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4, 2016

愛 ‧ 回家

經文:路得記 1 – 4 章

引言
在思想「新春主日」說甚麼信息的時候,想到年初七碰上情人節,於是想說一個關於愛、關於家庭的故事。自然地想到路得記。

路得記是一個關於愛的故事,貫串四章經文是愛和恩慈:路得對拿俄米、波阿斯對路得、上帝對祂的子民。路得記也是一個關於「回家」的故事,第一章開始時是以利米勒、拿俄米一家四口去到摩押,第一章結束時是拿俄米回到老家伯利恆。

然後,當打算下筆的時候,忽然之間,這個新春又變得不是那麼溫馨甜蜜。一下子打亂了心神。再思想之下,又發現路得記與我們今天也許還是有點點相似。

不知道弟兄姊妹是不是都有讀過路得記呢?

故事一開始,就是大家剛才讀的1:1-5:在士師時期的某一年,國中遇上饑荒。有一個家庭,以利米勒和拿俄米兩夫婦,帶着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從伯利恆移居摩押地。原本打算寄居一會兒的,那知以利米勒卻客死異鄉。兩個兒子後來都在當地娶妻,大概是打算定居下來了。可惜,十年之間,兩個兒子又相繼死去,於是,剩下拿俄米。

然後,有一日,拿俄米聽見伯利恆有收成了,於是她起程回家。兩個媳婦之中,路得執意要跟隨她回去。於是二人起行。回到伯利恆的時候正是開始收割的時候。

I. 人生小故事(1:1-5; 19-22)
從故事的開始來說,這個不是一個特別的故事。國中遇上饑荒,一家大小避走他鄉,這樣的情節,以色列的始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試過。大概對於當時的人來說也是合情合理的選擇。

事情發展下去,是令人難過的。一家人齊齊整整的出去,到最後「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就如她自己所說:「滿滿地出去,……空空地回來」(1: 21)。

遇上這樣的事情,不少人會問「為甚麼?」,或者有人會質疑「神在哪裏?」也可能有人跳出來代神發言說他們不應該離開家鄉……諸如此類。無論甚麼原因,反正,當災難臨到、當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人最終會問的問題是:「要不要信下去?」「要不要繼續相信這個神?」

然而,認識神的人知道一切事情都有神的容許和參與,他們會將禍福吉凶都歸在上帝的名下,然後問:「如何?」——「如何回應?」「如何自處?」

拿俄米是認識神的,她是知道的。讓我們讀1:19-22:「19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20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拿俄米知道這樣的事情臨到必然有神的旨意。她的解讀是:「全能者使我受苦」。她說了兩次。本來是滿滿的,不是嗎?一家四口,齊齊整整。可是到頭來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空空的回來。留意她稱呼神做「全能者」,她知道神萬事都能作,祂的旨意不能攔阻。正是這樣,所以她確認她的空空而回是上帝降禍與她。除了上帝還有誰能夠這樣做?!

面對患難的時候,人會問:「上帝在哪裏?上帝怎麼容許這些事情發生?」人會質疑上帝的慈愛或者公義:「全能的神為甚麼不阻止暴行?」甚至舊約的先知也曾經質問上帝:「你為何看着奸惡而不理呢?…… 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哈1:3, 13)

神甚麼也沒有做嗎?神在做甚麼呢?也許上帝沒有大鑼大鼓的讓我們看見奸惡的人被懲治,但上帝確實在回應患難。在1:6 提到:拿俄米決定從摩押地歸回伯利恆,是「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而當她與路得回到伯利恆的時候,「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上帝眷顧祂的百姓不是一宗傳聞,而是真真實實的事情。拿俄米有沒有看見呢?

我們有沒有看見呢?在人間的患難裏面,神仍然眷顧着祂的百姓,我們有沒有看見呢?求主幫助我們。

II. 小故事大結局(4:13-17)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1:22)故事發展下去,安頓下來之後,路得想到可以拾麥穗維生,於是去到田間。恰巧來到以利米勒的近親波阿斯的田裏,而且得到波阿斯的善待。就這樣,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面拾取麥穗,從收割大麥到收完小麥,即是從4月底到6月,大概七個星期的時間。

收割季節結束的時候,有一日拿俄米指示路得去打麥場上找着波阿斯,要求他盡至近親屬的責任。那知,原來在波阿斯以外另有一個人比他更近,按律法規定應當由這個人先盡責任。如果這個人真的願意盡他的責任,波阿斯就不能夠迎娶路得了。事情似乎出現了阻滯。幸好,那個更近的親屬拒絕了,於是波阿斯就承接至近親屬的責任,買贖以利米勒的田地,並且娶路得為妻。於是故事大團圓結局。

讓我們讀4:13-17:「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4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這幾節經文讓我們看見,真真正正的大團圓結局不是波阿斯和路得「有情人終成眷屬」;這點不是這段經文的重點,波阿斯和路得二人甚至只是在v13上半節出現。真真正正的大團圓結局是對拿俄米來說的。

4:13-17這段經文,很細緻地回應了拿俄米在第一章的遭遇。首先我們看見發言的是「婦人們」,回應了1:19-22,當拿俄米回到伯利恆時與她說話的「婦女們」。這班「婦人」,沒有特定是哪些人,只是一班「姨媽姑姐、三姑六婆」。她們說甚麼呢?她們不是說閒話,她們說讚美神的說話。

在1:19-22,拿俄米說「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這班婦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拿俄米說「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這班婦女說「耶和華……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這孩子]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這班婦女說「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真真正正的大團圓不是「有情人終成眷屬」。這群婦女的好像一面鏡子,對照出拿俄米的困境被徹底地逆轉。神逐一為她解決困難:神賜下糧食解決饑荒的問題,神賜下這個孩子使拿俄米不至於孤苦無依、晚境淒涼。

但真真正正的大團圓又不只是有「至近的親屬」、有人「奉養到老」,我們看見真真正正大團圓,在於神與人和人與人之間的恩慈和愛。

在v13提到「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簡簡單單一句經文,裏面包含了上帝豐富的恩典,和人與人之間的恩慈相待。

(a) 人的恩慈
讓我們先看看人的恩慈。

(1) 第一是波阿斯對拿俄米的恩慈。
剛才說過,在波阿斯之上另有一人是更近的親屬,波阿斯能夠娶路得為妻,是那個更近的親屬拒絕承擔他的責任。所以反過來說,承擔責任並不是必然的;是因為波阿斯願意承擔至近親屬的責任,所以最終才會出現「拿俄米得孩子」的結局。

(2) 其次是路得與波阿斯之間的恩慈。
在第2章,當路得去到波阿斯的田間拾穗時,我們看見波阿斯對她的恩慈。這也不是必然的。在第2章,作者幾次稱呼路得都不忘冠以「摩押女子」這個稱謂,突顯了路得的摩押女子身份在伯利恆是多麼的不利。一來因為摩押這個民族有着不光彩的出身(創19:30-38),二來也因為摩押是在摩西律法裏面明文規定不能夠進入敬拜的其中一個民族(申23:3)。可以想像伯利恆的人對來自摩押的路得可能有一定的鄙視,所以當波阿斯叫路得不要到別的田裏去拾穗時,「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2:10-11)波阿斯是欣賞路得對拿俄米的恩慈,所以以恩慈待她。

另一方面,在第3章,當路得請波阿斯盡至近親屬的責任時,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3:10)

波阿斯也許有義務要盡至近親屬的責任,路得卻沒有義務要嫁給波阿斯的。波阿斯說:「本城的人都知道[路得]是個賢德的女子」,但她沒有選擇其他年輕的追求者,反而來尋求一個比自己年長一輩的波阿斯。對比之下,波阿斯說,這是路得恩慈的表現。

(3) 第三是路得對拿俄米的恩慈。
在1:6-18,當拿俄米打算回伯利恆的時候,兩個媳婦都說要跟隨她回去。拿俄米說出自己的困境:無丈夫,不可能再有兒子給媳婦作夫婿。簡單來說,兩個媳婦跟着她,只是一條絕路。但路得仍然堅持,甚至在耶和華面前發誓。路得對拿俄米的這份恩情,在4:15形容為「愛慕」,是一種強烈的愛。這份愛強烈到路得願意離鄉別井、放棄既有的一切,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進入一個鄙視她身份的群體,就是為了捨不得拿俄米。

(4) 第四是,路得和波阿斯對拿俄米的恩慈。
要明白這一點我們先要明白至近親屬有甚麼責任要承擔。

在利未記25:25提到「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可是,若弟兄已經身故,又無兒無女呢?民數記27:8-11記載,「8……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9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10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11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樣說,波阿斯向拿俄米買以利米勒的田地並不是必然的,他原本可以無須付出任何代價就得到了,但他願意買過來。

此外,波阿斯娶路得,為拿俄米生孩子,也不是必然的。申命記25:5-10這樣記載:「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6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7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裏,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8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9他哥哥的妻就要當着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10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這個娶嫂為兄立後的做法,是在兄弟平輩之間的責任。明顯地,那個更近的親屬是這個身份,所以當他拒絕盡他的責任時,就脫下了他的鞋(4:8)。同時我們也看見波阿斯娶路得就不存在為路得的亡夫立後的義務了。所以當波阿斯和路得願意將新生的兒子給拿俄米作孩子,就更顯出他們對拿俄米的恩慈了。

(b) 神的恩慈
然後我們看神的恩慈。

4:13-14「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

「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結婚、生仔並不是必然的。我們常常聽到現代社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令到生兒育女有許多的不順利。但是在古代時候也不見得容易。路得的第一段婚姻,她和拿俄米的兒子結婚十年都無兒無女。而路得能夠懷孕,聖經作者告訴我們是「耶和華使她懷孕」的。這個情況在聖經也不陌生:亞伯拉罕和撒拉、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拉結、撒母耳的父母,還有新約時候施洗約翰的父母,都是原本不育,後來神特別施恩賜給他們有後裔的。路得能夠懷孕生子,是耶和華的恩慈。

此外,神的恩慈也顯在祂的誡命律例典章之中。

剛才看過幾段關於「贖業至親」和「娶嫂為兄立後」的誡命,都是神對人的恩慈,特別是對一些落在患難之中、不能夠靠自己脫離困厄的人。還有一項,就是神特別看顧孤兒寡婦和寄居者的。在利未記19:9-10神吩咐:「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申命記24:19也是這樣吩咐:「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路得能夠靠拾取麥穗維生,一方面固然因為波阿斯的恩慈,然而更大的恩典是出於神對孤兒寡婦、寄居者的憐憫和恩典。

所以,綜合來說,拿俄米不至被撇下無至近的親屬,又有人奉養她終老,是因為人和神對她恩慈相待。

落在沒有理由的苦難裏面,或者因着個人因素、錯誤抉擇等等原因以致在患難裏面沒有出路、沒有解救的時候,神的恩慈,和人的彼此恩待都是讓困苦的人活得容易一些的要素。

III. 從小故事到大政治(4:18-22)
若是純粹一個小品故事,記載一個人,或者三個人在困境中的經歷,那麼經文到4:17可以完結的了。但這個並不是一般的故事,經文 4:18-22為我們開出一個更大的格局,讓我們看見神的信實,不單在祂對拿俄米、路得,甚至波阿斯的恩待,更在於祂掌管歷史,以祂奇妙的作為統管萬有。

讓我們讀4:18-22:「18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19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20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21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22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雖然在v17也有提及那孩子是大衛的祖父,但vv18-22這個家譜放在這裏有其特別的用意。

vv18-22這個家譜追溯大衛的出身直至法勒斯。除了因為法勒斯是猶大支派之中最大的一族之外,我相信還有其他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法勒斯的出生也有特別的地方,而且兩件事件之間有着相似之處。在創世記38章記載,法勒斯也是由一位寡婦主動要求至近親屬盡責任而懷孕出生的。而且無獨有偶地,這位寡婦也是向比她年長一輩的至近親屬要求立後的。將這兩件事件相提並論,就顯出路得和波阿斯所生的這個孩子對大衛王朝的重要性。同時也顯出波阿斯對大衛王朝的重要性。

波阿斯在打算娶路得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會成為後來以色列國最偉大君王的祖先呢?當然沒有了!波阿斯只是按照當時他身處的境況作一個合乎律法的決定。而神就是讚賞他這個決定。波阿斯被放置在這個家譜裏面的第七代,大衛是第十代。十和七都有完整完全的意思。波阿斯信守神的律例,神就將他抬舉與大衛同樣地偉大。

除了對波阿斯的讚賞推崇,這個家譜另一個重點是「法勒斯的後代」的「後代」這個字詞。

在創世記,同一個字詞被用作為分段標記的用詞,用來標示新段落的開始。我相信,這個家譜放在這裏,用上「後代」這個字詞也是要標示一個新的開始。

回看路得記1:1,事情開始時是「士師秉政的時候」。不知道大家對於「士師秉政」有怎樣的印象呢?如果你手上有印刷本的聖經,只需要翻到前面一頁,就是士師記的最後一節經文21:25:「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再翻前少少,在士師記17-21章,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人如何地任意而行。在一個混亂、失去秩序的社會,無論是道德倫理,抑或宗教信仰層面,都是各人喜歡怎樣就怎樣、「任意而行」的時代,神透過波阿斯和路得的彼此恩待,和他們對拿俄米的恩慈,為以色列民族開創新的局面。讓路得記的讀者看見,儘管眼前是混亂無序,神已經預定有解決困局的一天。

當然,今日我們讀路得記,又比當時的讀者有更高一層次的視角。今日我們看見英勇偉大的大衛也有軟弱的時候,神所揀選的以色列民也有背叛上帝、以致被亡國、被分散在全地的時候。而在以色列四週的列強,儘管他們似乎能夠攻陷其他國家、統一全地,我們又看見最終列國的興替都不在他們自己掌控之內,正如但以理書說:「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4:17, 32; 5:21)。最後,「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但2:44),就是啟示錄11:15所宣告的:「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IV. 小人物置身大時代
然而,在這個榮耀的將來還沒有來到之前,我們可以怎樣自處呢?置身混亂的政局之中,社會的發展與神的公義、憐憫背道而馳,「各人任意而行」的時候,我們可以如何回應?

讓我們回來看看在路得記的各人是怎樣回應的。

(1) 首先我們看拿俄米。
從表面來看,拿俄米的得着是最大的。在第1章,她懷着喪夫喪子之痛回歸故鄉。覺得只剩下自己一個人。之後的幾章經文,我們看見她終於看見一直陪伴在旁的路得,並且嘗試指示她去尋找幸福的歸宿。

不過到第4章,即便是路得的孩子已經抱在她的懷中,拿俄米似乎仍然未能夠從一無所有的沮喪之中省悟過來。我們看見的那些「稱頌神、沒有撇下你……」的說話都是旁邊的「婦人們」說的。究竟拿俄米自己有沒有領受到這些是波阿斯、路得,以至是神對她的恩慈相待呢?抑或她仍然困在自己的愁苦、患難之中,沒有走出來呢?

面對困境,有一些人會選擇將自己鎖在困難裏面自怨自艾,甚至會怨天尤人、懷疑上帝,卻沒有張開眼睛看見情況已經改變、神的恩典已經臨到,以致平白失去了重新開始的機會。你會不會也是這樣呢?

(2) 接着我們看路得。
嚴格來說,路得的際遇與拿俄米是相似的。同樣是喪夫無子的孤寡,更甚的是,路得來到伯利恆可說是舉目無親的。不同的是,路得積極主動的面對困境。

作為一個猶大社會所鄙視的摩押女子,路得並沒有逃避。為了照顧自己和拿俄米的生活,她主動走入社會去尋找機會。而且從波阿斯的說話,我們估計路得應該有機會認識其他她可以付托終生的人,她大可以撇下拿俄米不顧,但她沒有這樣做,她沒有忘記初衷。但她也不是脫離現實的,而當一個既能夠照自己,又能夠照顧拿俄米的機會出現在她面前,她就把握着。

在混亂的時勢裏面,務實的人很容易看見各種發揮自己的機會,有時難免迷失自我。路得卻不是這樣,在為自已爭取、把握機會的同時,她沒有忘記對拿俄米的恩情。

(3) 然後我們看波阿斯。
波阿斯一出場的時候被形容為「大財主」,意思其實是「有名望的人」。而在整個故事裏面,我們所看見的波阿斯最突出的一點是他願意遵守神的誡命。在第4章,當那個更近的親屬不願意履行「贖業至親」的義務和責任時,我們看見其他人並沒有提出責難,可以估計當時不遵守這誡命並不是罕見的。映襯之下,波阿斯願意按照神的誡命生活就更顯寶貴。或者從更闊的歷史角度來看,波阿斯是在「各人任意而行」的士師時代,仍然能夠持守信仰的要求,甚至願意放棄一己的利益來照顧孤寡軟弱的人。

事實上,剛才我們也看過,拿俄米的困境得到解脫,路得對拿俄米忠誠的愛慕得到展露,都是因為波阿斯願意承擔至近親屬的責任,甚至付出得超過誡命的要求來恩待這兩個寡婦。他不知道自己會名留清史的,只是依據眼前的境況,活出信仰的要求而已。

生逢亂世,有人可以因為「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也有人好像波阿斯這樣仍然擇善固執,在濁世洪流之中仍然持守神的要求。這是認識神的人要花氣力來選擇和堅持的。

(4) 最後我們看神。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今日我們不是看士師記,不能夠跟大家深入解說,但簡單來說,即便是士師時期,罪惡昭彰,神仍然為祂的子民興起士師來拯救。神的信實就彰顯在祂對祂子民的不離不棄之上。

不單這樣。在路得記的經文裏面,我們多次看見神直接介入,無論是祂「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1:6),或是路得去拾取麥穗時「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2:3),還有當波阿斯決定要處理迎娶路得的事情時,「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4:1),以及剛才我們讀過的:「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4:13),在在都看見神的手帶領、恩待祂的子民。

也不止於此。我們剛才看了,神使用祂的律例典章,透過人信實的持守,在人間的不幸和患難裏面將祂的恩慈彰顯出來。

結語
當社會混亂,失去秩序的時候,屬神的人可以選擇逃避,躲藏在自我的愁苦患難裏面。

我們也可以選擇務實地利用各種機會為自己的幸福積極爭取;只要不喪失理智、不失去自我、不忘記以恩慈待人就可以了。

最重要的,是我們要認識神的恩慈,在艱難裏面信實地持守,以致在患難裏面的人可以過得容易一點。

最後,讓我們不要失去盼望。因為全能者不是降禍的神,祂的憐憫恩慈仍然是人可以仰望倚靠的。

回應詩
神大愛
我唱出,神大愛,神豈有難成的事。
人生路,常起跌,祢話語叫我永不動搖。
在世間,能遇祢,迷了路有主引導。
常施恩,常看顧,祢杖扶持,祢竿引領。
何時我跌倒,何時祢扶持,
危難遇風雪,祢必庇佑;
前途在祢手,牽我到白頭,
守護我,從今天起,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