耶穌為門徒洗腳,教會則比較少提及。
事實上,新約四卷福音書裏面,其他三卷都有記載主設立聖餐的情景,唯獨約翰福音沒有。相反也是唯獨約翰福音記載了洗腳這一個部分。我們不會以為約翰忘記了,或是寫漏了。不少解經家告訴我們,約翰福音有着與別不同的內容,譬如約翰只記載耶穌的七件神蹟,又完全沒有記載耶穌所說天國的比喻。可能他認為無需要重複相同的資料,不過更明顯的是約翰刻意選取這些材料,來講述關於耶穌的身分、祂的工作等等的真理。
耶穌為門徒洗腳正是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
I. 洗腳與十架的愛(vv1-5)
讓我們一同讀vv1-5「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這幾節經文讓我們知道當時的場景。首先我們知道,逾越節快要到了。約翰福音記載了三個逾越節,但我們知道這個逾越節與其他逾越節不同。在這個逾越節前六日,耶穌在伯大尼被馬利亞用香膏膏抹,耶穌說是為祂的安葬預備的。然後猶太人商議將耶穌和祂所復活的拉撒路一併殺了,因為很多猶太人回去信了耶穌。
這些事耶穌都知道。v1告訴我們,「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v3進一步的告訴我們「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這個時候耶穌已經完成了祂對猶太人的講論,13章這裏是耶穌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晚餐的時候。在這裏,耶穌開始進入祂在地上服侍的最後一個階段,祂要走上十字架的苦路。明顯地,耶穌選擇在這個時候洗門徒的腳是有特別用意的。
v1又說「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因為祂對門徒的愛。約翰在這裏用「自己的人」這個說法,與約翰福音1: 11說「他到自己的也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所用的字眼是相同的。兩批「自己的人」是明顯的不一樣。1: 11的那些是不接待耶穌的;13: 1這些卻是耶穌所說「父所賜給祂,」的(6: 39)。就是這一些,耶穌愛他們,而且愛到底。「愛到底」除了有永恆的意思之外,也有完完全全的意思。就是這一種完全的愛,令到耶穌洗門徒的腳。
耶穌為門徒洗腳的過程,每一個步驟、每一個動作,約翰記載得很仔細,vv4-5:「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v4說耶穌「脫了衣服」這個動詞,有「放下」、「捨棄」的意思,也是約翰福音 10:15耶穌說祂「為羊捨命」的意思。另外,v5提到耶穌把水倒在盆裏,這個動詞也與以賽亞書 53: 12 形容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的用法一樣。約翰這樣仔細的記載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每一個動作,目的是讓我們看見,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喻表了祂為屬於祂的人捨棄自己,將命傾倒,以致於死。
耶穌為門徒洗腳除了喻表耶穌的受死之外,也是顯示主耶穌對於真正屬於祂的人的愛是完完全全的愛,到一個地步,祂捨棄自己,將生命傾倒出去,走上十字架,成就救恩。對於耶穌這一份愛,門徒卻不明白。
II. 被洗腳歸屬基督(vv6-11)
讓我們讀vv6-11:「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7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9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11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大概彼得不是第一個被耶穌洗腳的,他卻是唯一一個提出不同意耶穌這樣做的。當然,耶穌是他的夫子,莫說洗腳這樣卑微、只有奴僕才需要做的事情,平常很多事情也是彼得為耶穌打點的,耶穌怎麼可能這樣做呢?!耶穌說彼得,和其他門徒,「如今不知道」。他們不明白的除了耶穌為甚麼要洗他們的腳之外,他們不明白的還有耶穌的死。當耶穌在路上三次預告祂到耶路撒冷之後將會受辱被害,門徒都不明白,甚至他們只知道爭做大。主耶穌卻是明白他們的不明白,祂預先說了,也指明給彼得知道,他們「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就是當耶穌受死、埋葬、復活之後,他們在聖靈光照底下就會明白。
v8彼得回應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不可以!他認為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彼得以為自己知道得比耶穌多,不是嗎?我們記得當耶穌在路上預告祂將要在耶路撒冷「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的時候,彼得「就拉住他,勸他」。儘管耶穌後來再預告了兩次,門徒還是不明白;彼得還是不能夠接受耶穌將要被殺的事實。
不知道當我們不明白的時候,會否妨礙我們順服神的心意?也許我們有時候也會好像彼得這樣,不知道其實自己不知道,甚至仍然堅持自己的想法、堅持自己的做法,反而拒絕了讓神的旨意在我們生命裏運行。
耶穌仍然滿有耐性的向彼得解釋,v9:「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剛才說過,洗腳的行動喻表耶穌為屬於祂的人捨棄自己,將生命傾倒。主耶穌對彼得說:我的捨命若與你無干,你就與我無分了。耶穌要彼得看清楚,他拒絕耶穌為他洗腳,不單是因為祂是老師、是師傅,是彼得的自尊讓他不能夠接受耶穌的捨命。我們平常的想法是:「我們自己可以做得到,為甚麼要倚賴別人?」不少人難以接受耶穌的救恩也是這個原因。我們若不能夠看見自己的不能夠,我們是不可能接受耶穌的拯救。就好像彼得這樣,他根本看不見自己的不能夠,所以他不能夠讓耶穌洗他的腳。
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耶穌一無財物、二無權勢,祂有甚麼分呢?跟從耶穌的人指望從祂身上得到甚麼分呢?馬太福音記載,耶穌設立聖餐時應許:「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 26: 29)。可以說:「與耶穌有分」就是在神的國裏與耶穌同在。然而在約翰福音裏面耶穌的分又是甚麼呢?我相信就是在接着的14-17章,耶穌所說的,「祂在父裏面,我們在裏面,祂也在我們裏面」、在聖靈內住底下,與神團契、復和的關係。
彼得若不願意接受耶穌為他洗腳,不願意承認自己需要耶穌為他受死,他就無分與神團契和復和了。
III. 效法主互相服侍(vv12-17)
接着,主耶穌就解釋為門徒洗腳的意義。我們讀vv12-17:「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首先,我們要知道,耶穌作為夫子、作為主,這個身分不因為祂為門徒洗腳而有改變。祂本來是、祂一直都是。不過,祂卻願意放下祂的尊榮,謙卑服侍。祂為門徒洗腳正好是以行動實踐祂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 45)。祂仍然是主。所以當祂說「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的時候,其實是表示,我們沒有空間不贊成的。甚至在v16祂說:「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祂作為主人尚且為門徒洗腳,作僕人的門徒,和我們,如果以為自己可以避免這樣的服事,就是以為自己比耶穌還要大。
問題是,門徒真的以為自己很大!路加福音記載,在最後晚餐的桌上,當耶穌設立了聖餐之後,門徒竟然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路22: 24)。無可否認,無論哪一個世代、哪一個民族、文化背景,人們都是最想得到領袖的身分地位。「人望高處」彷彿是人世間的真理。然而主耶穌正是向我們示範了一個與世界不同、真正從神而來的真理,就是 v14 祂說:「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所以我們「也當彼此洗腳」。
對於尊卑高低,我們應該有一套與世界不同的價值觀。世界以為學位越高、財富越多、權力越大的就是做大的。也許我們成長的過程也是受這樣的價值觀薰陶;甚至我們會將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也帶進來教會,以為某某得了甚麼甚麼學位,某某在教會年資夠長…… 但是耶穌說:「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誰願為首的,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10: 43-44)。保羅也說:「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 2)。所以讓我們儆醒,免得自驕自滿,以為自己有甚麼過人之處,忘記了我們其實沒有甚麼不是領受得來的。(林前4: 7)
主耶穌說:「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所以我們「也當彼此洗腳」,效法主耶穌的謙卑服侍。
IV. 效法主彼此相愛(vv31-35)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除了喻表祂謙卑捨己,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之外,也是祂對門徒愛的表現。祂說:「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也是要求門徒,和我們,要有愛的表現。
讓我們讀約翰福音13: 31-35:「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v34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為甚麼是新呢?在舊約的律法裏面也有要去愛別人的要求;耶穌也說過最大的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然後又說「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 37-39)。這與耶穌吩咐門徒的彼此相愛有甚麼不同呢?
「愛人如己」的經文出自利未記19: 17-18:「17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按照舊約的要求,愛人如己是對一連串消極思想和做法的回應,這些消極的思想和做法包括:心裏恨你的弟兄、報仇、埋怨你本國的子民;這條誡命裏面似乎較積極正面的「要指摘你的鄰舍」,原來都只為了「避免因他擔罪」而已,其實談不上「愛」。
耶穌要求門徒的彼此相愛卻完全不一樣。v34 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耶穌所賜的這條新命令的原則是:祂怎樣愛我們,我們就要怎樣相愛。祂是怎樣愛我們的呢?
祂說:「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耶穌對門徒的愛就在祂為他們洗腳的行動裏面表現出來。耶穌為門徒洗腳所表現的愛是完完全全、徹底的愛,是不管他們是否明白,祂仍然將自己捨棄、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要求門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也是這樣將命傾倒、以致於死。在約翰福音15: 12-14耶穌又說:「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舊的誡命,神吩咐要愛人如己,是為了避免自己得罪神。新的命令,主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是真正的愛、完全的愛、捨己的愛。
還記得在路加福音,主耶穌講了一個「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嗎?主耶穌講那個故事是因為有律法師問:「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那麼誰是我的鄰舍?」故事裏面分別有三個人經過一個被盜賊打傷的人;首兩個可能覺得自己遇着這樣的事情「真倒楣」,調轉頭「從那邊過去了」;第三個人「動了慈心」,於是上前去幫助那人。愛人如己的出發點,可能是為了避免得罪神,可能是碰巧看見對方悲慘的遭遇,或者因為彼此有某種關係:家人、朋友、同事,大家談得來,對方OK。
然而主耶穌賜下的新命令卻不是這樣,不是因為對方遇上禍患你憐憫他,更不是因為對方可愛、容易相處;可能正正相反,對方也許一點也不可愛,甚至令人生厭、讓人鄙視。然而耶穌說,我們因着是同一信仰的群體,就要實踐這種「為朋友捨命」的彼此相愛,讓人藉此看見我們的信仰,看見我們真的是屬於耶穌的自己人。主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是我們沒有空間不同意的。
V. 接受基督的十架(vv36-38)
但這不是容易的事情。要彼此相愛到捨命,那要看是為誰這樣做吧!門徒再次表現他們的不明白。
讓我們讀vv36-38「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37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彼得不明白,他將焦點錯置了在耶穌將要去的地方上。他以為耶穌要到哪裏去發展復國大業,他不可以接受自己不能夠跟隨耶穌一起去。他仍然一心要幫助耶穌成功。他說:「不要跟我說彼此相愛,耶穌,我願意為你捨命!」彼得以為自己的勇氣、能力,甚至捨棄自己的性命可以幫助耶穌;但他完全不知道跟隨耶穌是怎樣的一回事。他不明白耶穌的死是甚麼意思,所以他不能夠跟隨,也不能夠真正的委身。直至他三次不認主,直至他體會到自己的不能夠和不明白。耶穌說:他年老的時候,人要將他的手束上,帶他到不願意去的地方。那時他才明白,那時他才可真正的為耶穌捨命。
我們是否明白耶穌的死是甚麼意思呢?會不會我們覺得自己的罪不致於大到要耶穌為我們死呢?
結語
在這個時候,讓我們同領聖餐,讓我們思想,主耶穌的死是有怎樣的意義。
耶穌為門徒洗腳喻表祂為救贖我們捨棄自己,將生命傾倒出去,走上十字架,成就救恩。耶穌為門徒洗腳,也是顯示主耶穌對於真正屬於祂的人完完全全的愛,愛到底,愛到捨命的地步。門徒當時不明白。甚至驕傲自負、以為自己可以為神付上多少,甚至為神捨命。
然而,主耶穌要的卻是我們效法祂的榜樣謙卑虛己、順服神的心意,走上捨己的道路。主耶穌要的是我們效法祂的榜樣,彼此相愛,甚至捨命。
君尊義僕
1.貧窮嬰孩天上來,進到世間掩祂光榮;
不求供奉卻服侍,為救眾生捨祂性命。
2.在園中掙扎流淚,選擇擔當眾生重罪;
拒己心意遵父旨,慈愛的心痛傷破碎。
3.請看祂手上釘痕,那手曾鋪滿天星宿;
卻以傷痕證主愛,曾任鐵釘扎傷刺透。
4.效法恩主服侍人,決定一生以祂為王;
顧念他人的需求,如事奉祂學祂榜樣。
副歌:謙卑上主,君尊義僕,召我們跟從祂腳蹤,
身心所有,每日獻作活的祭,謙恭敬拜,君尊義僕。
引言
大家可能有留意到,剛才的話劇是取材自幾卷福音書所記載,主耶穌與門徒最後一次晚餐的情景。大概我們對主耶穌設立聖餐的情形都會有一些印象,至少每個月守聖餐的時候,牧師也會讀出相關的經文。不過對於主耶穌為門徒洗腳,教會則比較少提及。
事實上,新約四卷福音書裏面,其他三卷都有記載主設立聖餐的情景,唯獨約翰福音沒有。相反也是唯獨約翰福音記載了洗腳這一個部分。我們不會以為約翰忘記了,或是寫漏了。不少解經家告訴我們,約翰福音有着與別不同的內容,譬如約翰只記載耶穌的七件神蹟,又完全沒有記載耶穌所說天國的比喻。可能他認為無需要重複相同的資料,不過更明顯的是約翰刻意選取這些材料,來講述關於耶穌的身分、祂的工作等等的真理。
耶穌為門徒洗腳正是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
I. 洗腳與十架的愛(vv1-5)
讓我們一同讀vv1-5「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這幾節經文讓我們知道當時的場景。首先我們知道,逾越節快要到了。約翰福音記載了三個逾越節,但我們知道這個逾越節與其他逾越節不同。在這個逾越節前六日,耶穌在伯大尼被馬利亞用香膏膏抹,耶穌說是為祂的安葬預備的。然後猶太人商議將耶穌和祂所復活的拉撒路一併殺了,因為很多猶太人回去信了耶穌。
這些事耶穌都知道。v1告訴我們,「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v3進一步的告訴我們「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這個時候耶穌已經完成了祂對猶太人的講論,13章這裏是耶穌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晚餐的時候。在這裏,耶穌開始進入祂在地上服侍的最後一個階段,祂要走上十字架的苦路。明顯地,耶穌選擇在這個時候洗門徒的腳是有特別用意的。
v1又說「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因為祂對門徒的愛。約翰在這裏用「自己的人」這個說法,與約翰福音1: 11說「他到自己的也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所用的字眼是相同的。兩批「自己的人」是明顯的不一樣。1: 11的那些是不接待耶穌的;13: 1這些卻是耶穌所說「父所賜給祂,」的(6: 39)。就是這一些,耶穌愛他們,而且愛到底。「愛到底」除了有永恆的意思之外,也有完完全全的意思。就是這一種完全的愛,令到耶穌洗門徒的腳。
耶穌為門徒洗腳的過程,每一個步驟、每一個動作,約翰記載得很仔細,vv4-5:「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v4說耶穌「脫了衣服」這個動詞,有「放下」、「捨棄」的意思,也是約翰福音 10:15耶穌說祂「為羊捨命」的意思。另外,v5提到耶穌把水倒在盆裏,這個動詞也與以賽亞書 53: 12 形容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的用法一樣。約翰這樣仔細的記載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每一個動作,目的是讓我們看見,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喻表了祂為屬於祂的人捨棄自己,將命傾倒,以致於死。
耶穌為門徒洗腳除了喻表耶穌的受死之外,也是顯示主耶穌對於真正屬於祂的人的愛是完完全全的愛,到一個地步,祂捨棄自己,將生命傾倒出去,走上十字架,成就救恩。對於耶穌這一份愛,門徒卻不明白。
II. 被洗腳歸屬基督(vv6-11)
讓我們讀vv6-11:「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7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9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11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大概彼得不是第一個被耶穌洗腳的,他卻是唯一一個提出不同意耶穌這樣做的。當然,耶穌是他的夫子,莫說洗腳這樣卑微、只有奴僕才需要做的事情,平常很多事情也是彼得為耶穌打點的,耶穌怎麼可能這樣做呢?!耶穌說彼得,和其他門徒,「如今不知道」。他們不明白的除了耶穌為甚麼要洗他們的腳之外,他們不明白的還有耶穌的死。當耶穌在路上三次預告祂到耶路撒冷之後將會受辱被害,門徒都不明白,甚至他們只知道爭做大。主耶穌卻是明白他們的不明白,祂預先說了,也指明給彼得知道,他們「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就是當耶穌受死、埋葬、復活之後,他們在聖靈光照底下就會明白。
v8彼得回應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不可以!他認為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彼得以為自己知道得比耶穌多,不是嗎?我們記得當耶穌在路上預告祂將要在耶路撒冷「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的時候,彼得「就拉住他,勸他」。儘管耶穌後來再預告了兩次,門徒還是不明白;彼得還是不能夠接受耶穌將要被殺的事實。
不知道當我們不明白的時候,會否妨礙我們順服神的心意?也許我們有時候也會好像彼得這樣,不知道其實自己不知道,甚至仍然堅持自己的想法、堅持自己的做法,反而拒絕了讓神的旨意在我們生命裏運行。
耶穌仍然滿有耐性的向彼得解釋,v9:「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剛才說過,洗腳的行動喻表耶穌為屬於祂的人捨棄自己,將生命傾倒。主耶穌對彼得說:我的捨命若與你無干,你就與我無分了。耶穌要彼得看清楚,他拒絕耶穌為他洗腳,不單是因為祂是老師、是師傅,是彼得的自尊讓他不能夠接受耶穌的捨命。我們平常的想法是:「我們自己可以做得到,為甚麼要倚賴別人?」不少人難以接受耶穌的救恩也是這個原因。我們若不能夠看見自己的不能夠,我們是不可能接受耶穌的拯救。就好像彼得這樣,他根本看不見自己的不能夠,所以他不能夠讓耶穌洗他的腳。
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耶穌一無財物、二無權勢,祂有甚麼分呢?跟從耶穌的人指望從祂身上得到甚麼分呢?馬太福音記載,耶穌設立聖餐時應許:「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 26: 29)。可以說:「與耶穌有分」就是在神的國裏與耶穌同在。然而在約翰福音裏面耶穌的分又是甚麼呢?我相信就是在接着的14-17章,耶穌所說的,「祂在父裏面,我們在裏面,祂也在我們裏面」、在聖靈內住底下,與神團契、復和的關係。
彼得若不願意接受耶穌為他洗腳,不願意承認自己需要耶穌為他受死,他就無分與神團契和復和了。
III. 效法主互相服侍(vv12-17)
接着,主耶穌就解釋為門徒洗腳的意義。我們讀vv12-17:「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首先,我們要知道,耶穌作為夫子、作為主,這個身分不因為祂為門徒洗腳而有改變。祂本來是、祂一直都是。不過,祂卻願意放下祂的尊榮,謙卑服侍。祂為門徒洗腳正好是以行動實踐祂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 45)。祂仍然是主。所以當祂說「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的時候,其實是表示,我們沒有空間不贊成的。甚至在v16祂說:「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祂作為主人尚且為門徒洗腳,作僕人的門徒,和我們,如果以為自己可以避免這樣的服事,就是以為自己比耶穌還要大。
問題是,門徒真的以為自己很大!路加福音記載,在最後晚餐的桌上,當耶穌設立了聖餐之後,門徒竟然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路22: 24)。無可否認,無論哪一個世代、哪一個民族、文化背景,人們都是最想得到領袖的身分地位。「人望高處」彷彿是人世間的真理。然而主耶穌正是向我們示範了一個與世界不同、真正從神而來的真理,就是 v14 祂說:「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所以我們「也當彼此洗腳」。
對於尊卑高低,我們應該有一套與世界不同的價值觀。世界以為學位越高、財富越多、權力越大的就是做大的。也許我們成長的過程也是受這樣的價值觀薰陶;甚至我們會將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也帶進來教會,以為某某得了甚麼甚麼學位,某某在教會年資夠長…… 但是耶穌說:「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誰願為首的,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10: 43-44)。保羅也說:「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 2)。所以讓我們儆醒,免得自驕自滿,以為自己有甚麼過人之處,忘記了我們其實沒有甚麼不是領受得來的。(林前4: 7)
主耶穌說:「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所以我們「也當彼此洗腳」,效法主耶穌的謙卑服侍。
IV. 效法主彼此相愛(vv31-35)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除了喻表祂謙卑捨己,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之外,也是祂對門徒愛的表現。祂說:「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也是要求門徒,和我們,要有愛的表現。
讓我們讀約翰福音13: 31-35:「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v34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為甚麼是新呢?在舊約的律法裏面也有要去愛別人的要求;耶穌也說過最大的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然後又說「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 37-39)。這與耶穌吩咐門徒的彼此相愛有甚麼不同呢?
「愛人如己」的經文出自利未記19: 17-18:「17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按照舊約的要求,愛人如己是對一連串消極思想和做法的回應,這些消極的思想和做法包括:心裏恨你的弟兄、報仇、埋怨你本國的子民;這條誡命裏面似乎較積極正面的「要指摘你的鄰舍」,原來都只為了「避免因他擔罪」而已,其實談不上「愛」。
耶穌要求門徒的彼此相愛卻完全不一樣。v34 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耶穌所賜的這條新命令的原則是:祂怎樣愛我們,我們就要怎樣相愛。祂是怎樣愛我們的呢?
祂說:「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耶穌對門徒的愛就在祂為他們洗腳的行動裏面表現出來。耶穌為門徒洗腳所表現的愛是完完全全、徹底的愛,是不管他們是否明白,祂仍然將自己捨棄、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要求門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也是這樣將命傾倒、以致於死。在約翰福音15: 12-14耶穌又說:「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舊的誡命,神吩咐要愛人如己,是為了避免自己得罪神。新的命令,主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是真正的愛、完全的愛、捨己的愛。
還記得在路加福音,主耶穌講了一個「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嗎?主耶穌講那個故事是因為有律法師問:「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那麼誰是我的鄰舍?」故事裏面分別有三個人經過一個被盜賊打傷的人;首兩個可能覺得自己遇着這樣的事情「真倒楣」,調轉頭「從那邊過去了」;第三個人「動了慈心」,於是上前去幫助那人。愛人如己的出發點,可能是為了避免得罪神,可能是碰巧看見對方悲慘的遭遇,或者因為彼此有某種關係:家人、朋友、同事,大家談得來,對方OK。
然而主耶穌賜下的新命令卻不是這樣,不是因為對方遇上禍患你憐憫他,更不是因為對方可愛、容易相處;可能正正相反,對方也許一點也不可愛,甚至令人生厭、讓人鄙視。然而耶穌說,我們因着是同一信仰的群體,就要實踐這種「為朋友捨命」的彼此相愛,讓人藉此看見我們的信仰,看見我們真的是屬於耶穌的自己人。主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是我們沒有空間不同意的。
V. 接受基督的十架(vv36-38)
但這不是容易的事情。要彼此相愛到捨命,那要看是為誰這樣做吧!門徒再次表現他們的不明白。
讓我們讀vv36-38「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37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彼得不明白,他將焦點錯置了在耶穌將要去的地方上。他以為耶穌要到哪裏去發展復國大業,他不可以接受自己不能夠跟隨耶穌一起去。他仍然一心要幫助耶穌成功。他說:「不要跟我說彼此相愛,耶穌,我願意為你捨命!」彼得以為自己的勇氣、能力,甚至捨棄自己的性命可以幫助耶穌;但他完全不知道跟隨耶穌是怎樣的一回事。他不明白耶穌的死是甚麼意思,所以他不能夠跟隨,也不能夠真正的委身。直至他三次不認主,直至他體會到自己的不能夠和不明白。耶穌說:他年老的時候,人要將他的手束上,帶他到不願意去的地方。那時他才明白,那時他才可真正的為耶穌捨命。
我們是否明白耶穌的死是甚麼意思呢?會不會我們覺得自己的罪不致於大到要耶穌為我們死呢?
結語
在這個時候,讓我們同領聖餐,讓我們思想,主耶穌的死是有怎樣的意義。
耶穌為門徒洗腳喻表祂為救贖我們捨棄自己,將生命傾倒出去,走上十字架,成就救恩。耶穌為門徒洗腳,也是顯示主耶穌對於真正屬於祂的人完完全全的愛,愛到底,愛到捨命的地步。門徒當時不明白。甚至驕傲自負、以為自己可以為神付上多少,甚至為神捨命。
然而,主耶穌要的卻是我們效法祂的榜樣謙卑虛己、順服神的心意,走上捨己的道路。主耶穌要的是我們效法祂的榜樣,彼此相愛,甚至捨命。
君尊義僕
1.貧窮嬰孩天上來,進到世間掩祂光榮;
不求供奉卻服侍,為救眾生捨祂性命。
2.在園中掙扎流淚,選擇擔當眾生重罪;
拒己心意遵父旨,慈愛的心痛傷破碎。
3.請看祂手上釘痕,那手曾鋪滿天星宿;
卻以傷痕證主愛,曾任鐵釘扎傷刺透。
4.效法恩主服侍人,決定一生以祂為王;
顧念他人的需求,如事奉祂學祂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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