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6, 2007

我豈是看守我弟兄的嗎?

路加福音:10:25-37

引言:倫常慘劇,有沒有人知道?
上星期有一宗叫人好生歎息的新聞,不知道你可有留意。一個父親將女兒擲到街上,然後自己跳樓輕生。這是一個綜援家庭,丈夫有精神病記錄,妻子剛從內地來港一年,女兒只有6歲,今年的9月將升讀小一。事發之前,夫婦之間好像有一些爭執,不知何故,男人作出這樣激烈的行為。

起初聽這宗新聞時,心裏第一個想法是:那些爭執、那些叫這個妻子感到失望、叫這個丈夫感到壓力的原因,不會是這一刻才出現的。這個家庭走到這一個地步必定是經過一段漫長、艱苦的日子。在那些日子裏面,他們的家人、朋友,有沒有開解他們呢?在他們周遭究竟有人知道他們已經落在瀕臨崩潰的處境嗎?這男人有沒有尋求幫助呢?還是,他根本是求助無門呢?

傳道書4:9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可是我覺得更重要的是v10和v12:「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今天分享的經文在路加福音10:25-37,說的就是互相扶持的信息。

一、如何承受永生(10:25-28)
這一段經文實在是耶穌跟一個律法師的兩番對話。分別以兩個問題來開展。

我們先看10:25-28:「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不是賺取救恩
第一番對話開首的問題是:「如何可以承受永生?」這不是一個「救恩是否可以靠行為來賺取」的問題。永生是已經賜了給我們,可是我們要有怎樣的行為來表示我們接受呢?

要是你記得,福音書裏面有另外一個人也曾經問了同一個問題,路加福音18:18記載:「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當時耶穌給他的答覆是:「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此外,在使徒行傳2:37,當彼得宣講耶穌復活的信息以後,「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我們當怎樣行?」當時彼得的回答是:「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然後在使徒行傳16:30,腓立比監獄裏面那獄卒問保羅:「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保羅的答覆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福音的要求
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階段,福音就有不同的要求。對一個不曾聽過耶穌的外邦人,那獄卒,福音的要求是「當信主耶穌」。對一些已經聽過耶穌的名字卻沒有接受祂的人,福音的要求是「悔改」。對一個知道神的誡命、富足的官,福音的要求是放下錢財來跟從耶穌。

對於這一個熟悉律法的律法師,他問:「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的回答是甚麼?耶穌讓他自己回答這個問題:「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對於這一個熟悉律法的律法師,耶穌說:你有充足的聖經知識、你懂得作信仰反省,你知道聖經記載的是甚麼,你知道福音的要求是甚麼,你照著去行就可以了。

付甚麼代價?
對於願意跟從耶穌的人,福音從來都有要求。這一點可能當你願意接受耶穌的時候已經聽過了。我知道我們教會的弟兄姊妹在EBS或是初信成長班裏面,都會鄭重的把這個真理傳講,就是:作主的門徒是要付代價的。這是很真實的。不過,在我們口裏說、耳朵裏聽聞「付代價」的時候,我們可有想清楚福音的要求是甚麼?我們要付的代價究竟是甚麼?

不錯,福音的要求是相信、是悔改。可是福音也要求我們用行動來證明我們的相信和悔改。

對於一個視錢財比一切重要的官,福音的要求是他放下他認為重要的錢財,跟從耶穌。

對於一個聖經知識豐富的律法師,福音的要求是他把聖經所教導的實行出來。聖經教導的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樣的教導,要求的又是甚麼代價呢?

二、誰是我的鄰舍?(10:29-37)
我們繼續看路加福音10:29-37:「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去,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這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當這個律法師被耶穌稱讚他「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的時候,他卻提出了另一個問題,開展了第二番對話。

誰不是鄰舍?
這個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聖經告訴我們,他這一條問題是要為自己辯護,「要證明自己有理」。為甚麼呢?耶穌可沒有責備他啊!為甚麼要辯護呢?用不著耶穌責備,他從自己的回答裏發現了漏洞。他的回答是:愛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可是你記得,就是在這當下他正在試探耶穌、心術不正。為了安撫犯罪的心靈,他問了一個可以顯出自己有理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

外面來看,他彷彿在說:「鄰舍」的定義不夠清晰,「哪些算是我的鄰舍,我好去愛他如同自己呢?」得為鄰舍先下一個定義,畫一個圈,在圈裏的就是鄰舍。那圈外的呢?骨子裏,他其實是要劃分「誰不是我的鄰舍,我用不著去愛他如同自己」。

愛人的代價
我們看耶穌怎麼樣回答他。這一次耶穌講了一個故事。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你大概也聽過了。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不知道是做完了禮拜,還是做完了買賣,反正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途中他被強盜搶劫了。他的遭遇可慘了:財物盡失,還要被脫去了衣服、被打個半死;然後被丟下,赤裸裸的躺在路中。

也許那些強盜也不算是喪盡天良;他們把他丟在一條有人走過的大路上面,有人經過,自然會有人去救他吧。

然後真的有人經過,可是他們沒有救他。兩個途人,一個是祭司、一個是利未人。經文生動的描述他們:「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我們會猜測這兩個神職人員為甚麼沒有去救助那人呢?他們可能是害怕這個人可能已經死了,要是他們碰著了死屍就要成為不潔,一段時間不能到聖殿去事奉。

不過,從地理上來說,耶路撒冷是在山上;從耶路撒冷到任何地方都是下去的。經文說他們「從這條路下來」,那麼,大概他們跟這個傷者一樣,是正在離開耶路撒冷了。那他們為甚麼不去救人呢?會是因為他們害怕嗎?怎麼說這也是一條強盜出沒的路啊,說不定他是假裝受傷,誰停下來就成了他們的獵物。為了自己的安全,管不了這麼多;就讓其他經過的途人救助他吧。

第一個經過的,是一個祭司,「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然後第二個經過的,是一個利未人,「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然後第三個經過的,是一個撒馬利亞,「看見他」,他沒有「從那邊過去」。聖經說,這個撒馬利亞人「看見他,就動了慈心」。這個撒馬利亞人在做任何動作幫助這個傷者之前,他首先是「動了慈心」。這正是他跟剛才那路人甲、路人乙的分別:他動了慈心。

這一下動了慈心,代價可真不小。耶穌說這個故事說得十分仔細:這撒馬利亞人「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一連串的動作細緻而溫柔,其實要花許多時間的;我們卻看見他沒有感到麻煩。而且他不單為傷者進行急救,他還要把他送到旅店去,照料了一個晚上。這個撒馬利亞人,耶穌說他是「行路來到這裏」,不知道他從哪裏而來、要往哪裏去,只知道他有自己的事情要辦;而且他帶著牲口,大概要遠行。但當他看見這個人受了傷、躺在路上,他動了慈心,於是把自己的事情放下,先回應了這人緊急的需要。他還要把他送到旅店去,把他交託了店主照顧,然後他才繼續辦自己的事情。

要回應「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個要求,我們需要付的代價可能是將自己的事情放下,先回應了別人的需要。這樣會造成自己的損失,至少在時間上會造成不方便、在金錢上要付出。甚至要冒險。正如故事裏面的路人甲、乙所憂慮的,這個躺在路上的人可能真的是強盜的同黨,停下來救他可能真的會令到自己被劫。

今日,假如我們要回應「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要求,我們需要付上怎樣的代價呢?時間、金錢、心力?也許只要能夠負擔得起,我們可能不介意付出金錢。然而我們會不會因為要付出時間而有保留呢?現代人有很多事務要處理,要為別人的需要而放下自己的事情、打亂自己生活裏面已有的秩序,甚至要放棄自己原本的計劃,對你來說會不會是一個更大的攔阻?

或者更大的攔阻是,要回應「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個要求,我們必須冒險。別人的需要可能不單是外在的、物質的幫助。我們可能要開放自己容讓別人的問題進入自己的心上,我們可能要開放自己讓別人進入我們生命之中。這樣,我們必須冒險面對自己脆弱的一面:我們是會受傷的。你會發現,好心常常是沒有好報的;你伸出雙手去關心對方,他可能會推開你;你明明是為他的好處,他可能反過來說你傷害他、拒絕你、疏遠你。這些經驗你可曾試過?我試過了,而且不止一次。那感覺就真的好像被人打個半死,被丟在路中。然而愛就是要冒險;重要的是,冒險的結果可能是你受傷害,也可能是他真的得到幫助。

說完故事之後,耶穌問這個律法師,「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律法師回答說:是那個憐憫他的。要回應「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個要求,要付的代價是金錢上的、時間上的;更重要是情感上的。但不可缺少的卻不是金錢、時間,甚至不是情感上的冒險。不可缺少的是憐憫、慈心。

這個撒馬利亞人與那路人甲、乙不同之處,是他「行路來到這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他不是因為自己有錢、有時間、有冒險精神,所以停下來幫助那人,他是因為看見這個人的境況,動了慈心,於是上前為他做那一切。

我一開首說的那宗新聞,其實不是新聞。幾乎每一天都有大大小小的倫常慘劇,也幾乎每一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人間慘事,問題是我們是否因為慘事增多,愛心就漸漸冷淡呢?人的需要是沒完了的;然而我們是不是因為知道沒有可能滿足所有的需要就索性關起心門,不對任何人的需要動情呢?

抑或,我們自己也是受傷的一個,於是就只是自己關起門來為自己療傷而不理會別人已經半死?就讓其他人去救他吧!

這個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我問:「甚麼是鄰舍?」鄰舍就是在你身旁的人。鄰舍是一種「彼此」的關係;一個人是不成鄰舍的。當我們被呼召「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同時,我們也被呼召成為別人的鄰舍,讓別人愛我如同自己。

對於一些人來說,要他愛別人容易一些,叫他們去接受別人的愛,是更難做得到。我們心底裏面會不會覺得接受別人的幫助是顯出自己是弱者、是失敗者?或者我們會不會覺得接受別人的幫助就是欠了人家的人情,恐怕難以償還?原來「愛鄰舍如同自己」也包括放下自己,接受別人以愛來對待自己。

愛神的代價
耶穌說完了這個故事,問這個律法師:「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說:你去照樣行吧!」(vv36-37)

這個律法有沒有照樣行呢?與耶穌討論了之後、他試探了耶穌之後,這個律法師的生命有沒有改變呢?他是不是仍然多方為自己找藉口,要劃定「誰不是我的鄰舍,可以不用去愛他」呢?抑或已經有新的領悟,從此以新的眼光來看別人的需要?我們不得而知。經文是一個開放的結局,等待聽故事的人自己來回應。

如果你是這個律法師,你會怎樣呢?

也許,這個律法師需要更深入反省的不是他如何「愛鄰舍如同自己」。他問耶穌:「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反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的回答是「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然後在第二番對話之中,焦點就集中在「鄰舍」之上,彷彿這個律法師對於愛神一點問題也沒有。事實卻不然。

愛是甚麼?愛不單是一些抽象的感覺,愛必須包括具體的行動。假如我們願意愛鄰舍如同自己,我們會願意為對方付上時間、金錢,甚至會願意在情感上冒險。然而,我們愛神又怎樣呢?「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愛到怎樣才算是盡呢?要做甚麼才算是愛神呢?付出時間、金錢的代價夠嗎?情感呢?

不錯,愛不單是抽象的感覺,必須具有實際的行動。不過,愛也不是單單要一些行動。那個撒馬利亞人願意付上代價來照料那傷者,最主要是因為他動了慈心。

神不需要我們對他動慈心。但是神要求我們對祂動情。沒有情的行動算不上是愛。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說得清楚,假如沒有愛,所有的事奉、所有的工作、所有服侍人的行為都是沒有意義的。

神要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祂,最終不是要我們為祂做一些甚麼。最終,神要的是我們。事奉有沒有果效,很多時不在我們掌握之中;我們的勞苦是否徒然不是由我們來判斷。我們為神付上多少時間、多少金錢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對上帝用情,我們有沒有向神敞開自己的生命,讓神愛你,這才重要。

然而,我們可以怎樣敞開自己讓神愛,又可以怎樣對神用情呢?這不是太抽象了嗎?不是。約翰壹書4:20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透過對那些我們眼睛可以看見、伸手可以觸及的弟兄姊妹付出愛,我們就是對那一位眼不能見、手摸不著的神用情。同樣地,透過接受那些能看見、能觸及的弟兄姊妹的愛,我們就是接受神的愛。

結語:「一起走過的日子」
踏入七月整個香港鋪天蓋地地慶祝回歸十周年。在震耳欲聾的「香港始終有你」的響聲之中,不知道你可有趁機回顧過往呢?

或是十年、或是二十年,或幾年,在過去的一段日子,有誰是你慶幸曾經有他出現在你的身邊?有誰曾經在你受傷倒地的時候憐憫你、關注你,始終陪伴你走過那些不容易走的日子?

在過去的一段日子,又有沒有誰曾經是你陪伴他走過一些艱難的歲月、你曾經透過對他們付出愛,讓你表達你對神的愛呢?

抑或你也是求助無門?你周遭也是沒有人知道你實際的處境?

有一首詩歌:【伴我成長】,我十分喜歡。每一次唱這首詩歌,都使我想起那些曾經與我一起走過一些艱難日子的弟兄姊妹。不知你可有這樣的弟兄姊妹?

弟兄姊妹,請看看你的左右、前後,他們就是神賜給你的鄰舍,讓你愛和被愛。無論發生任何事,請你找人與你一起走。

弟兄姊妹,假如有人找你與他一起走,我請你回應他。

不要沒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