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2, 2010

在罪惡世代中敬虔度日

經文:列王紀上 13:33 - 14:18

引言:案件重溫
今日繼續說耶羅波安的故事。我們先看列王紀上13: 33-34「33這事以後、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將凡民立為丘壇的祭司.凡願意的、他都分別為聖、立為丘壇的祭司。34這事叫耶羅波安的家陷在罪裡、甚至他的家從地上除滅了。」

v33 一開始說「這事以後」,是甚麼事呢?還記得嗎?就是耶羅波安登基之後不久,在但和伯特利兩個地方分別設立邱壇,放上金牛犢,然後將不屬於利未支派的人委派做祭司,又私自設立節期;他是建立了一套全新的敬拜制度。為此,神差派僕人去指責耶羅波安,而且宣告他所設的這一套邱壇敬拜制度將來要在大衛一個子孫的手上瓦解。

列王紀上 13:33 的「這事以後」,說的就是這件事。就是說,上帝差派了祂的僕人來指出了他的罪、宣告了審判以後,「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於是神宣告他所做的令到「他的家從地上除滅了」。這一個宣告,在列王紀上 14:1-18 裡面詳細記載了。

I. 故事的概覽
(A) 瞞不過神
我們先來看一看列王紀上14: 1-5「1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2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3現在你要帶十個餅,與幾個薄餅,和一瓶蜜去見他,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4耶羅波安的妻就這樣行,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的家。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5耶和華先曉諭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因她兒子病了,你當如此如此告訴她。她進來的時候必裝作別的婦人。」

經文一開始說「那時」我們其實不知道是甚麼時候。會不會就是緊接著我們剛才所講,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設立邱壇的時候呢?這個可能性比較低。因為從前後的經文看見,設立邱壇是耶羅波安立國的初期,當時他將首都定在示劍;而發生這個故事的時候,耶羅波安已經將首都遷到得撒(v17)。我們可以估計,遷都應該不會在短時間之內發生的。也就是說,這一句「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可能維持了一段不短的時間了。

事情的發生是,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他是不是耶羅波安的長子呢?他年紀有多大呢?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但那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病了;大概他病得不輕。耶羅波安知道那個從前曾經預言他「必作這民的王」的先知亞希雅可以醫好他。於是耶羅波安差派自己的妻子去找先知,但是他卻要自己的妻子改裝,讓人認不出她是耶羅波安的妻子。他不想誰認出她是自己的妻子呢?他吩咐妻子帶的禮物:十個餅、幾個薄餅、一瓶蜜,都是一些尋常百姓的東西,先知收到這些禮物自然會以為這個只是尋常的百姓。這樣,耶羅波安原來是不想亞希雅認出她是自己的妻子。

為甚麼不想亞希雅認出呢?如果你記得,當亞希雅向耶羅波安傳遞神的應許,要將十個支派賜給他的時候,亞希雅曾經告誡過他,要學效大衛所行,神就與他同在。耶羅波安現在怎樣呢?他知道自己所行的是惡道;他知道妻子用真正的身份去尋求幫助,必然不會有好結果。於是他想出這個計謀,叫妻子喬裝打扮,以為瞞得過亞希雅。那知亞希雅的眼睛早已經因年老而失去視力,她改裝與否,他都看不見。然而,亞希雅根本無需要眼睛的視力,因為神讓他知道。很諷刺吧,耶羅波安提心吊膽,生怕妻子被認出,特意叫她喬裝打扮,誰知根本是白費工夫;他想要矇騙的人本來就已經看不見,而他矇騙不了的神,根本就不是憑外貌來知道人。

聖經多處經文都告訴我們:「唯有神知道世人的心」(王上8: 39)。沒有人真的可以向神隱瞞甚麼。我們可以選擇坦誠向神敞開自己,讓神來認識;我們也可以選擇收藏自己,以為真的可以瞞得過神,避得開上帝。詩篇139: 7-10「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

詩人彷彿說神追著他不放,他上天下地無處可逃。然而看清楚一些,神上天下地追著我們不放,都只不過是想引導我們、扶持我們。不知道你有沒有試過,覺得上帝不放過你,祂總是讓你遇上一些人一些事,每隔一段日子,這些人這些事總是會再出現,而你又重複落在掙扎、軟弱當中。神要引導你、扶持你;祂用這些艱難來熬煉你,之後你必定如純銀、如精金。

放手讓神改變你,讓神引導和扶持吧。不要學效耶羅波安,他就是不要神的引導、不要神的扶持;他自己另外建立一套新的敬拜制度,他不要上帝參與在他的王國裡面,結果帶來災難性的結果。

有多災難呢?經文在這裡暫時沒有明說,v5 只是說神吩咐先知亞希雅要「如此如此告訴她」。上一次亞希雅對耶羅波安說的是好消息,這一次又如何呢?

(B)先知的宣告
耶羅波安的妻子來到了。

經文從 v6 到 v16 記載了先知的宣告。我們分幾部分來看,我們先看 v6-9「6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7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8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9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

如果你是耶羅波安的妻,你還沒有進到去,只是腳步聲就已經讓人知道你的身份,你害怕嗎?也許令她更害怕的是,先知開宗明義的說,他要說的是凶事,不是好的消息。

(1) 耶羅波安的罪狀:沒有效法大衛
先知首先宣告耶羅波安的罪狀。我相信大家對於耶羅波安的罪狀應該不會陌生的了。

先知的責備,與起初宣告神要立他作以色列王的要求相對應。列王紀上 11: 38,神吩咐亞希雅對耶羅波安說:「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對比現在呢?剛才我們讀14: 8 那裡說「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不單止這樣,v9 接著說「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

我曾經說過,列王紀裡面對一個王的評價是好是壞,不在乎他的國勢、戰績,只有一個標準:就是他有沒有效法大衛。大衛有哪些地方值得效法呢?應該有不少的。不過我們看大衛故事的時候曾經提出過兩點,我就用那兩點來作一個對照。

第一點是,大衛對神感恩。神應許大衛,他的家和他的國必在神面前永遠堅立。為甚麼神這樣恩待大衛,因為大衛心裡面想念神的家,立意為神建造殿宇。大衛想念神的家,神想念大衛的家。但是大衛不是認為自己因此就配得神的賞賜,在撒母耳記下 7: 19 記載,對於神應許他的家至於久遠,大衛的感歎是:「這豈是人所常遇的事嗎?」

「這豈是人所常遇的事嗎?」不是個個人都有這樣的際遇的!大衛清楚明白,神的應許不是要回報他對神盡心盡意的服事、不是要報答他為神建聖殿的心志。不是。大衛知道神的應許是不常有的,是神特別的恩典來的。當然,我們會說,大衛的際遇當然「不是人所常遇的」,然而,也許我們的問題就正正在此,很多時我們將自己的際遇看得「理所當然」,沒有認出是神特別的恩待,「不是人所常遇的」。最簡單的是我們的蒙恩得救,我們會漸漸忘記了不是理所當然的。上洗禮班時,牧師準會說到「得救是神的揀選」,有一些弟兄姊妹聽到的時候,會問神是不是不公平,為甚麼神不揀選那些人。這個問題就正是一個「理所當然」的心態。我們要問的不是為甚麼神不揀選他們,我們要問的是「為甚麼神揀選我!」不是必然的。我們有沒有留意我們所遭遇的「不是人所常遇的」?不單止得救的事,還有人生其他的際遇,甚至說,無論順逆,不是個個人都有你那些際遇的,都是神特別的恩賜來的。你有沒有為此而感恩呢?這是大衛讓人學效的第一點。

在這一點上面,耶羅波安與大衛是完全不一樣。14: 9 神說耶羅波安「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神將十個支派從所羅門手中奪回賜給耶羅波安,他竟然為自己鑄了偶像,建立另一套敬拜制度,完全脫離這一位特別恩待他的神,聖經說他「將上帝丟在背後」!這是甚麼?這叫做「忘恩負義」!我們看見這個對比,大衛看見自己的際遇是神特別的恩待,耶羅波安卻是將特別恩待他的神拋諸腦後。

第二點,大衛值得效法的是,他在軟弱失敗中仍然緊靠神。在撒母耳記下 23: 5 記載大衛晚年的一首詩歌,其中提到一個王應該以公義治理國王,以敬畏神的態度來執掌權柄。然後大衛說:「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大衛一生行在神的心意裡面,但在赫人烏利亞事情上得罪神。縱然如此,大衛卻沒有讓自己跌落在罪咎之中,他看見自己的罪儘管大,神仍然「與他立永遠的約」。大衛深深體會,對於人的軟弱,上帝不是踩多一腳;上帝是以憐憫、恩慈去善待軟弱的人。神的慈愛不會因人的軟弱而動搖,祂只要求人悔改回轉。

這一點,我們又可以看見耶羅波安的對比。在軟弱犯罪之中,耶羅波安怎樣呢?他裝假、他躲藏,他以為可以騙得到人、以為可以瞞得過神。他叫妻子喬裝去找先知,因為他相信先知可以治好自己的兒子;但他不想面對神的責備。這大概是今日不少人的心態:最好就是既得到醫治,又不用悔改,既得到祝福,又不用回轉。不知道你會不會也是這樣。

今日很多人也是這樣想,然而大衛值得我們效法的是,他勇於認罪、面對後果,靠神的恩典來繼續生活。

(2) 審判耶羅波安的家
宣告了耶羅波安的罪狀之後,就宣告審判。首先是審判耶羅波安的家。

我們請弟兄讀列王紀上 14: 10-13「10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11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 12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1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

神原本對耶羅波安的應許是:「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可惜耶羅波安沒有效法大衛,於是審判和毀滅臨到他的家。而且,毀滅得很徹底,就如 13: 34 所說:「他的家從地上除滅」。

幾節經文,簡單而直接的預告,耶羅波安家中的人,都必喪命;「困住的、自由的」意思是指所有的人。列王紀上 15: 29 說:「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不單止被殺,而且「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屍身不得安葬,甚至死無全屍。在希伯來的文化來說,這是極大的咒詛。整個家族都被消滅,甚至後人也沒有可能找到他們的墳墓。

至於現在病重等待救援的那個兒子,就如先知一早已經說了,沒有好消息。先知說,耶羅波安的妻子一回到家裡,她的兒子就必死。但這個兒子的死卻與其他耶羅波安家裡的人不同。

v1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這個患病的亞比雅,是耶羅波安家裡面唯一一個向神顯出善行的,所以他的下場不至於最壞。亞比雅有甚麼善行,以致神善待他呢?聖經並沒有詳細說。也許,他做了甚麼實質的事情並不是最重要,因為神是看人內心的;神看他為善。

對比耶羅波安被責備的原因,我們可以嘗試估計,亞比雅的善是在哪些方面。我們一開頭已經說,事情發生的時間,應該是耶羅波安推行了邱壇敬拜制度一段日子。甚至整個以色列都落在這個罪之中。在這個人人都到邱壇去拜偶像的風氣之下,怎樣的態度和行為會讓神看為善呢?我相信亞比琟是將自己從以色列人、從自己的家族之中分別出來,保持對神的敬虔。

怎樣是對神敬虔?在列王紀裡面,對神敬虔只有一個標準,就是效法大衛,就是 v8 所說的「遵守神的誡命,一心順從祂,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容不容易呀?難不難呀?

在一個不敬畏神的世代裡面要對神敬虔,要獨善其身、要擇善固執、要與人不同,容不容易呀?難不難呀?

最近有機會與一位姊妹說起她那個讀小學的女兒,她如何安排女兒的活動。因為只上半日的課,於是下午為她安排了一些興趣班,畫畫、跳舞,普通話,游水,跆拳道……;足以令到她每一天都很充實的。我聽的時候已經為她的女兒感到有點吃不消。說著說著,她說起她女兒的一個男同學,我這位姊妹竟然可以規勸那個男同學的媽媽,「不要逼得兒子那麼緊,要給他時間休息、玩玩」。原來,她對個女還不算是緊,可真是「一山還有一山高」。

也有一些家長告訴我,不是他們想要逼小朋友,但若不是這樣,小朋友進不了好的小學、好的中學,最後上不了大學,將來找不到工作……現在是為他們先鋪路,讓他們將來好走。我絕對相信父母都是為小朋友好的。不過,我們說為兒女的好處著想,實際上我們是不是真的知道甚麼是好呢?我們量度的標準是甚麼呢?我們的標準會不會有錯呢?當所有人都趕緊以十八武藝裝備兒女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接受自己的兒女平平庸庸、但快快樂樂的生活呢?

有時我們為兒女著想、為他們的將來預算籌謀,忘記了聖經的教導是「不要為明天憂慮」。有趣的是,我們可以不為自己的明天憂慮,很多時卻不能夠放心把兒女的前途交給上帝。

我們有沒有把聖經對我們的教導應用到兒女的生活上呢?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我們為兒女安排他們日常作息時間表的時候,有沒有把愛神、愛人這兩點放在其中。為他們劃出時間來學這樣、學那樣的同時,有沒有為他們分別一段時來親近神、帶領他們一起敬拜、靈修呢?當我們說為他們先把路鋪好,讓他們將來好走,我們有沒有教他們走當行的道路,以致他們到老也不偏離神呢?

怎樣是對神敬虔呢?在一個不敬畏神的世代裡面要對神敬虔,要獨善其身、要擇善固執、要與人不同,不容易呀!難呀!

有時聽弟兄姊妹分享在工作的困難。不是不想把信仰實踐在生活上,而是難。有一次說到要回應客人的要求,有時難免要說謊。當然,要這樣掙扎的弟兄姊妹,自然是上有上司或者客人壓頂、下有下屬或者對口單位抵抗;他們處身中間,兩面不討好。我也承認,基督徒在這些位置必然是比其他人辛苦,比不信耶穌的人辛苦得多。工作上的挑戰,不單止講不講大話,還有其他各種價值觀的衝擊,公幹報支出,人家都是報大數,只有你要實報,這樣公司就知道其他人報大數囉!你要被同事排擠的呀,會沒有朋友的呀,甚至會讓人出賣的呀!你預備好了沒有?

衝擊我們價值觀的事情也不一定是這麼凶險的。譬如社會大眾都認同的「人望高處,水向低流」,是不是真理呢?我可不可以不望高處呢?假如我甘願以高職厚薪來換取屬於自己的時間,好讓我能夠有時間與家人相處、為建造自己的生命花工夫,可不可以呢?當然,我不是反對你努力爭上位,事實上,身居要職的人在他的行業發揮正面影響力的機會是多些的。不過,當你與所有人一樣努力向上爬的時候,當你卡片上的頭銜一次比一次高職位、你卡片上印著的學位一次比一次多的時候,我請你問一問自己「為甚麼」,問一問「我在這裡做甚麼?」

怎樣是對神敬虔呢?在耶羅波安作王的那個世代裡面,所有人都去但和伯特利的邱壇去拜金牛犢,去向偶像獻祭。耶羅波安的家裡就有一個獨善其身、擇善固執、與人不同的亞比雅。或者從他的名字已經看出他的敬虔。亞比雅,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父」。不知道是誰為他取這個名字。是不是耶羅波安有一個時期曾經對神有過這樣的相信,所以為自己的兒子取了這個名字?不知道;不知道的,這些全是我的猜測。然而,亞比雅卻真的將他名字的意思活了出來。「耶和華是我的父」,是他所尊重、敬愛、敬畏、遵從的。

然而,這個在耶羅波安家中唯一敬畏神的人,最終沒有得到神的醫治。甚至,他的死是無情的:他的媽媽回到家門的時候就是他死亡的那一刻,他連最後一見一見媽媽的面也沒有機會。我不會嘗試解釋為甚麼神要讓事情這樣發生。我只可以說,神對耶羅波安全家的審判已經是鐵定的事實、無可更改。在這個前提之下,也許,僅僅叫人感到安慰的是,凡屬耶羅波安家裡的人,只有他得到以色列眾人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只有他得入墳墓。這樣的下場算是比較讓人沒有那麼難過的吧。

(3) 審判以色列
先知亞希雅宣告的審判,除了耶羅波安的家之外,還包括整個北國以色列。列王紀上 14: 14-16「14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15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做木偶,惹耶和華發怒。16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

耶羅波安建立邱壇敬拜帶來的影響,除了他的家從地上被除滅之外,v15 說「以色列人也要被神擊打」。神要興起另一個王來治理以色列,新的王要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雖然 v16「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似乎說,以色列人是被耶羅波安連累的,是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令到以色列人陷在罪裡。不過聖經很清楚讓我們看見,以色列人被擊打,是他們自己犯罪的結果。

他們做了甚麼呢?我們看 v15「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做木偶,惹耶和華發怒。」

他們做了甚麼?做了木偶。「木偶」不是我們平時看的那些,有人提著線的扯線公仔。這裡的木偶是指神像,一些用來祭祠的柱像,可能是迦南人敬拜的其中一個女神亞舍拉。看他們所做的偶像,就可以知道他們不是被連累,而是自食其果。記得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放了甚麼嗎?金牛犢。如果以色列人仿照著做金牛犢,那還可以說他們被耶羅波安的影響,可是以色列人是用木來做了亞舍拉的像;影響他們的,是當地迦南人的風俗。

「以色列人也要被神擊打」,而且同樣很徹底。先知用了兩個植物的比喻;首先以色列要好像水中的蘆葦那樣搖動,表示他們的國力軟弱,遇風就傾斜。其次是他們要好像植物從地上被拔出來,分散在幼發拉底河那邊。這個預言,到主前 722 年就應驗了。列王紀下 17: 5-6 記載:「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瑪代人的城邑。」

先知的宣告,到 v16 結束。而先知結束的一句話是「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從這段經文四個動詞:擊打、搖動、拔出、分散,可見神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的決心。「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這句說話的另一個意思是「耶和華必放棄以色列」。放棄,不再保護他們,任由他們被仇敵攻打、擄掠,最終亡國。

(C)故事的結局
先知說完了他要說的話,14: 17-18 就記載:「17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18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

耶羅波安的妻子總得要回去。回去的結果也真是如先知所說的,以色列眾人為亞比雅哀哭、將他埋葬,放進墳墓。

這個故事有甚麼意義呢?對我們有甚麼提醒呢?

II. 故事的意義
(A) 個人的罪對群體的影響
第一點讓我們知道的是,神的字典裡面,沒有「一人做事一人當」這句說話的。耶羅波安所做的決定,影響了他整個家族,以致「他的家從地上除滅」。耶羅波安所做的決定,也影響了以色列整個國家。

雖然我們剛才說,以色列被神放棄是因為他們自己所犯的罪,然而無可否認的是,作為開國君王,耶羅波安自己設立新的敬拜制度,直接地將以色列人與敬拜耶和華分隔,間接地將他們更推向偶像敬拜的做法上去。耶羅波安所做的決定,確實影響了以色列整個國家。

聖經沒有說過我們可以脫離群體自己生活。在新約的保羅書信裡面,更讓我們明白個人與群體有著不可分割的肢體關係。不過,說到罪,保羅用了舊約除酵的比喻。哥林多前書 5: 6-7 說「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一點的罪能夠影響全個群體,我們作為基督所買贖回來的群體,應該防止罪在我們群體當中滋長漫延。

(B) 群體的罪,自負刑責
第二點我們可以學習的是,群體雖然與個人的關係不可分割,不過群體的罪並不能夠諉過於任何一個個人。不能夠說耶羅波安的家族不應該因他犯罪受牽連。我們剛才只是集中看了耶羅波安家中唯一一個有人為他哀哭、將他埋葬、得入墓穴的亞比雅。我們沒有機會看其他家族成員。聖經說,「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只有他,亞比雅,其他都不是。其他人沒有向神顯出善行。所以刑罸臨到他們,不能夠說是無辜的。

至於以色列人,我們剛才也看過了。以色列人整個群體都在拜偶像的事情上面得罪神,更說不上被牽連。

當群體一起犯了同樣的罪,或者容忍罪在群體之中,我們就更不能夠推卸責任了。

(C) 敬虔度日
在一個群體之中,難免會有罪的出現;就是我們自己也不敢確保自己不犯罪。然而作為群體,我們正是要互相守望,免得肢體的罪為群體帶來無可挽救的破壞。也是保羅的教導:加拉太書 6: 1 說「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怎樣才是「屬靈的人」呢?說到「屬靈的人」也許你會馬上想到一些既有的框框:每一天準時靈修讀經,祈禱用字優美、出口成文,平常滿口聖經金句…… 諸如此類。聖經卻不是這樣說,保羅說,屬靈的人是順著聖靈而行的,是明白神心意的人。是甚麼人呢?就是敬畏神,對神心懷敬虔的人。

在列王紀上 14 章這個故事裡面,神讓我們看見兩個敬虔的人,讓我們可以思想、學習。

第一個是亞比雅。亞比雅在他身處的世代作敬虔的人,一點也不容易。他要與四周的人不同,要能夠保持自己對神的敬畏,要持續遵守神的誡命、一心順從祂,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一點也不容易。所有的人都說你這樣做沒有用的,他們告訴你聖經那一套在現實生活 "唔 work" 的,你是不是還可以堅持呢?堅持多久呢?好像亞比雅這樣,我們不知道他堅持了多久,但我們卻看見,正因為他堅持,讓他得到神特別的恩待。

第二個敬虔的榜樣是大衛。又是大衛。大衛就是「遵守神的誡命、一心順從神,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的典範。不是說大衛是一個完美的人,而是說大衛正正就是新約所說的「屬靈的人」,他明白神的心意、順著神聖靈的帶領而行;就算在過犯當中,他仍然對神的說話敏感,願意悔改遵行。

大衛的敬虔,同時帶來他的群體蒙神保守,他的家、他的國始終堅立。以色列分裂之後,南國猶大一直是大衛王朝,繼任的君王裡面還有幾位是願意效法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因此猶大支派、以色列民族得以保存至今。

結語:
列王紀上 14: 1-18 這段經文,在整卷列王紀當中可以說是起了提綱挈領的作用。在往後幾章經文裡面,北國的朝代興替,幾乎全都以暴力、血腥來進行。而即使是北國最興盛的時期,以色列都不曾出現過一個君王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不但如此,每說到一個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聖經的作者都將原因歸究在耶羅波安身上,說他們「行耶羅波安所行的」、「像耶羅波安一樣」。

而在北國以色列超過200年的歷史裡面,以色列人也都與他們的君王一起「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在邱壇上燒香,……且事奉偶像」(王下 17: 11-12)。

然而,在這樣的氣氛之下,在這樣的罪惡之中,百姓是否就不能夠敬虔度日呢?神是不是就任憑子民離棄自己呢?在列王紀上 19 章,當以色列對迦南的偶像巴力敬拜最頂盛的時期,神向先知以利亞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是不是四周圍的人都不敬虔,我們就無須謹慎自守?是不是社會的風氣如此,我們就必須屈服於違背聖經的價值觀和做法呢?

在亞比雅身上我們看見,不是的。我們可以擇善固執的,可以選擇與人不同的。

腓立比書 2: 13-15 保羅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

在罪惡的世代過敬虔的生活,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也不是一件無可能的事,因為是神在你心裡面感動,我們只要順著聖靈的帶領,祂自然會加給我們力量,讓我們成為無瑕疵的兒女,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成為明光照耀。

讓我們願意來到神面前,聆聽神親自的說話,安慰、提醒、加力、醫治。又願意順從聖靈的帶領,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