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1, 2004

始.終/興.衰

經文:列王記上11:1-13

引言:耶和華愛他(撒下12:24-25)
上一次跟大家看過以色列歷史裏面最偉大的王大衛,雖然大衛也有軟弱的時刻,但在他的帶領之下,以色列王國進入最光輝的時段。可惜光輝的日子不長。大衛在晚年立所羅門為繼承人。所羅門是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在撒母耳記下12:24-25這樣記載:「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所羅門是神所愛的。

說到所羅門,大家知道的、記得的事情有哪一些呢?可能我們都記得所羅門曾經審理兩個婦人爭奪一個兒子的案件,也許有一些人聽過一齣電影叫作「所羅門王的寶藏」;至少我們知道他既富有又有智慧。還有沒有呢?還有,我們知道所羅門在他作王期間興建了第一座耶路撒冷聖殿。所羅門這些事蹟都記載在列王記上第一到第十章,他的財富、智慧、軍備,他興建聖殿的經過,和他的享受食用等等。來到第十一章,作者記載了所羅門王的信仰生活。

經文11:9提到耶和華曾經兩次向所羅門顯現,我就嘗試把上帝這兩次的顯現與今天的主題經文作一個比較。讓我們看見所羅門在信仰上的選擇如何興邦或者喪邦,也讓我們從中一同學習。

一、耶和華向所羅門兩次顯現
1. 愛耶和華 Vs 愛「這些」(3:1-14, 11:1-3)
耶和華第一次向所羅門顯現的事,記載在列王記上第三章。3:1-5「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在邱壇獻祭燒香。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裏有極大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在這次的對話裏面,神應許賜他聰明智慧、富足和尊榮。根據這段經文的記載,雖然他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但所羅門愛耶和華。

然而當來到11:1-3的時候,我們看見當中的分別。11:1-3「所羅門王在法老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

如果我們翻開聖經後面的地圖,就會發現 11:1 所說的地方,正是以色列東面和北面的鄰國。所羅門娶以色列四圍鄰國的外邦女子為妃嬪有甚麼意思呢?所羅門娶埃及法老的女兒時,列王記上3:1清楚讓我們看見「所羅門與埃及法老結親」,目的是與埃及在政治上結盟。但11:1 卻沒有這種政治結盟的意思,他娶這些外邦女子只因為他喜歡。

列王記上3:3告訴我們,雖然所羅門娶了法老女兒為妻,他愛的仍然是耶和華;然而在11:2記載,所羅門所愛的已經不同了。11:2說「所羅門戀愛這些女子」,在其他譯本裏面,只譯作「所羅門戀愛這些」,這些甚麼呢?當然可能是這些外邦女子,也可能是這些外邦女子的神。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時,他仍然愛耶和華,但當他娶這些外邦女子的時候,他卻愛這些外邦女子的神。

所羅門是耶和華所愛的,他也曾經愛耶和華,可是現在他對耶和華的愛在那裏呢?為甚麼會失落了呢?

2. 建造聖殿 Vs 建造邱壇(9:1-9, 11:7-8)
耶和華第二次向所羅門的顯現,記載在列王記上第九章。9:1-3「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列王記上第八章記載了所羅門奉獻聖殿時的禱告和他對百姓的祝福。這一切完畢之後,耶和華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親自悅納他所建的聖殿,並且應允他的禱告。

然而來到列王記上 11:7-8,我們讀到所羅門建築邱壇。列王記上11:7-8「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邱壇是甚麼呢?邱壇有時也稱為高處,是當時的人舉行祭祀的地方。以色列人還沒有建起聖殿的時候,也是在邱壇敬拜和獻祭的,但自從耶路撒冷聖殿建成以後,神就禁止在聖殿以外的地方獻祭。列王記上十一章所記載所羅門為他所娶的外邦女子的神建築邱壇,就是表示他不介意他的妃嬪繼續拜她們的外邦神。

這有甚麼問題呢?從今天的標準來衡量,各人有信仰自由,所羅門尊重他的妃嬪,讓他們自由選擇。可是讓我們看清楚,所羅門的妃嬪有自由選擇不歸向耶和華,但所羅門卻沒有自由為外邦神建築邱壇。因為所羅門曾經與神立約,他是被圈在彼此的約裏面。

究竟所羅門與神立的約是怎樣的呢?讓我們再看神兩次向他顯現的經文。

二、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
1. 約的破壞(3:14, 9:4)
首先讓我們回到列王記上第三章,我們看3:7-14。所羅門與神立約是他自己的要求,不是神強逼他的。為甚麼這麼說呢?在 3:7 所羅門說:「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然後在 3:9 他又這樣說:「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是所羅門自己宣告他的王位來自上帝、是他主動要求上帝介入他的管治。然後在 3:12-14,神就背書(endorse)他的王權、接受他的請求,說:「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不過神答允所羅門與他立約是有條件的,在v14,神接著說:「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所羅門請求耶和華幫助他,使他能夠有效地統治百姓,這個神當然是願意的。不過神卻不是任憑所羅門差喚的,神也提出祂的要求。假如所羅門做得到,神將要賜給他的甚於他所能夠想像的。問題是,所羅門是否願意守約?

神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是在他建造聖殿之後。讓我們看列王記上8:27-30,所羅門向神的祈禱:「神果真住在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惟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僕人的禱告祈求,俯聽僕人今日在你面前的祈禱呼籲。願你晝夜看顧這殿,就是你應許立為你名的居所;求你垂聽僕人向此處禱告的話。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

也是同樣的情況:所羅門建造了聖殿,他求上帝接受這座聖殿成為祂的居所,他又求神因這聖殿的緣故看顧以色列人。9:3記載,神接納了他的請求、答允了他的禱告。不過神又提出祂的要求。在9:4-5,神這樣說:「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假如所羅門能夠守約,神能夠使他的國位堅固,而且他的後裔永不沒落。問題是,所羅門是否願意守約?

2. 守約的神(11:11-13, 撒下7:8-16)
當然,我們今天的主題經文,列王記上11:1-13讓我們看見所羅門守不了約。在11:11-13卻讓我們看見一個強烈的對比。11:11-13「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

當神因所羅門的過犯要施行審判的時候,我們看見祂手下留情。神宣告祂在兩件事情上留情。第一是,祂不會在所羅門活著的時候施行懲罰。這是因為大衛的緣故,在撒母耳記下7:12,神應許大衛:「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所以儘管所羅門得罪神,神也不會將國從他手中奪回。第二件事情是,神不會完全奪回整個以色列,祂要留下一個支派給所羅門的後裔。也是因為大衛的緣故,撒母耳記下7:16,神應許大衛說:「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神信守祂向大衛的應許,所以祂仍然存留大衛的國位、仍然讓大衛的後裔統治一個國家,那怕這個國家只有一個支派那麼少。然而因為所羅門沒有持守他與神所立的約,以色列國將要面臨分裂的厄運;甚至可以說是所羅門一手把大衛所建立的以色列王國斷送。讓我們問:何以致此?為甚麼會這樣呢?剛才我們看列王記上三章的時候,不是明明的看見所羅門即便是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他仍然愛耶和華嗎?為甚麼會變成這樣呢?所羅門對耶和華的愛為甚麼會失落了呢?

三、保守信仰始與終
1. 心的偏離 Vs 效法大衛 (11:4-6)
列王記上11:4-6說:「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的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她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

剛才我們看見作者兩次提及大衛的名字來顯示神記念與大衛所立的約顯示他是守約施慈愛的神。在11:4-6這裏,作者同樣兩次提及大衛的名字,卻是用來指出所羅門的罪。所羅門對神的愛為甚麼失落了呢?經文告訴我們,是因為他沒有效法大衛。聖經分別兩次說明大衛有甚麼值得效法。第一次說他「誠誠實實順服耶和華」,意思是大衛向耶和華全然委身;第二次說他「專心順服耶和華」,意思是他全心跟從神。所羅門失落了對神的愛,因為他沒有對神全然委身、沒有對神全心跟從。

在11:1-13這一段經文裏面,「心」是一個經常出現的字:v2「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v3「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v4「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v9「他的心偏離兩次向他顯現的耶和華」。「誘惑他的心」、「他的心偏離」,原本都是同一個字,意思是「使他的心轉向離開」。所羅門不能夠堅持對神的愛,因為他的沒有對神全然委身、沒有全心跟從;他的心轉向離開神。

所羅門的心何時開始轉向離開神?是否正如 v4 所說,只是他年老時候的呢?當然不是。聖經一直沒有提及所羅門何時開始娶這些外邦女子,所以我們才感到是「不知何時」。是真的不知何時嗎?豈不是當所以羅開始喜歡外邦女子的時候嗎?11:2 說:「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很明顯神早已經警誡以色列人,但所羅門卻沒有把神的警誡放在心上。列王記上從第一章到第十章記載的所羅門是何等的尊榮、何等有智慧,彷彿沒有人知道他的心究竟是歸向神、還是已經開始轉向離開神。可能就連所羅門自己也沒有留意、也不自知。可惜就在他不自知、沒有留意的時候,他的心已經開始轉向離開神。

弟兄姊妹,我們跟從神會不會好像所羅門那樣,沒有對神全然委身、沒有全心跟從呢?怎麼知道有沒有呢?我們檢視自己有沒有把神的警誡放在心上就可以知道了。當你每天在生活裏面做著各式各樣決定的時候,你有沒有把神的警誡放在心上呢?你有沒有想過要尋求神的心意呢?還是好像所羅門那樣,只乎自己喜歡呢?

結語:愛耶和華(申6:4-5)
所羅門是神所愛的,然而到頭來他卻不能夠堅持對神的愛、沒有持守與神所立的約。記得主耶穌說最大的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一句經文出自申命記6:4-5「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神要求我們對祂全然委身、全心跟從,因為神是獨一的主。除了祂以外,坐在我們心裏面寶座上的不應該是其他的人、事、物。弟兄姊妹,如果你曾經愛神,你有沒有細心察看自己現在是否仍然堅持對神的愛呢?如果你還沒有決定全心全意愛神,你會不會考慮在這一刻做這一個決定呢?弟兄姊妹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