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19, 2017

跟隨我

引言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太4:18-20)

「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可1:19-20)

「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路5:27-28)

「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約1:43)

這些經文敘述了耶穌呼召門徒的經過。不知道你是怎樣開始跟從耶穌的呢?我的故事比較簡單。我在一間基督教中學讀書,但整個中學階段都與基督教擦身而過。直到中五那年學期尾,由於已經教完了書,剩下的課堂老師就叫我們自己溫習。當時坐在我旁邊的同學有一日忽然間說他「信了耶穌」,於是開始在我耳邊不停地分享。又邀請我返學校的基督徒團契,後來又邀請我返教會。就這樣我就開始了認識耶穌的過程。

I. 跟隨主的興奮
初初返教會的時候都頗開心的。當時的團契有各種各樣的活動,我們一起去玩;與一群年紀相若的團友相交、成長,又返主日學、祈禱會,吸收聖經的教導,又返崇拜、唱詩班,開始學習事奉。

我猜跟隨主的門徒開頭也是挺開心的。當主騎着驢駒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時候,相信他們的興奮程度更加是達到頂點。聖經這樣描述:「走的時候,眾人都把衣服鋪在路上。將近耶路撒冷,正下橄欖山的時候,眾門徒因所見過的一切異能,都歡樂起來,大聲讚美神,說: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路19:35-38)

雖然四卷福音書都有描述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的情景,但唯有路加告訴我們,門徒是因為「所見過的一切異能,都歡樂起來,大聲讚美神」。門徒見過的一切異能,應該是指耶穌醫病、趕鬼、水變酒、五餅二魚等等神蹟,就是祂叫瘸腿的行走、叫瞎眼的看見、叫大痲瘋得潔淨,甚至叫死人復活。這一切異能,都證明耶穌是非同凡響的人物。還有每一次祂出現都吸引無數人圍觀,要聽祂的教訓,因為祂的教訓總是帶着權柄,更不時駁倒那些宗教領袖,令他們啞口無言。能夠成為這樣的一位夫子的門徒,跟着祂「頭都抬高一些!」

你又可記得自己初信主的時候是怎樣的嗎?我估大部分人初信主時都是開心、興奮的。尤其初信時最感受神的愛和恩典,弟兄姊妹相處又愉快,神又聽禱告。樣樣都好的。但這樣的信仰可能還不是真正的跟隨主。

II. 跟隨主的艱難
記得我返教會開頭那幾年都算穩定,出席了幾乎所有聚會,又有事奉、又有奉獻,好像頗不錯那樣。直到遇上一些挫折、信仰經歷了試煉和更新,我才真真正正進入跟隨主的狀態。

門徒在跟隨主的路上也經歷了一些試驗和熬煉。這個部分我叫它做「跟隨主的艱難」;其實我思考了一陣子,叫它做「艱難」抑或「挑戰」好一些呢?不過後來我覺得「挑戰」這個詞語會將那些難處淡化。所以我還是叫它做「艱難」。跟隨主是艱難的。

或者會有人以為耶穌時代的門徒跟隨主會容易一些;他們可以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甚至親手摸到耶穌。然而當我們看清楚他們所面對的試煉的時候,可以說他們和我們各有難處,而且不一定是完全不一樣的。

(1) 當耶穌預言受苦的時候
剛才說,門徒跟隨耶穌那些日子,他們近距離地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又親身感受耶穌在百姓中間的受歡迎程度。亦因此,當耶穌預告祂會受苦、被殺的時候,門徒是接受不了的。

這段經文,馬可福音10:32-34,其實是耶穌第三次預告自己受害的了。第一次的時候,彼得拉着耶穌勸阻祂,不許祂這樣做。第二次的時候,門徒沒有一個敢說甚麼話。第三次了,他們竟然在想着自己坐甚麼位置、可以得甚麼好處。

固然,他們這樣爭先向耶穌爭取自己將來的位置,無疑是對耶穌有信心的表現,他們相信耶穌有能力推翻羅馬政權。然而正是在這一點上,他們一直都沒有明白主的心。他們一心期望耶穌成功推翻羅馬政權,自己就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在高層作領導。耶穌卻是落到最底層,藉着虛己和卑微來完成神差派祂的工作。門徒困於自己的想法裏面,一直不能夠明白。

我相信我們可能也差不多。無論跟隨主多久,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我們跟隨主,想的是自己,抑或是主的心意呢?祂要差派我們成就甚麼事情、祂要我們的生命有怎樣的成長和改變,我們會不會困了在自己的想法裏面,不能夠明白呢?如果神的計劃與你的想法不同,你又是不是仍然會跟隨呢?

(2) 當耶穌潔淨聖殿的時候
進入耶路撒冷之後,耶穌來潔淨聖殿。祭司長和文士對於耶穌的行動十分不滿,甚至想法子要除滅耶穌。或者在他們眼中,耶穌不過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夫子,卻常常做出或者說出一些針對宗教領袖的言行。當然,他們不會明白耶穌是為着神的聖殿、為着人們能夠來到聖殿清心禱告而心裏如同火燒。門徒是不是明白呢?我常常想,門徒看着耶穌搗亂那些兌換銀錢、買賣祭牲的攤檔時,有甚麼感受的呢?

當時的宗教領袖縱容這些攤檔在聖殿範圍裏面經營,當然是因為有利可圖。但這樣做不單令到聖殿變得污煙瘴氣,更嚴重的是,對於平民百姓來說,那可能是變相的剝削甚至可能有欺壓的成份。所以,我猜門徒看見耶穌那樣做,他們應該會喝采鼓掌。可能除了一個。

十二個門徒之中,我們知道猶大出賣了耶穌。但他起初跟隨耶穌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會出賣耶穌的呢?一方面,他與雅各、約翰或者其他門徒一樣,都是想在耶穌成功之後自己有一席位;但另一方面,他想要眼前的利益,那也是清楚的。約翰告訴我們,這個猶大「是個賊」,他負責保管錢囊,卻「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6)。

然而跟從耶穌而要計較利益卻是很難的。耶穌說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財利]。」(太6:34)而且耶穌不單只不會叫我們有容易的門路得到利益,相反祂更因為指出祭司長和文士的這些惡行而開罪權貴,最終招致殺身之禍。大概猶大是在耶穌和宗教領袖久間累積的衝突裏面,看見自己想從中取利的機會越來越渺茫,於是把心一橫吧。

你來跟隨耶穌,又想要甚麼呢?可能不是金錢利益,但你想要甚麼呢?如果除了耶穌你不會得到任何其他的好處,甚至你只會活在社會的中低下階層,你是否仍然會跟隨呢?

(3) 當耶穌設立聖餐的時候
晚上,耶穌和門徒一同吃逾越節。當耶穌預告有人要出賣祂了,門徒一個一個的來問是不是自己。雖然有點可笑,但誰能夠肯定自己不會失腳跌倒呢?

然而主認識我們更深。四卷福音書裏面,唯有約翰沒有敘述主設立聖餐的經過,他卻描述了在同一個晚上,耶穌為門徒洗腳的事。約翰描述耶穌「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祂為他們設立了榜樣,祂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4)又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我們平時守聖餐的時候,很少會想到這段經文。但其實耶穌的吩咐是相類似的。猶太人吃逾越節通常會與家人一起吃。當耶穌設立聖餐的時候,祂與門徒一起吃,意思很清楚,祂與門徒成為了一家人,是彼此分享同一個基督的身體,同吃一個餅、同飲一個杯。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醒我們:「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9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7-29)

我們所領的餅和杯,不單單是主耶穌設立聖餐時候的餅和杯,那同樣是表示我們同屬一個身體的象徵。領的時候,如果沒有留意這一點,如果仍然未能夠與弟兄姊妹和好,我們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當主呼召門徒來跟隨,祂同時建立一個新的群體。我們在祂的裏面彼此相顧、互相守望,成為一個家庭、一個身體。我們是不是願意呢?

(4) 當耶穌被捉拿的時候
設立聖餐之後,耶穌與門徒來到客西馬尼園,在那裏禱告。我們看見祂的掙扎,三次禱告求神拿走這苦杯,但那並不表示祂有絲毫勉強或被逼。祂三次禱告都說:「願意照父的意思成全」。在十字架的極大的痛楚面前,我們看見主也害怕、祂也有軟弱的時候,但祂靠着順服父神,就克服了恐懼。所以,對於彼得的恐懼,祂是深切體會的。

事實上,當耶穌被捉拿時,彼得拿出刀來護衛,當其他門徒四散逃走的時候,彼得跟隨在後。在在都看見彼得對主的關切和愛護。但這樣的愛還不足夠,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路22:33)彼得是用自己的愛來愛主。而人的愛是那麼脆弱。主卻深知我們的限制,祂說:「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即或我們會失腳、會犯罪、會做一些不討神喜悅的事情,「主轉過身來看彼得」那一份寬容和體諒,祂同樣給我們有悔改回轉的空間。

所以,同樣地,我們也不必苛責其餘十個門徒。耶穌被捉拿對他們的打擊是很大的。他們預備好與耶穌並肩作戰去打江山。他們大概萬萬想不到耶穌會毫無反抗地被捉拿。驟然間失去了目標可能令到他們不知所措,以致在惶恐的時候失去了膽量和勇氣。

你會不會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在跟隨主的路上,曾經有過的方向、曾經與弟兄姊妹一起有事奉的目標,大家一起成長的動力…… 在不知甚麼時候忽然間消失了,或是因着不同的因素漸漸地停滯了。假如所有人都退後了,如果到頭來只剩你自己一個,你還會繼續跟隨主嗎?

(5) 當耶穌被釘十架的時候
然後,耶穌在彼拉多手下受難。經過所謂的審訊之後,彼拉多帶耶穌出來見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他們看見「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的耶穌,沒有看見這一身打扮的是真正的君王,眼裏面卻只有妒忌和憎恨。

耶穌不是按照猶太人的想像來成為榮耀的大君王,卻是以受苦僕人的形像出現,「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53:2-3)。而且祂來顯出了人們的黑暗,以致人不能夠容忍祂的存在。

我們會不會也在不知不覺之間,不能夠容忍耶穌?耶穌來呼召我們跟隨,不是單單給我們豐盛、開心的人生,祂要我們將祂放在心上最重要的位置。在各種艱難裏面,祂會帶領我們前行,但我們有沒有讓祂做我們生命的主、生命的王呢?

當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在祂頭上有一副版匾,寫着:「這是猶太人的王」。祂是否也是你的王呢?祂要引領你走跟隨祂的路,你又願不願意呢?

III. 跟隨主的委身
初信主時總是開心的。然而在跟隨的路上我們會遇到抉擇、遇到困難,到時候我們就會想:是不是要繼續跟隨呢?

(1) 從認識開始
在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有許多人跟着在後面,也有許多人從城裏面出來迎接。但有幾個希臘人來,向門徒說要見耶穌。

我們讀約翰福音12:20-23「20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臘人。21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22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23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上到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的人不單止猶太人,還有一些歸入猶太教、或者對猶太教有興趣的外邦人。這幾個希臘人就是這一類。當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之後,他們來要求見耶穌。他們可能是早已經風聞耶穌的名字,現在想見祂。然後耶穌說:「時候到了。」

不同的人因着不同的原因來跟隨耶穌:有人想耶穌帶領他們推翻羅馬統治;有人想耶穌來滿足他們的需要;有人想看看耶穌,滿足他們的好奇心。但這些都是表面的,不是真正的跟隨。這幾個希臘人,他們來說「我們願意見耶穌」,不是單純「看一看」,他們是想與耶穌傾談,深入認識。即或他們風聞耶穌所做的一切:祂的教導、祂的神蹟,那些都只是入門、都只是表面的;他們沒有停留在那裏,他們想親身與耶穌見面、真正的認識耶穌。

在幾卷福音書裏面,我們常常讀到,許多人來見耶穌,求祂幫助、醫病、趕鬼,耶穌不一定很熱切地回應,甚至很多時候祂會避開他們。原因是神蹟不能夠叫人生出真正的信心,只有與神深入相交,真正認識神才會叫人有真正的跟隨。就是這種真實認識主耶穌的渴望,使這幾個希臘人來到要見耶穌。

我們怎樣開始返教會的呢?剛才我說了我的故事。每個人都各自有自己的故事:可能你是因為患病或者家人患病,有人邀請你返教會;可能你遇上人生的難題,有人邀請你返教會。又或者好像我那樣,沒有甚麼特別的原因,總之有人邀請你返教會,你就來了。無論怎樣,你來了、留下來了,那就表示你被耶穌吸引了。你繼續返崇拜、返小組,然後你開始投入、開始上信仰研討班、初信班,甚至受洗加入教會,又開始參與事奉,又開始有金錢奉獻。但這些都只是起步。你有沒有更深入認識耶穌呢?你是不是真正的跟隨耶穌呢?

(2) 捨己
除了要更多認識耶穌,我們還要捨己。

剛才分享過,我起初返教會的時候很勤力的:崇拜、祈禱會、主日學、團契,全部聚會我都必定出席的。出來工作就開始奉獻,又樂意參與事奉。不過,那時候的我算不上是真正的跟隨,因為自己知道有一些事情沒有讓神掌管,生命主權仍然捉緊在自己的手裏。這不是真正的跟隨主。直到我放下自己的「話事權」。

這些希臘人來要見耶穌。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這裏說的「榮耀」是指到耶穌的受死。讓我們讀 vv24-26「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26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在其他幾卷福音書裏面,當耶穌預言祂將要受死的時候,必然提到受苦、被殺和復活。然而在約翰福音我們沒有看見這三個元素。約翰是帶領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耶穌的死亡。對於將要經歷的一連串事情,耶穌稱之為「榮耀」。

當然榮耀還有很多不同的表現方式(譬如:約2: 11),但在這段經文裏面,約翰讓我們看見耶穌以受苦來得着榮耀。當耶穌以「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來比喻祂受苦所得的榮耀時,祂將我們的目光從十字架的痛苦,引向十字架帶來的結果。在永恆的國度裏,死亡不是結局,因為死亡會帶來生命。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去,就結出無數的子粒來;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去,就帶領無數的人得着生命。

你手裏面有沒有捉緊着一粒麥子,不肯讓它死去呢?會不會是一些昔日美好的記憶,一些你忘記不了的遺憾?可能只是某一個人、某一件事人?抑或是你心裏面某一個未曾向神開放的角落?是你未曾放手交給神的事情?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你會不會仍然想保留一些沒有永恆價值的東西?可能是成功的事業、無憂的生活、豐富的物質......唯有當我們願意放手讓這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就可以結出更多生命的子粒來。

耶穌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vv25-26)。

這兩節經文在其他幾卷福音書裏面有另一個演繹,譬如在馬可福音 8: 34-35,耶穌這樣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其他三卷福音書的重點是跟從基督要付的代價,就是要背起十字架,甚至可能是要付出生命。

對比之下,約翰帶領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耶穌的死。耶穌將祂要面對的死亡看作是榮耀,因為祂看見祂的死所帶來的結果,而跟隨耶穌首要的條件是服事祂。

說到服事,我們會想到在教會擔當不同的崗位、做不同的工作,譬如幫手兒童事工、做崇拜各個崗位、參與不同的事工。然而耶穌說得很清楚,服事祂就是跟從祂,祂在哪裏,服事的人就在那裏。當時耶穌在哪裏?當時耶穌正在走向十字架,今日祂向我們發出這樣的呼召,我們來服事祂、跟從祂,來與祂一起走向十字架。

讓我們不要只滿足於初信時的信仰,不要只滿足於返教會、有事奉、有奉獻就覺得足夠。耶穌要的不單止這些。耶穌呼召我們來跟隨祂,是要服事祂,是捨己,與祂一起走上順服神的道路。

要怎樣才可以跟隨耶穌跟得那麼徹底?唯有當我們在耶穌裏面的時候。我們是不是願意與耶穌建立這麼深、這麼親密的關係呢?有時候我們寧可與耶穌保持一點距離。有很多事情,我們不想耶穌來管。但耶穌呼召我們來跟隨祂,就是要我們毫無保留。

結語
在彼得前書1:7,彼得說:「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1:7)。我相信是他自己生命的寫照。事實是,當我們信主的年日長了,願意也好不情願也好,我們都會漸漸離開信仰的初階,跟隨主的路也不再只是「天色常藍、花香常漫」。有許多的艱難的考驗在我們前面,正是要試驗我們是不是真正的跟隨主。

今日,主仍然呼召我們來跟隨祂,你是不是願意回應呢?


回應詩
【跟隨我】
1.我聽復活主慈聲說: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懇切呼召整日不輟: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為你飽受痛苦憂傷,為你捨命十字架上,
苦杯親嘗,罪債代償;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2.你罪雖多,我赦免你,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各樣罪惡,赦免到底,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一生一世我必同在,領你經過陸地洋海,
賜你天福直到萬代;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3.將憂慮帶到我腳前,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我要親自為祢承擔,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恐懼戰兢靠我懷間,便可安度一切艱難,
我要將你眼淚擦乾;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Monday, April 10, 2017

重建聖約

經文:尼希米記 8 – 13 章

引言
弟兄姊妹早晨!轉眼間我們來到《以斯拉–尼希米記》的最後一講。我第一次講以斯拉記的時候,曾經說:《以斯拉–尼希米記》雖然是敘述被擄的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城牆,但重建的工程只是事情的一方面,事情的另一方面,而且是更重要的是要重建整個信仰群體。從得罪神被擄到巴比倫,到歸回耶路撒冷與神恢復親密的關係。今日,我們來到最後的一講了,就讓我們看看事情怎樣地結束。

還記得上一次我們看7:1,城牆修完,門扇也安上了,然後尼希米派定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還差派忠信、敬畏神的人看守城門,規定開門和關門的時間。然後在12:27說:「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對了,建起城牆之後,理論上應該舉行「城牆奉獻典禮」之類的聚會。但幾時舉行的呢?由7:1到12:27中間相隔了多長時間,我們不知道,但在經文的鋪排上卻是很遠。7:1至12:27之間是接近六章經文的距離,幾乎是尼希米記的一半了。夾在中間的是甚麼呢?

I. 城牆修完至告成典禮之間的三幾事(8:1 – 12:26)
在這五章多的經文裏面,我們看到他們做了三件事。

(A) 聽明律法(8: 1-18)
第一件在8:1-12節,大家剛讀了。他們做甚麼?他們聽神的律法。v1敘述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以斯拉讀出神的律法,而且有祭司、利未人向百姓講解,v8「他們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這裏很強調來聽神律法的男男女女,是「聽了能明白的」(v2, 3),祭司、利未人是要「使百姓明白」的(v7, 8)。

而百姓呢?一方面,他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他們因為聽見、明白,所以「悲哀哭泣」(v9)。另一方面,他們又「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訓他們的話」(v12)。我相信這樣複雜的情感是可以理解的。記得上個月Bella來分享時提到一位慕道的太太,Bella與她查經提到人有罪,她不承認;後來她自己讀約翰壹書1:9說人要承認自己有罪的時候也不明白,但當聖靈責備她曾經講大話時,她馬上想起Bella的說話,也立時明白了聖經的意思。於是急不及待要告訴Bella。

我們讀經,如果沒有感覺、沒有得着、覺得不明白,你會怎樣呢?會不會就這樣合上它,甚至漸漸地不再有興趣去讀呢?讓我們懂得求聖靈帶領我們進入神的話語裏面。當我們面對疑惑的時候,神的話能夠給我們答案,當我們軟弱的時候,神的話是我們的力量和安慰,當我們犯罪的時候,神的話更是利劍,切入剖開我們的心思,讓我們看見自己的不是。只要我們願意聆聽、想要明白,又肯被神的說話潔淨和修剪,聖靈就能夠帶領我們看見自己生命的軟弱和黑暗,也同時賜下赦罪的恩典和喜樂。

(B) 禱告認罪(9: 1-38)
城牆告成禮之前猶大人做的第二件事在第9章:他們禱告認罪。

在聽了又明白神的律法之後,他們就按照律法的吩咐守住棚節。接着「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着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9:1-2)

猶大人守住棚節、敬拜神,然後他們發現自己的罪。大概這種情況今日是比較少出現的。今日返教會崇拜,有些人會衡量篇道講得好不好、詩歌是否感人、敬拜隊怎樣、隊Band彈奏得如何……。我們未必會檢視自己內心有沒有神的責備、有沒有被神的真光照亮內心的黑暗。原來聽了明白了神的說話,遵行了神的吩咐,是會讓我們發現自己的罪,需要來到神面前尋求赦免。

猶大人來禱告認罪,而且他們的認罪是真誠、深切的。vv5-38是他們的禱文。在vv5-6讚美神之後,他們就數算神對他們整個民族的恩典。從揀選亞伯拉罕、領他們出埃及、在曠野漂流,帶他們入迦南、為他們建立國家、扶植君王,到後來縱然亡國被擄,神都帶領他們歸回重建。如果細心讀9:7-38,會發現這段禱文訴說着一個一個循環:神如何恩待以色列人,他們卻一次又一次的「不肯聽從」、「不轉離他們的惡行」。但無論他們怎樣悖逆,只要「他們轉回哀求」,神「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祂的憐憫拯救他們」。(v28)

來到這一刻,他們返回了神所賜的應許之地,城牆建起了,彷彿得回國家了,事實卻不然。他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9:36-37)
來到這樣的境況,神是不是仍然會施恩拯救呢?

(C) 立約遵行(9: 38 – 12: 26)
在向神申訴、哀求之後,這些回歸的猶大人就一起簽名、立約。在10:28-29敘述他們「…凡有知識能明白的,29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這些誡命、典章、律例,聖經特別指到三方面。

第一方面在10:30:「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就是不與外邦人通婚。

第二方面在v31:「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就是遵守安息日的規例。

第三方面在10:32 – 11:2。首先是定例每人每年定額捐獻作為聖殿的支出。(vv32-33)。其次是所有人抽籤,每年由某一族的人奉獻祭壇需用的柴。(vv34)。之後是獻上初熟的土產和頭胎的兒子和牲畜。(vv35-36)。然後是獻上十分之一,包括百姓將土產、新酒和油的十分一獻給利未人,利未人又將十分一奉到聖殿。(vv37-39)最後,他們抽籤抽出人口的十分一,分派他們在耶路撒冷定居。(11:1-2)商議這一切之後,他們說:「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10:39)

在回溯自己的民族如何蒙神恩待,卻一次又一次得罪神,神又一次又一次施恩憐憫之後,他們痛定思痛,決定重新立志,要遵行神的律例、典章:決定與外邦人離絕,決定遵守安息日的規定,決定獻上十分一、不離棄神的殿。

當這一切的事情決議之後,他們就「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12:27)

II. 城牆落成,人心未變(13: 1–28)
如果《以斯拉–尼希米記》的主旨是敘述被擄的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城牆,那麼經文到這裏應該可以完結了。以色列人歸回重建了聖殿和城牆,以斯拉又潔淨了這個聖民群體,此刻又重立了聖約,一切大功告成,他們從此就忠心、敬虔地敬拜耶和華、事奉神得神的喜悅了。就好比童話故事的結局:「王子和公主從此以後就快快樂樂地生活在一起。」是不是呢?

我們都知道不是的!再浪漫的故事,王子和公主都不會從此以後就快快樂樂地生活在一起的,因為在結局之後再揭一頁,就回到柴米油鹽的日常瑣碎事裏面。結婚之前有過幾多浪漫、共渡過幾多甜蜜、一起渡過幾多艱難、流過幾多眼淚……可能都敵不過生活細節、教養兒女等等的消磨。

(A) 仍然得罪神的三件事
回歸的猶大人與神的關係也是一樣。在13: 4-31清楚地分了三個段落,道出了他們的實況。

第一個段落在13: 4-14。vv10-11「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神的殿呢?」百姓沒有將利未人應得的十分之一送來,甚至有人將擺放利未人應得貢品的那間屋給了另一個人住。回歸的猶大人與神的關係的第一個實況是:他們「離棄神的殿」(v11)。

第二個段落在13: 15-22。vv15-16「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又有推羅人…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實況是:在安息日仍然有人沒有停下工作,也有外邦人將各種物品拿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第三個段落在13: 23-31。vv23-24「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實況是:他們仍然與外族人通婚,甚至沒有教導下一代認識自己的語言,更不要說教導他們認識神的律法了。

(B) 神的記念、施恩(13: 14, 22, 29-31)
在記下他們這三項得罪神的事情之餘,我們也看到另外兩個問題。

首先是他們的領袖得罪神。在vv4-5說到:「蒙派管理我們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還有vv28「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這裏提到的不單是祭司領袖與外族人通婚。大家可能都記得多比雅和參巴拉這兩個名字,他們是一直阻撓建城牆的敵人。這些祭司領袖沒有遵行神的吩咐,而且與敵人結親,阻撓了神的工作。我們記得在以斯拉的時候也有祭司領袖帶頭犯罪得罪神,到了尼希米的時候仍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第二個問題是,猶大人沒有記取歷史的教訓,不斷重蹈覆轍。13:18「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vv26-27「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其實我們不會感到奇怪。領袖也會犯罪的嗎?會的。人也是真的會重蹈覆轍的,「不要被同一塊石頭絆跌兩次」,只是良好願望而已。人是沒有可能憑一己之力阻止自己犯罪的。

感恩是神同樣知道我們這方面的軟弱。在經文裏面,三次說到猶大人仍然得罪神的時候,也三次提到神的施恩和憐憫:(v14)「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v22)「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v31)「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這幾節經文看上去好像是尼希米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向神邀功。實際上,我們會明白,尼希米自己也是戰戰兢兢,沒有誰可以保證自己不失腳。看見其他人沒有遵行神的吩咐,我們最需要做的是為自己禱告,求主記念,求主憐恤,求主施恩。

神又豈不知道我們的軟弱?律法本來是好的,叫人知道何謂罪,但人卻不能夠完全遵行誡命、不犯罪。為了救人離開這個困境,神為人另立了新約。在希伯來書8: 7-8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新約,是藉着神兒子耶穌的血來立的,不是靠我們遵行律法,而是靠耶穌「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5)

結語
《以斯拉–尼希米記》敘述了被擄的猶大人三次回歸,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修造城牆,又恢復與神的關係,重新與神立約。然而整卷經文的結尾並不是喜氣洋洋地慶祝大功告成。相反,經文以描述回歸的猶大人所犯的罪神來結束,彷彿告訴讀者,猶大人是多麼「軟弱」,不斷重蹈覆轍得罪神。但這正是人類的寫照。我們豈不都是一樣?只有靠神施恩記念。

有人將以色列民的歷史比作我們基督徒一生的信仰旅程。在路上會有跌跌撞撞的時候,會有跌倒失腳的時候,也會有蹉跎退縮的時候。但無論甚麼時候,神仍然是施恩、記念我們的主。

願我們無論落在怎樣的境況,仍然堅持返到神的面前,尋求祂的施恩和憐憫,因為神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恩惠。

又求主保守我們在各種的試煉、誘惑之中,不致跌倒,不會退縮,信靠祂行人生的路。


回應詩
【我深願祢來掌管我心】
主啊,我深願祢來掌管我心,
主啊,我渴望遵祢旨意而行;
主啊,我願意一生為祢所用,求祢差遣我。
不要任憑我妄行自己的路,
求祢更新我思想、意念所有,
主啊,求祢領我行十架的路,一生不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