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3, 2015

呼召門徒

經文:馬可福音 1:16 – 3:12

引言
弟兄姊妹早晨。我們又回來看馬可福音了。

我上一次講道時忘記了告訴大家為甚麼我這個年度新的講道系列會是馬可福音。不過,大家看今日的講題大概已經猜到。我跟大家看馬可福音是要再思想「作主門徒」這一個課題。這可以說凡是基督徒都應該知道的老生常談。或者你也會覺得你已經知道了。但我仍然相信,神的話語一解開,聖靈自然會光照我們看見當中的奇妙;希望這一段熟悉的經文仍然給我們有提醒。

我們教會今年的年題是【學道行道.薪火相傳】。考考大家,還記得去年的年題是甚麼嗎?是【學效基督做門徒.靈程伴行拖與帶】。不錯,這兩年裏面我們都希望鼓勵弟兄姊妹無論是師友同行,抑或薪火相傳,都朝向一個目標進發,就是學效基督,活出門徒生命。

學道行道,首先是學道,同樣地,做門徒,首先要學效基督。我們上一次看過馬可福音第一章,聚焦了在我們學效的對象耶穌基督的身上。藉着接受洗禮,耶穌與那些願意承認自己過犯的人認同,祂在曠野受試探與那些落在試探之中甚至軟弱跌倒的人認同,祂以受苦僕人的身份進入人間,為人開一條新的道路,將人拯救出來與神重建關係。對於這樣的一位基督,聽見祂福音的人需要有行動回應。

I. 呼召四門徒
今日我就跟大家看看如何回應。
今日要講的經文篇幅頗長,我將它分成為兩大段落,以耶穌兩次呼召門徒作為主線,讓我們看見祂對跟從祂的人有怎樣的心意。

A. 門徒的回應(1:16-20)
我們先看耶穌呼召第一批門徒。記載在1:16-20:「耶穌順着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邊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

這段經文敘述耶穌向四個漁夫發出呼召。一般相信這四人是耶穌最先選召的門徒。這段事蹟在首三卷福音書都有記載,馬太的記載較相似,路加的敘述就不大相同。但無論有多少的異同,三卷福音書的作者都記載這事,可知這是何等重要。事實是當我們讀這段經文,我們就會發現神對門徒有怎樣的心意。

首先我們看見門徒回應耶穌的呼召要有不同的捨棄。

耶穌這次呼召了分別兩對兄弟。第一對被呼召的是西門和安得烈兩兄弟。當時他們在做甚麼呢?他們在撒網。意思是:他們正在返工。上帝在職場上與人相遇,呼召人來跟從祂。回應的人要捨棄他的工作、他的職業,即使有多遠大的前途、有多好的福利、有晉升的機會、有發展,有野學……無論甚麼,回應這個呼召的人都要將這些放下。或者我們很快就將這個呼召等同了神呼召人進入全時間事奉的行列,尤其是耶穌明說「要叫他們得人如得魚」。無疑,確實聽過一些神學生分享,是這段經文使他們受感動進入神學院接受裝備的。不過,我相信回應這個呼召不單只有一個方法。

耶穌呼召第二對兄弟是雅各和約翰,雖然他們也是打魚的,他們與耶穌相遇的場景卻有些少不同,當時他們正在補網。要回應耶穌的呼召,他們要棄捨甚麼?他們把自己的父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他們要放下的是親情。那並不表示他們不顧家庭的需要,馬可特意讓我們知道他們有雇工人,他們的父親仍然有人協助。然而要回應耶穌,他們就必須放下家人。對於這一點我們也不陌生,馬太就記下耶穌說過:「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不過會不會因為這類為了信仰要與家庭反目的事情只是在福音書的時代,或者在其他的地方才真實地發生,所以今日我們可能不會很認真看待這段經文呢?

除了捨棄事業和家庭,這四個漁夫還示範了回應耶穌呼召最重要的一步:跟從。在v18和20分別敘述這兩對兄弟的回應行動:v18「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v20「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二話不說,沒有猶疑。當然,我相信耶穌本身必然具備一種讓人信服的吸引力,但他們的願意也是值得我們反省和思量的。

就如剛才說,如果你正在考慮全時間事奉的,這一段經文也許會強化你的意願。然而要是你沒有想過全時間事奉,你又已經相信了耶穌、確信自己有得救的盼望了,這段經文對你有甚麼話說呢?他們的捨棄和跟從對我們還可以有怎樣的提醒呢?或者我們要返到事情的開始,令到他們捨棄事業、放下家庭的究竟是甚麼?是耶穌的呼召!是神的說話!耶穌說「來跟從我」,門徒馬上以行動回應。在馬可的記載裏面,這些門徒還沒有見過耶穌行神蹟的,沒有其他資料讓他們認識耶穌,他就就只是聽見,然後跟從。這段經文正是挑戰我們有沒有這種順服。抑或我們會有許多顧慮,有許多的原因,有許多人和事要照顧……。

耶穌發出呼召:「來跟從我」,其實是向我們發問:甚麼是我們生命的首要?誰是我們效忠的對象?是工作、事業、前途,抑或是父母、配偶,或者兒女?或者我們今日不是要思想讀神學、全時間事奉的決定,我們仍然需要面對這個挑戰:為了跟從耶穌,我們捨不得放下的是甚麼?會不會是生活本身,是我們現有的生活質素?或者是我們自主的空間、我們個人的自由?

B. 門徒的工作(1:21-39)
呼召了門徒跟從祂之後,耶穌就親身示範他們有怎樣的工作。馬可福音其中一個特色是敘事很緊湊。在接着的一段 1:21-39,我們就看見馬可敘述耶穌忙碌的生活:耶穌的行動一個接一個,彷彿連喘息的空間也沒有。但從經文的時間我們卻可以看見馬可真正的意思。

首先是 1:21 馬可告訴我們:「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第一個時間是安息日,然後v32馬可記載:「天晚日落的時候,有人帶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第二個時間是天晚日落。之後是v35l「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第三個時間是早晨天未亮。從日間到夜晚到早晨天未亮,馬可刻意將事情濃縮到一日裏面,讓我們看見耶穌日常的工作包括些甚麼。

包括了甚麼呢?v21 說「耶穌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然後馬可接連敘述耶穌在會堂裏趕鬼(1:23-28)、醫好西門的岳母(1:29-31)。在v32-34馬可更記載說:「天晚日落的時候……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門前。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然後v35「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簡單來說,耶穌日常的工作包括教訓人、醫病、趕鬼,和禱告。在敘述耶穌呼召了門徒之後馬可就記載耶穌的日常工作,用意是表示,跟從主的門徒就是繼承耶穌的這些工作。不是單單要工作,也要禱告;不是單單禱告,也要服侍。

這段記載,馬可敘述得很精簡、很濃縮,但留意他卻特意將耶穌與門徒的一段對話寫下來。這段對話是門徒在馬可福音裏面第一次講話。讓我們一起讀1:35–39「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西門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見了就對他說:眾人都找你。耶穌對他們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於是在加利利全地,進了會堂,傳道,趕鬼。」

經過了忙碌的一天,耶穌在清晨天未光的時候到曠野去禱告;門徒卻追着去找祂。在其他譯本我們可以看見,西門和其他人是去「搜尋」耶穌,可見耶穌是刻意避開人群,也可想而知祂認為到曠野禱告是何等重要的事情。但是西門和他的同伴覺得有另一些事情更要緊。是甚麼事呢?西門說:「眾人都找你。」眾人找耶穌做甚麼?在 v34 敘述:「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門前。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眾人找耶穌因為還有許多病要醫治、還有許多鬼要趕。耶穌的回答顯然是表示祂不願意被這些「眾人」找到,因為「眾人」要祂做的事情不是祂主力要做的事情。

或者我們也會好像西門那樣想:『既然耶穌的工作那麼有果效,那多做吧!既然醫病、趕可以吸引那麼多人來跟隨,為甚麼不繼續做下去呢?多些人跟隨豈不是耶穌來的目的嗎?』不是!耶穌回答說「不是!」耶穌來的目的不是要滿足醫病、趕鬼的需要。這些都不是壞事,甚至這些都是真實的需要。然而這些服侍卻令到耶穌沒有時間教訓人。在 v38,耶穌說:傳道(教訓人)才是祂來的目的。同樣地,作為耶穌的門徒,無論是個人或者教會,我們的服侍即使可以幫助人肉體得醫治、心靈得釋放,都不應該蓋過教導人認識耶穌這個重點,否則就是本末倒置;否則我們縱然忙忙碌碌、營營役役,人們只會索求更多的醫治和趕鬼,卻不會更多認識耶穌、不會更多向神委身。作為跟隨耶穌的人,我們必須攪清楚自己跟隨耶穌的目的,如果我們想肉身的需要得到滿足更甚於認識神、跟從神,那並不是真正的門徒。作為跟從耶穌的門徒,我們也必須攪清楚自已事奉的目的,假如我們只想要要眼前的果效、只想招聚許多人來,卻不能夠幫助人更多認識神,更深向神委身,那不是神呼召我們的目的。

C. 門徒的跟從(1:40-45)
耶穌很清楚示範了這一點。就是當眾人都找祂的時候,祂帶着門徒離開那地方,「在加利利全地,進了會堂,傳道,趕鬼」(v39),當然也包括醫病的服侍。在接着的 v40-45 就記載了一件醫治事件。而這一件醫治事件也帶出馬可福音另一個特點,一般人稱之為「彌賽亞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就是耶穌阻止祂的身份被透露。耶穌仍然想以低姿態來進行祂的服侍。但祂這個想法卻不一定得到人們的認同。

在 1:40-45 記載了一個痲瘋病人來求耶穌使他潔淨。潔淨了他之後,「耶穌嚴嚴的囑咐他……你要謹慎,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看」(v43-44),意思是,他只需要去找祭司證明已經潔淨,無須隔離、可以重新回到社群中間了。但這個人呢,v45 說「那人出去,倒說了許多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也許我們都會碰過這樣的人,越叫他不要說他越是要說。為甚麼呢?他不覺得有甚麼不妥當,「說說也無所謂喇!」也可能他覺得這是一件「好人好事」,應該要宣揚(如果當時有手機,肯定會被人拍片放上youtube),「好事怕甚麼讓人知道!」

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是,耶穌不止一次趕出污鬼之後告誡鬼不可以說祂出來(1:25, 1:34, 3:12),而每一次鬼都聽,不敢不聽。人卻是夠膽違逆耶穌的說話。我們也再一次看見,人們總是不明白耶穌的心意,總是喜歡按自己的意思來判斷,門徒是這樣,這一個人也是這樣。我們會不會也一樣呢?我們會不會也只是憑自己覺得好或者不好來判斷,而不是聆聽、遵行耶穌的吩咐呢?

小結
耶穌呼召人來跟從祂,作祂的門徒,回應的人除了要捨棄、要放下、要重新選擇效忠的對象之外,他也需要承繼耶穌的工作,將神的道教訓人,而且不是憑自己的認為好的、有果效的去做,乃是要明白神的心意,遵從神的吩咐去完成神交付的使命。

但我們是不是願意呢?污鬼不敢不聽從耶穌的吩咐,人卻常常缺少了那份對上帝應有的畏懼,以致常常將自己的意思代替上帝的意思,沒有察覺上帝有更高的旨意、有更美的計劃要完成。而我們的自把自為就常常讓神的計劃受阻,就好像經文那個大痲瘋病人那樣,他將事件傳揚開去的結果是,耶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唯願我們願意謙卑下來,聆聽上帝的吩咐,願意遵行。

II. 呼召利未
然後進入第二章,我們讀到耶穌呼召利未的經過。新約幾卷福音書裏面分別記載耶穌呼召人來跟從祂。剛才一開始看的四位門徒幾乎是幾卷福音書都有記載,但其他的就不然。有一些使徒甚至我們到現在也不知道他們是怎樣跟從耶穌的。不是福音書的作者偏心,而是每一次的記載都有它的意義。馬可記載利未的蒙召就是這樣。

A. 耶穌有赦罪的權柄(2:1-12)
在敘述利未被耶穌呼召之前,馬可在 2:1-12 先記載了一件醫治事件。這一件事件,我相信大家也是耳熟能詳了;就是四個人抬了一個癱子來求耶穌醫治。這事件在馬太(9:1-8)和路加(5:17-26)也有記載。大同小異之中有一個重點是三卷福音書都有指出的,就是耶穌原本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但當時在場的文士質疑,他們說耶穌「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v7)耶穌為了「叫他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所以就吩咐癱子起來拿他的褥子回家;這樣就證明耶穌確實有赦罪的權柄。為甚麼證明耶穌有赦罪權柄是那麼重要,以致三卷福音書都用了不短的篇幅來記述?

剛才我們說,耶穌到世上來的工作是傳道、醫病、趕鬼。祂傳的是甚麼道呢?我們上一次看過了,在 1:14-15 敘述耶穌開始「宣傳神國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信福音的前提是悔改!聖經記載施洗約翰來傳悔改的洗禮,為耶穌預備人心,然後耶穌親自來傳神國的福音,叫人悔改;他們從沒有為罪矯飾。後來的使徒,和聖經的作者,也從來沒有一個不提醒我們要回轉,在上帝面對謙卑、承認自己的過犯!如果你聽見一個福音是無須悔改的,那必然是錯謬的信息。

正因為此,耶穌有赦罪的權柄才是那麼重要!因為我們所傳的不是一個將人定罪的信息,我們是勸人回轉、悔改,並且在基督耶穌裏面得着「罪得赦免」的喜樂;這才是福音。神「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這個才是真正的好消息!

B. 呼召利未(2:13-17)
確認了耶穌有赦罪的權柄,馬可才敘述利未被呼召的情形。讓我們一起讀馬可福音 2:13-17:「耶穌又出到海邊去,眾人都就了他來,他便教訓他們。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如果比較耶穌呼召之前那兩對兄弟,無疑馬可記載利未的蒙召是很不一樣的。前面那四位漁夫,記載他們捨棄了甚麼來跟從耶穌;那麼馬可記載利未的蒙召,重點又是甚麼呢?

我們看到利未回應耶穌的呼召,與之前四位門徒一樣,是即時的、沒有猶疑的。然後馬可敘述耶穌在利未家中與許多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明顯這些稅吏和罪人是利未的朋友,他特意邀請來與耶穌一起食飯的。這一餐可能是利未的「散水飯」,宣布他從此退出稅吏行列,要跟隨耶穌到各城各鄉去傳道。又可能是利未感受到耶穌的呼召是對他的接納,他很想與人分享這份喜悅,很想他所認識的人都認識耶穌,被祂接納。不過,耶穌出席這一次食飯的聚會,讓一些法利賽人、文士看不過眼。為甚麼呢?

首先我們注意到在 v15-16 短短兩節經文裏面,三次將稅吏和罪人相提並論。從法利賽人、文士的說話裏面可以聽得出,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之下,稅吏和罪人明顯是受人鄙視的一群,人們不屑與他們做朋友。罪人被排擠我們可以理解,稅吏為甚麼會與罪人相提並論呢?原來按照當時的制度,稅吏只要向羅馬政府上繳一個規定的數目,他究竟收多少,中央是不會理會的。所以一般稅吏都會多收的,因為稅吏這個官位買回來當然也是不便宜的。除了上繳中央也要賺回成本,還要留一些儲備隨時向上級送禮好保住這個官位;所有這些成本都轉嫁到百姓身上。因此稅吏都是被人厭惡和唾棄的。

這樣我們就明白利未要宴請他所認識的人來食飯,因為耶穌的接納實在是不尋常的。因此我們也明白法利賽人、文士看不過眼的原因。稅吏和罪人就是社會上被人厭惡、受人排擠、被人嫌棄的一群,是主流社會、正當人家是不會與他們交朋友的。但是耶穌與他們一同食飯。如果放在今日香港社會,稅吏和罪人會是甚麼人呢?黑社會?罪犯?也可能是與我們不同的社會地位、不同的背景,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那些群體。如果耶穌與他們一起食飯的時候,在同一張枱上為我們留了一個位,你會不會一齊同食呢?

文士、法利賽人質問門徒:「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意思是他們覺得耶穌應該與這些稅吏和罪人分隔開,不要被他們沾污自已。耶穌的看法卻不同,祂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無病無痛就不需要醫生,照樣地,無罪的人也不需要耶穌。耶穌的呼召是給那些承認自己有罪的人,無論他是哪一個階層、哪一種背景,只要他承認自己需要赦罪,就可以與耶穌一起坐席。

C. 新舊的衝突(2:18–3:6)
怎樣為之有罪呢?按着馬可的敘事,問題其實是:怎樣分辨義人和罪人?馬可用了耶穌與法利賽人的幾次衝突來闡釋。這幾個事例包括禁食的討論(2:18-20)、守安息日和安息日治病的問題(2:23-28; 3:1-6)。耶穌與法利賽人、文士的衝突源於他們對義人和罪人的定義有不同。法利賽人、文士認為守住律法才可以得神的眷顧,耶穌卻展示神隨時接納稅吏和罪人,只要他們願意回應耶穌的呼召。

在這些衝突事件中間,馬可記載耶穌說了一句很突出的說話,在 2:21-22 祂說:「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

新布舊衣服、新酒舊皮袋,兩個比喻說的是同一個道理:「新與舊是不能夠融合的,因為舊的已經損壞,承載不了新的。」

甚麼是新呢?舊又是甚麼呢?其實馬可在之前的敘述不止一次提到新的出現。第一次在 1:27,當耶穌為那人趕鬼之後,「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事?是個新道理啊!他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了他。」然後是 2:12,當耶穌赦免那癱子的罪、吩咐他起來回家的時候,「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這個新道理、從未見過的事,就是耶穌帶着權柄來醫病、趕鬼,以這些行動證明祂是猶太人一直等候的那一位彌賽亞、那要來的君王。祂來是要呼召罪人進入神的國度、成為祂的門徒。那麼舊的是甚麼呢?舊的就是文士、法利賽人抱持的觀念,認為守住律法就得神的眷顧。

為甚麼需要有新的?因為舊的衣服已經破了必須要修補,舊的皮袋已經磨損,承載不了新酒。

這讓我想到我們的信仰。我們對神的認識會不會也已經變舊了、變得僵化了需要被更新?會不會我們的心也已經破損了容不下神為我們預備新的信息呢?會不會我們都好像那些法利賽人那樣自以為義,誰知耶穌正是要我們承認自已有罪呢?

小結
馬可記載利未的蒙召要突出耶穌對罪人的赦免和接納。祂有赦罪的權柄,祂更有慈愛的恩典,對於那些被人厭惡唾棄的人,耶穌也向他們發出呼召,只要願意來尋求祂的赦免,主耶穌就會與他們一同坐席。

然而,我們是不是也有這樣的心腸?抑或我們會好像法利賽人、文士那樣,沒有體會耶穌帶來的更新,仍然抱着舊有的觀念、僵化的規條,不願意被神改變呢?

結語
今日我們看的經文是馬可福音裏面三段討論門徒的其中一段。讓我們看見,耶穌選召不同的人作祂的門徒,只要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耶穌的赦罪,就可以來。但跟從祂的人需要知道,作主的門徒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不是憑自己的喜好,甚至不一定看事奉的果效,而是要跟從主的心意,成就主的事工。
盼望我們都願意回應主的呼召,來跟從祂。


回應詩
跟隨我
1.我聽復活主慈聲說: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懇切呼召整日不輟: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為你飽受痛苦憂傷,為你捨命十字架上,
苦杯親嘗,罪債代償;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2.你罪雖多,我赦免你,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各樣罪惡,赦免到底,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一生一世我必同在,領你經過陸地洋海,
賜你天福直到萬代;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3.將憂慮帶到我腳前,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我要親自為祢承擔,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恐懼戰兢靠我懷間,便可安度一切艱難,
我要將你眼淚擦乾;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