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5, 2007

得救的樂歌

經文:路加福音19:1-10

引言
今日跟大家看一個耳熟能詳的故事,記載在路加福音19:1-10「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裡經過。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撒該的故事,小朋友都熟悉;一般的兒童主日學課本都會把撒該描繪成一個胖胖的矮子,辛辛苦苦的爬到桑樹上去。事情很簡單,矮子撒該想要看耶穌是怎麼樣的人,可是卻擠不進人群去,於是走到街上、爬到桑樹上去等耶穌經過那裡,那就不怕讓誰擋著。耶穌真的走在這一邊,而且當祂走過的時候,祂竟然抬起頭來跟撒該說,要住在他的家裡。撒該馬上下來接待耶穌。可是四周的人卻議論紛紛。不用耶穌說甚麼,撒該主動提出要把自己的財富與窮人分享,又願意賠償給那些他曾經欺壓的人。這個時候,耶穌宣告救恩也到了這家了。

一、富足的官與撒該
我讀撒該這個故事的時候,留意到它跟之前兩個故事很相似,我打算在這裡作一個比較。第一個拿來比較的故事是路加福音18:18-27所記載,那個「富足的官尋求永生之道」的故事。

路加福音18:18-27「一個官來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了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a)他們的相同
這個富足的官跟撒該有兩個共通的地方。第一是他們都是作官的;雖然我們不知道這個官是哪一個部門,不過經文很清楚地說,他是一個官。撒該呢?他是一個稅吏長,他當然是一個官,而且他的職位不低呢!

另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有錢的。聖經說,那個官「很富足」。而撒該,雖然聖經沒有說,不過從他告訴耶穌他要怎樣分配財富的說話,我們可以估計他的錢也是用不完的。

(b)他們的不同
他們兩個不同的地方也有兩點。首先,他們跟耶穌見面的方式不同。路加福音沒有詳娻記載那個富足的官來見耶穌的情況。在馬可福音的記載就可以看見。馬可福音10:17說:「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這個富足的官來見耶穌,他是跑來、跪在耶穌跟前。你知道,不管耶穌走到哪裡,祂總是被群眾擁擠著的。這個官可以突破人群,來到耶穌面前,是少數的。可是撒該卻要爬到桑樹上去看耶穌。撒該不是不想走到耶穌跟前,聖經說:「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按理身量矮小應該是更容易擠進人群、走到前面去的,撒該走不到人群的前面,可能是因為人們不讓他過去。這個富足的官,他遵守了律法上一切的規條,而且他富有;在猶太人的眼中,他是義人,也蒙神賜福,當然讓他走到耶穌跟前去了。可是,這個撒該嘛,稅吏、罪人、剝削、欺壓,沒有人願意接受他,甚至可能也公開的拒絕他、排擠他。

除此以外,他們跟耶穌見面的結果也是不同。這個富足的官來問耶穌,他要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其實他已經做了不少,律法要求的他從小就做到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好的,可是這個官覺得還是不夠,他想要做得再好一點,所以他來問耶穌。既然他來問,耶穌就告訴他,他要做的是: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然後還要來跟從耶穌。耶穌告訴他,他的問題不是要再多做一些甚麼;他的問題是他對神不是發自內心的信仰。他只是要在表面行為上相信,當耶穌要求他把一切分給窮人,然後來跟從,這個官就捨不得。在他內心的深處,他對神還有很大的保留。

比較之下,撒該的行動就完全不同。耶穌說要到他家裡去住宿,不單是借宿一宵那麼簡單,而是表示耶穌願意與他做朋友、接納他。一直被人拒絕、排擠,突然之間得到這一位眾人喜愛的耶穌接納,撒該的喜悅是可以想像得到的。經文說,他「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而當眾人議論耶穌竟然跟他這個罪人交往的時候,不等耶穌說甚麼,撒該自己已經先說話。他知道自己是罪人,他知道自己曾經訛詐別人,他知道自己的富足可以怎樣成為別人的祝福,所以,他自願的把自己的財富與窮人分享,又償還他曾經虧負的人。

(c)出於要求Vs發自內心
也許你覺得這樣的比較不公平。撒該拿出來的只是他財富的一部分。可是耶穌卻要求那個官要把他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要是耶穌只要求他把一半分給人,也許他會答應的。不過,要是細心想一想就會發現,這不關乎要付出的是多少,而是付出的動機。

那個官的動機是做一些事情讓他可以承受永生,當他告訴耶穌,誡命裡面那些對人應當作的,他從小就作了,就正暴露了他的動機是要賺取永生。他想要再做好一點,因為他想要確保自己的永生。

那撒該呢?撒該的動機是甚麼?19:3說「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他不是好奇要看看耶穌,他是想要認識耶穌是怎樣的人。也許他曾經聽過耶穌的事情,至少他應該聽過耶穌進入耶利哥城之前醫好一個瞎子的事(路18:35-43)。vv7-8讓我們看見撒該的轉變,也讓我們看見他的動機,「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當撒該被耶穌接納,眾人卻怪責耶穌的時候,撒該以行動來表示他對耶穌的回應。他稱呼耶穌做「主」;那個富足的官只把耶穌當作「良善的夫子」,可見撒該的生命已經不同了,他承認耶穌是主,他把自己的生命交了給耶穌,金錢已經不再重要。他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並不是要賺取甚麼,反而是因為他已經擁有了更大的福份,所以他發自內心的願意捨棄。他又說,自己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也不是普通的賠償,而是律法要求的最高標準(出22:1)。他所付出的足夠顯示他體會了自己得著的恩典超越一切,他的付出只是回應耶穌對他的接納。

當我們被呼召來跟從耶穌、作祂的門徒,要是我們所做的只是為了回應神的要求,要是我們以達到基督門徒的標準來作我們的目標和動機,我們就好像那個官那樣,當要捨棄的超過我們所估計的時候,我們會猶豫,感到困難,甚至選擇退後。唯有當我們領受神的恩典,體會祂的接納,我們才會發自內心想要回報、回應。

二、利未與撒該
我要比較的第二個故事記載在路加福音5:27-32,是耶穌呼召利未的經過。經文是這樣的:「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a)他們的相同
利未和撒該的故事也是有相同也有不同的地方。我們先看他們相同之處。

首先,他們二人都是稅吏,雖然撒該應該是高級一點,不過他們工作的性質應該是差不多。其次是,因為他們在眾人眼中都是罪人,所以耶穌接納他們就招來人們的非議。

他們的故事還有一個相同的地方,就是他們都是主耶穌主動呼召他們的。雖然撒該似乎是先走一步,爬到桑樹上去想要認識耶穌。可是我們從經文看見,「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撒該說「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耶穌不是偶然經過、偶然抬頭、偶然看見撒該在那裡,祂是知道他在那裡,特別走到那裡,而且特意抬頭,跟他說話。而耶穌呼召利未的經過是,「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也說:你跟從我來。」耶穌是知道利未在那裡,祂特意去對他發出呼召。

(b)他們的不同
我們再看利未和撒該兩人故事不同的地方。第一個不同是耶穌對他們的呼召。耶穌看見利未坐在稅關上,對他說:「你跟從我來。」這一句呼召,我們都熟悉;福音書裡面記載耶穌呼召使徒,都是用這句說話,以致我們都知道「跟從耶穌」就是門徒的標記。

那撒該聽見的呼召是怎樣的呼召呢?19:5,耶穌對撒該說:「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這是一個怎樣的呼召?從旁人的議論我們知道,跟其他人對他的排斥和拒絕不同,耶穌到撒該家裡去住宿,是願意接納、與他交往、與他認識。但同時,耶穌也是向他發出一個呼召:「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他的兒女。」(約1:12)主耶穌願意接納他,可是撒該是否也願意接待耶穌進入他生命之中呢?這個呼召某程度上跟利未的呼召是類同的,都要求他們回應。

然後,我們看見這兩個故事另外一個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們對呼召的回應。利未的回應是:「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撒該的回應是:「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可是原來不是這麼的簡單,讓我們看多一些。利未的回應是「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然後「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利未的回應不但是把所有的撇下,而且他把耶穌帶進他生活圈子裡面。假如說利未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耶穌是他價值觀的改變、生命的改變,那麼他把耶穌帶進他生活的圈子就是他生活形態的改變。從前他跟這些稅吏和罪人來往可能只是吃喝玩樂;現在他邀請耶穌進入他跟這些人的交往裡面,是他徹底的在生活上作出改變。

反過來說,撒該「歡歡喜喜地的接待耶穌」,讓祂到自己家裡去住宿,只是讓耶穌進入他的生活圈子,是他生活形態的改變。可是當眾人議論耶穌竟然跟他這樣一個罪人來往的時候,撒該才意識到只是生活形態的改變,還不足夠承受這一份恩典,必須有生命的內涵和本質的改變才可以,於是他願意「將所有的一半分給窮人,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樣就顯出他生命的改變、他價值觀的改變。

生活和生命是不能分割的。要是我們說我們相信耶穌,我們的生命改變了,但是生活的形態沒有改變,這是自欺欺人的說法。同樣的,要是我們的生活方式改變了,我們每一個星期到教會去做禮拜、讀讀聖經,可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價值觀沒有隨著改變,那也是不可能的、是假的。

這兩個故事,還有一個不同的地方,也許你已經留意到,就是他們付出的數量不同。就好像剛才那個富足的官那樣,利未是撇下一切,而撒該只是捨去一部分。

(c)全職的事奉Vs帶職的跟從
毫無疑問,利未的蒙召是一個使徒的蒙召。用今天的術語來說,是一個全時間事奉的呼召。利未聽見耶穌呼召他「你跟從我來」的時候,正在稅關上;他正在工作的時候聽見主的呼召,於是他放下工作,撇下一切來回應。

撒該呢?當耶穌呼召他、說要到他的家裡去住宿,撒該不在他的工作崗位上。當他經歷恩典,生命改變的時候,聖經只記載他願意與人分享他的財富、他願意為從前的過犯賠償,卻沒有說他辭去稅吏長的職位來跟從耶穌作傳道的工作。

利未跟撒該兩人最大的分別,是他們蒙召所要承擔的事奉不同。利未是蒙召離開職場作全職事奉,而撒該就是蒙召進入職場做帶職的跟從。從利未和撒該的比較,讓我們看見,主耶穌呼召人來跟從祂,有不同的工作。有一些人是蒙召放棄一切來跟從;有一些是蒙召在他的工作崗位上跟從。

再跟之前那個富足的官比較,利未和那個富足的官所蒙的呼召是一樣的,只是他們的回應截然不同而已。當我們談到信徒蒙召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想到那個富足的官和利未這兩個典型,要嗎就是拒絕,要嗎就是接受。撒該讓我們看見,原來儘管是接受呼召,也可以跟利未有不一樣的回應。

事實是,每當我們談到回應神呼召的時候,我們總會很快的想到利未或者是其他的使徒。不錯,主耶穌對人發出的呼召沒有不同,我也不是告訴你作門徒可以削價;不過值得我們思想是,跟從耶穌並不是只有一個模式,主耶穌對不同的人要求有不一樣的回應。

前不久,有一齣電影《奇異恩典》上映,不知道你可有去看。電影的主人翁 William Wilberforce 在二十多歲那麼年輕就晉身英國下議院作議員;從1787年開始他以無比的毅力推動廢除買賣黑奴的運動,終於在1807年成功令英國立法禁止黑奴買賣;最後在1833年英國完全廢除奴隸制度,成功解放黑奴。

這齣電影提到當 Wilberforce 悔改歸主以後,有一段時間曾經想要放棄議員的身份,獻身作傳道人,後來得到一些屬靈前輩的開導,他最終選擇了繼續留在職場,利用他的身份,為黑奴爭取自由。

這個運動讓他在議會之內遭受其他的嘲笑、凌辱和謾罵,甚至在議會以外也有不少既得利益者對他攻擊和威脅。從第一次提出法案,到正式通過,他前後奮鬥了二十年。在這二十年裡,他承受巨大的壓力,很多人相信他因而患上了潰瘍性結腸炎,終身沒有痊癒。儘管他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儘管公眾社會似乎越來越認同他的看法,他卻得不到妻子、兒女的支持。雖然他經歷神同在,但並不是我們喜歡聽見的:上帝怎樣幫助他除去障礙、怎樣為他擺平一切;不是,所有的困難都得由他和他的朋友們奔波解決,他們才得以成功。他的故事叫我最感動是,要是他選擇了當傳道人,他的道路肯定是比較舒服、平坦,可是他卻選擇了走上一條崎嶇難行的路。

跟從神並不只有一個方式,每一個人的路都可能不一樣。

三、職場的使徒
好像利未那樣蒙神呼召撇下一切來跟從耶穌的始終是少數。更多的時候,我們所蒙的呼召是回到工作崗位上去作門徒。要是我們生命的本質和內涵真的是已經因為神的恩典而改變,我們的生活形態也隨之而有不同,那麼我們在職場的事奉,也是全時間事奉。

可是面對職場上的挑戰,我們應該怎樣呢?

(a)我們當作甚麼呢?
路加福音第三章記載,當施洗約翰出來傳道的時候,他對出來要受他洗的人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加福音3:10-14這樣記載:「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作甚麼呢?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又有稅吏來要受洗,問他說:夫子,我們當作甚麼呢?約翰說: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作甚麼呢?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

面對職場上的挑戰,我相信任何一個願意「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的人都會問:「我們當作甚麼呢?」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因為按著我們職業的不同、職位的高低,這個答案自然會有不同。對於一個稅吏,他當作的是不要訛詐別人、多取稅銀;對於一個兵丁來說,他所當作的就是不要恃強凌弱、強取別人的財物,只要滿足於自己的薪俸就好了。這些我們都明白,不收受賄賂、不做假帳目、不欺上瞞下,這些用不著說,我相信你也不會作。

可是約翰提到的第一點卻是對我們每一個人都合適。vv10-11「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作甚麼呢?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這已經很清楚了。撒該也已經做到了,就是跟缺乏的人分享所擁有的。當然,你可能說:要是好像撒該那樣富有,要跟別人分享才沒有難度!事實卻不然,是否願意與人分享並不關係擁有的多少。有一些人是越貧窮越能夠體會別人的貧窮;也有一些人是只看見自己的缺乏就不理會同樣有缺乏的人。問題不在於我們擁有多少,而在於我們怎樣對待別人。

衣服、食物,這些是人生活的基本需要。用不著我告訴你,大概透過傳媒資訊、不同的途徑你會知道世界各地的人的需要;也許你已經在某個程度上捐款幫助一些缺乏的人。

然而,約翰這個提醒,其實有更廣義的意思。當我們說要將食物、衣裳分給缺乏的人,我們必先留意別人的缺欠。假如我們的眼睛只看見自己,那我們也沒有可能看見別人。在職場的事奉,很多時我們會落在忙碌之中,我們也會落在人事糾紛、公司政策錯誤、老闆偏心剝削……等等的處境之中,這些都是現實,但這些現實有沒有令我們的注意力只集中自己這些困難上面,而沒有看得見別人的缺乏呢?你知道嗎,即便是那個把這一切困難加於你身上的人,他也是有缺乏的,你能不能跨越自己所面對的困難,看見他的需要呢?「不行!要恨他也來不及呢!」我知道這是很困難的,我回想從前工作的時候,也感到不容易。可是這正是「我們當作」的。

衣服、食物是人生活的基本需要,對於缺乏的人我們要與他們分享。可是人還是有其他需要的,譬如接納。撒該正是被眾人拒絕、排擠、需要被接納,當耶穌來接納他的時候,他的生命就改變過來。求主幫助我們。

(b)靈巧Vs純良
我們是否願意與人分享基本的衣服、食物,以致尊重、接納,可以說只是我們自己個人信仰生命的屬靈操練。可是另一方面,我們也得面對現實的真實世界。不少時候,我們不能夠依據個人的信仰生命來作決定,因為事情並不是個人的事情。當事情跟公司的利益有關,或者是關係到其他同事的好處,我們需要作出妥協。

馬太福音10:16,當主耶穌打發門徒到各地去傳福音的時候,祂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要靈巧像蛇,就是要以智慧來面對是非黑白難以辨解的事情。有時候,我們會喜歡把事情簡化,可是當面對複雜的處境,我們會發現簡單的、黑白分明的思想模式不足以對應情勢。這些時候,我們要花多一些功夫去尋找答案,可能要對各種利害關係有較深入的認知,然後作比較、作判斷。有些時候,甚至可能要違背自己的想法來作決定。

另一方面,我們卻要馴良像鴿子,以純真的心來思想事情。靈巧像蛇的極至就是機關算盡,有時候習慣了這一種思想模式,可能在待人接物的時候也有這一個傾向。但主耶穌提醒我們在靈巧像蛇的同時,必須也要馴良像鴿子。這個段落的標題,我用了純潔的純,因為我相信馴良像鴿子的意義正是要保持純潔的心思,在我們運用智慧運籌帷幄的同時,我們的心思要純淨。不是計算著佔人家的便宜,不是心存惡念,更不是謀求自己的利益,只是在職責上盡忠。

靈巧和純良,這兩者如何取得平衡?只能夠靠我們與神保持密切的交往,才可以有清晰的觀點,和清醒的頭腦來判斷。

結語:得救的樂歌
主耶穌差遣我們進入職場如同羊進入狼群,羊如何能夠在狼群中生活呢?我們在職場上如何經歷救恩呢?讓我們仍然從撒該身上學習。

首先,撒該讓我們看見,神對每一個人發出呼召。祂可能呼召那個人撇下一切來跟從;不過更多時候,神呼召我們回到我們的職場上去做他的門徒。我們不需要與別人比較,或是感到現在的生活不能事神更多,因為你現在的職業、你現在工作的公司就是祂給你的事奉工場。你在現時的工作崗位上也是全時間事奉,只須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就好了。

其次,我們在職場上跟從神,我們的生命和生活是不可能分割的,任何時間、任何場合我們都是事奉神;沒有哪一個時刻你不需要向神負責。在這裡我要特別說的是,不要把教會和你的生活分割,為教會做的就是屬靈的、神聖的,其他的生活環節就只是生活。不是的,我們的生活應該跟我們的生命一致的。沒有任何一部分的生活可以與我們的生命割裂;我們的生命是怎樣,就會影響我們生活的每一部分。

最後,我們在職場上跟從神、全時間的事奉,不要好像那個官那樣,為了滿足要求、為了達到門徒的標準來做。要好像撒該那樣體會神的恩典,從心底自發的回應。這樣在充滿艱難、困逼的職場跟從主才不至於跌撞、後退。

盼望我們的每一天在神的同在裡,都有能力度過。

Sunday, November 04, 2007

膝上的工夫

經文:路加福音18:1-14

引言:
教會上周開始了為遷堂和為葛福臨佈道大會的「禱告守望30日」。剛巧我今天分享的題目也是與禱告有關。在路加福音18:1-14,耶穌分別說了兩個與祈禱有關的比喻。讓我們看看裡面有怎麼樣的提醒。

一、寡婦的禱告(18:1-8)
我們先看第一個比喻,在18:1-8。v1說:「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經文甫一開始就清楚說明這個比喻的目的:「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常常禱告」是聖經裡面貫徹始終的教導。禱告的重要性在福音書、新約書信,以及舊約書卷裡都多有提及,相信你不會感到陌生。

不過,這一次,我留意到耶穌這一個比喻的重點不在「禱告」,而是在「不可灰心」。我相信你也會祈禱,主耶穌特別的勸勉我們不要灰心,因為我們是會灰心的。灰心是怎麼樣的?灰心就是感到沒有出路、看不見有盼望、覺得繼續下去也沒有意思。那禱告裡面灰心是怎麼樣的呢?「算吧!我知道神有祂的主權。」你可有曾經這樣告訴自己?「我知道神有主權」是很符合聖經教導的信仰,但它可能也是我們用來排遣心內失望情緒的台詞。在甚麼情況之下我們會灰心呢?「算吧!祈禱了那麼多的日子還沒有回應,可能我的禱告跟神的心意不同吧!」「算吧!神沒有聽我的禱告!」你會這樣的申訴嗎?要是你敢說「神不聽我的禱告」,那還好,因為你可以直接的質問神怎麼不聽你的禱告。可是如果你的態度是「算吧!」,然後自己去解釋禱告得不到回應的原因,那你只是把心中的疑問壓抑下去,為灰心灌溉土壤;這才是危險。

我們是有可能灰心的,所以主耶穌才設一個比喻來勉勵我們「不可灰心」。

我們看這個寡婦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18:2-8「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這個官,聖經兩次描述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可能只是簡單的讓我們知道他的自主性很強,可以不受任何影響來作決定。那麼他「多日不准」,不肯為這個寡婦伸冤是為甚麼呢?聖經沒有說,我們不知道。事實上,那寡婦有甚麼的冤我們也不知道,可能是在經濟上被欺負,也可能在其他方面受到欺壓。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她鍥而不捨的來向這個官求助。

(a)唯一的對象
「寡婦」在古時是一個社會的邊緣群體。以前的女子在社會是沒有自己的地位,她們只是某人的女兒,出嫁以後,她們的名字就從父親的名下遷移到丈夫的名下,成了某人的妻子。要是她沒有了丈夫,她就失去了蔭庇,也就失去了社會的地位。一般來說,她們的夫家應該會繼續照顧她們的,不過現實卻不一定是這樣。所以當時有不少的寡婦是無依無靠的。

這個寡婦的情況可能就是這樣。聖經說她「常到」那個官那裡去求他伸冤,甚至叫那個官感到「煩擾」、覺得被她「纏磨」。可以想像她的「常到」可能真的是每一天都去,也許一天去很多次也說不定。我們也可以想像,也許這個寡婦因為沒有錢賄賂那個官,所以他不理會她的要求。她要自己親身去找那個官,大概已經沒有誰可以幫助她;否則,她可以找一個男人為他出頭,她也不必去找那個官。可正因為她已經沒有誰可以去尋求幫助,這個官就是她唯一的倚靠,所以她必定要去,而且不斷的去,直到她得到伸冤。

我們禱告,會不會好像這個寡婦一樣,認得清楚尋求的對象是我們唯一的倚靠呢?你禱告了好久也沒有回應,你要怎樣?你會不會自己想辦法來應付?還是你會找其他的幫助?甚至「甚麼方法也試它一試!」呢?

主耶穌勸勉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但首先我們要認定,神是我們唯一尋求的對象,沒有其他;就是我們自己也不是。只有上帝負責我們的一切。當我們願意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那不單表示你承認祂的主權,你要向祂負責;你也是承認只有上帝負責你的一切。你的一切,就是你在公司的遭遇、你跟家人的關係、你的成長經歷、你的成敗得失、你的喜樂哀傷、你的憂慮疑惑;你所有的事情都要來尋求上帝,因為只有祂負責你的一切。

怎樣是不灰心?就是當禱告沒有回應、當等候沒有結果、當你沒有感到神與你同在的時候,你仍然抓緊神的手不放!因為你相信唯有祂是負責你生命的主,你承認祂是你唯一的倚靠。再沒有其他!

(b)堅持地祈求
這個寡婦的不灰心,還有第二方面值得我們學效。v3說「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這個寡婦向那個官求伸冤,她的態度是堅持,甚至可以說是鍥而不捨。到一個地步,在v5,那個官心裡說:「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來纏磨我」。

是我們也要這樣的纏磨神,讓祂覺得我們煩擾,才回應我們的禱告嗎?不是的!神用不著我們用禱告來纏磨祂。在馬太福音6:7-8,主耶穌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經知道了。」神既是天地的主,祂既是我們生命的主,我們需要的,祂又豈會不知道呢?既然是這樣,我們為甚麼還要禱告呢?你可有想過,我們祈禱是為誰呢?是神需要禱告呢?還是我們呢?

主耶穌勉勵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因為我們會灰心,所以我們要常常禱告。常常禱告不是對上帝苦苦相纏,而是因為除了禱告以外,我們根本甚麼也做不了;神是我們唯一的倚靠,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從這個寡婦身上,我們看見主耶穌所說的「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的榜樣。剛才我們看見,那個官是這個寡婦唯一的倚靠,所以她必須不斷來求這個官,直到她的事情得到解決。可是她可以不來的。這個寡婦可以放棄的。我們豈不是常常放棄的嗎?禱告了一段日子,神也沒有回應,我們會為上帝找許多藉口,「我的禱告不合神的心意,所以神不回應我的禱告」,「我的靈性不夠好,所以神不回應我的禱告」,「我的禱告不夠具體,所神不回應我的禱告」;然後,我們自己放棄繼續祈求。

可是這個寡婦不是這樣。她沒有為這個官找藉口來合理化他的拒絕。她沒有認為自己人微言輕,所以這個官有理由不理會她的申訴;她沒有認為自己沒有錢賄賂,所以這個官有理由不理會她的申訴;她沒有認為自己沒有一個男人為她出頭,所以這個官有理由不理會她的申訴。

她只是不斷的到那個官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既然一直得不到答覆,她為甚麼還要去?「算了吧!」換了是你,你要不要繼續去?「算了吧!」可是這個寡婦不是這樣。她堅持來向這個官申訴,期望終有一天他會答應。

我們禱告會不會也是這樣帶著期望?我不是說,我們禱告就是期望神按照我們所求的成就;不一定的。但是我們要思想,我們禱告的時候,是不是帶著期望、帶著信心呢?

「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就是儘管事情沒有改變、儘管所等待的沒有出現、儘管「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3:17-18)不灰心的禱告,就是當看不見任何果效的時候,仍然相信上帝必然回應,所以堅持繼續祈求。

當然,說「堅持繼續祈求」,並不表示重複不斷的說同一番說話。在長時間的祈求和等候之中,禱告的焦點必然會有改變。因為禱告並不是向神開列清單要祂完成一項一項的工作。禱告除了表示我們對神完全的倚靠之外,禱告也是我們經歷神更新改變我們生命的過程。

禱告蒙應允自然是好。假如祈求神成就我們的心願,卻得不著回應,我們會不會從另一個角度感謝神為我們挪開一個錯誤的期望呢?當呼求神拯救我們脫離一個艱難困境卻仍然逃不掉,我們會不會從另一個角度呼求神帶領我們進去這個環境呢?當前面的一步不知道要怎麼樣走下去,祈求神開路卻始終看不見前景的時候,我們會不會從另一個角度來審視現在正在走的路呢?

雖然在這個比喻裡面,那個寡婦的情況沒有那麼複雜,她的簡單卻是我們很好的提醒。她沒有猜測那個官為甚麼不答應她的請求,她只是帶著期望、堅持繼續要求那個官為她伸冤。許多時候,在我們的禱告背後有甚麼事情在發生,並不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可是我們仍然可以學效這個寡婦帶著期望、堅持繼續祈求。

「不要灰心」就是這樣帶著期望、不為上帝找藉口、不放棄,堅持繼續祈求。

二、法利賽人的禱告(18:9-14)
經文第二個比喻是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祈禱。經文v9說:「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然後在v14,耶穌總結這個比喻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意思是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其實算不上是義。

(a)看錯了對象
讓我們首先來認識這個法利賽人。18:9-12「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耶穌似乎說那個法利賽人恃著自己是義人而看不起別人。有另一個聖經譯本是:他是相信自己是義人,看不起、不尊重別人。

這個法利賽人憑甚麼相信自己是義人呢?我們從他的禱文裡看見,他對於義人有一套衡量的標準,就是不做甚麼、要做甚麼。他自己滿足了這一套標準,所以他相信自己是義人。

不做些甚麼呢?就是不要「勒索、不義、姦淫」;要做些甚麼呢?「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看他數算自己不做些甚麼,和做些甚麼,這個法利賽人其實也不算是「壞人」。至少他不會爆出醜聞、不會搞婚外情,教會也不愁出現赤字。在道德上、宗教上他都不需要牧者擔心。不過,你當然知道這樣是不夠的。

這個法利賽人的問題並不是他做些甚麼、不做些甚麼。而是他看錯了,他看錯了他禱告的對象。

我們先看這個法利賽人看見些甚麼。這個法利賽人看見甚麼?他看見別人。在v11說,他看見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他也看見這個稅吏。他看見別人不義的一面。他也看見自己不像這些人。但他卻看錯了。他沒有看到他應該看到的,那個稅吏卻看到了。

那個稅吏看到了甚麼呢?v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這個稅吏連天也不敢看,他看見甚麼?他看見自己;他看見自己是一個罪人,他看見自己需要上帝的開恩和憐憫。這個稅吏「站在」聖殿的遠處、捶著胸禱告,透過自己的罪,他看見若不是神的恩典,和憐憫,沒有人能夠站在神面前。但那個法利賽人看見的卻不是這樣。透過他的禱告,我們知道他看見的上帝是一個計算人的惡的上帝。

但他卻是看錯了。在出埃及記34:6-7,神親自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個法利賽人看錯了,因為他只看見神追討人的罪,卻沒有看見聖經用了更長的篇幅來描述神的恩典、憐憫、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b)得不著釋放
這個法利賽人看錯了的後果在v14,耶穌說:「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那個法利賽人以為自己是義人,那知他所看不起的這個稅吏才「算為義」。要是這個法利賽人將來到末後,站在神的審判臺前才知道這一點,會怎麼樣呢?他會後悔自己的盲目嗎?

這兩個人來到聖殿,都「站著」向神禱告。然而究竟誰可以站在神面前?耶穌說,是那個倚靠神開恩憐憫的稅吏。這兩個人回家,誰可以得著釋放呢?是那個倚靠神開恩憐憫的稅吏。當穌說這個比喻的時候,在祂身邊的人要如何領受這個比喻呢?

那些以為自己是義人的,可以繼續按照自己的標準來生活,然後繼續每一天竭力的做得比律法的要求更高。那些聽得見耶穌說那個稅吏更「算為義」的,可以坦然面對自己無能力勝過軟弱,然後倚靠上帝開恩憐憫來生活。你呢?你要怎樣選擇呢?

我們頭腦裡都知道,我們是因信稱義的;然而,我們所信的究竟是甚麼呢?這個法利賽人也是相信的,不過他是相信自己遵行律法就可以稱義。那個稅吏也是相信的,他是相信倚靠神的恩典和憐憫就算為義了。

你相信的究竟是甚麼呢?你靠甚麼站在神面前呢?是靠自己規行矩步嗎?還是倚靠神的恩典憐憫呢?

結語
耶穌用這兩個祈禱的比喻勉勵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又指出一些自以為義的人的錯誤。其實兩個比喻都是說我們禱告的倚靠。

(a)神是唯一倚靠
寡婦的比喻提醒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因為神是我們倚靠的對象,祂完全負責我們的一切。可是我們信得過祂嗎?vv7-8耶穌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那個不義的官尚且因為寡婦的鍥而不舍而答應她的要求,我們在天上的父神豈不更加願意回應我們的呼求嗎?耶穌說,祂會快快的給我們伸冤。只不過神的速度與我們的不同。神會按照祂的時間來「快快」的給我們伸冤。在這個時間的落差之中,你有沒有認定神是你唯一的倚靠,以致你不灰心,繼續堅持向這一位神禱告呢?

(b)神的憐憫是倚靠
在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提醒我們,神的憐憫是我們所倚靠的。假如我們好像那個法利賽人那樣倚靠自己做得到神要求的行為,我們就會好像他那樣自高。許多時候我們心底都隱藏著這一種律法主義的傾向。我們會衡量自己的行為。我不是說我們可以放縱自己,不理會神的教導。不過,正如保羅所說:「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3-4)

我們要看見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做得到多少聖經的教導;我們要看見的是我們所相信的神是怎樣的神。詩篇103:8-14「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神知道我們的一切罪孽、過犯,祂深知我們不過是塵土;是祂把我們塑造成人、把我們從淤泥之中救拔出來,所以祂知道我們的需要。我們需要的是甚麼?就是祂的憐憫、祂的恩典。

我們認定神是唯一的倚靠,以致繼續堅持向這一位神禱告,但祂是否真的願意回應我們呢?是的。祂會的!因為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我們倚靠祂的憐憫和恩典,就可以不灰心、繼續堅持禱告。

(c)直到主回來
堅持到甚麼時候呢?堅持到禱告的事情有結果就夠了嗎?在v8耶穌說:「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一下子把我們的禱告提升到主再來的層次。「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原來不是到我們得著所禱求的就完結,乃是直到主再回來的日子。

我們的禱告跟主再來有甚麼關係?也許你馬上要想到「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有一些人就把這一節經文理解做:我為神的國多做一些事奉,神就會答應我的祈禱;然後,他們又會反過來想:神沒有答應我的禱告,是不是因為我為祂做的事奉不夠多?

許多時候,我們祈禱也會「自我審查」:這個禱告「夠不夠屬靈」;彷彿「屬靈多一點」的祈禱就得到神的回應。甚至我們會堆砌很美麗的禱詞,彷彿神真的喜歡多聽一些基督教的術語。

可是,原來我們的禱告真的跟主再來有關係的。列王記上8:59,所羅門王為以色列百姓向神禱告說:「我在耶和華面前祈求的這些話,願耶和華我們的神晝夜垂念,每日為他僕人與他民以色列伸冤,使地上的萬民都知道惟有耶和華是神,並無別神。」神應允我們禱告,就是向萬民顯示祂自己是獨一的神,唯有祂會回應人的祈禱。

所以不要以為你的禱告微不足道,不要以為你所求的只是自己的瑣碎事。當我們倚靠祂的恩典憐憫,用信心堅持繼續禱告,神就在回應我們的時候得著榮耀。我們的一切都是由祂負責的,神會因為自己的榮耀回應我們。

你是否願意這樣相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