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8, 2013

世上的光

經文:約翰福音 9: 1-41

引言
今日跟大家看的經文是另一個醫治的事蹟。多謝主席剛才為我們讀出了 vv1-7,神蹟事件的經過。在我們進入去看今日這件神蹟之前,不知大家可記得,之前我們曾經看過另一個醫治的神蹟,那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那件事跟今日我們要看的這件事,在很多方面相似。

讓我們稍稍重溫。在約翰福音 5: 1-16 記載,那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每天就躺在畢士大池旁邊,等池水一動,他要趕忙下水;但很多時候都被人先下去,他要繼續等。他與其他許多人一樣,以為是天使下來攪動池水,第一個下水的就得醫治。就在這樣毫無指望的等待裏面,耶穌來找他,醫治他。被醫好之後,這個人被當時的宗教領袖(猶太人)指責他犯了安息日的規例,當時他不知道耶穌是誰。後來當耶穌再去找他,耶穌對他說:「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5: 14)你還記得這個病了卅八年的人怎樣反應嗎?他馬上去找猶太人,告訴他們醫好他的是耶穌,結果猶太人「逼迫耶穌」。

那麼今日這個故事裏面這個生來瞎眼的人,他又如何回應耶穌的醫治呢?

I. 看見光明(vv1-7)
我們先看看主耶穌這一次的醫治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其實耶穌叫瞎眼的得看見,這樣的事情在幾卷福音書都有提及;其他福音書所說的可能是同一件事,也可能是不同的人。但無論是抑或不是,我們看見約翰記載這件事很獨特。

事情一開始已經很獨特了。耶穌與門徒過去,過去哪裏呢?約翰沒有特別說明,根據上文第7章,當時應該仍然是節期(大概是住棚節),耶穌仍然在耶路撒冷。這個生來瞎眼的人趁着過節,在這裏出現,向路過的人行乞。門徒看見這人,向耶穌發出一個神學問題:這個人的遭遇那麼悲慘,是他犯了罪呢?抑或是他父母犯了罪呢?苦難、疾病與犯罪有關,這是古時的人的想法,一點也不希奇,可能我們對上一兩輩的人也有這個想法。就算不是這種想法,一般正常人都相信「多行不義,必遭天譴」。況且,之前那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耶穌不就正是跟他說:「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意思是:之前的病已經是因為犯罪而有的了,如果再犯,「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所以門徒問得合理。

耶穌並不打算與門徒討論這個神義論的神學問題。耶穌很簡單地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意思是要在他身上讓人看見神的工作。之後耶穌就做了一個奇特的行動。耶穌常常用不同的方法醫治人,我們在其他福音書都有見過。不過祂今次的行動就只有約翰是這樣記載,而且顯然不是偶然的。耶穌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上來醫治。有泥土、有光,約翰將我們帶到創造的圖像裏面。這不是偶然的,在約翰福音一開頭,約翰已經宣告了:「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 1: 1-4)接着又說,耶穌「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 1: 9)。

在創世的時候,「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 1: 3),神自己就是光,祂將祂的光賜給人,讓人可以得着光、得着生命。生命,正是泥所要提示的。創世的時候,神用地上的泥土造人、賜人生命。約翰用光和泥土這兩個創世的元素來表達,神的醫治要帶給這個生來就瞎眼的人新的生命、新的開始。而這一份新的生命,從「看見」開始。「看見」一方面當然指到肉眼所見的看見,對於這一個人來說,耶穌賜給他視力,他將會有一個新的開始、新的視野。但另一方面,「看見」同樣可以指到心的領受,這一位「生來是瞎眼的」,他的肉眼從未看見,但他的心必然一直對外界有各種的領受。新的生命、新的開始,同樣也會帶給他心靈上有新的領受。

但這並不是馬上的改變。是一個進程,後面我們將要見到這個人改變的進程。

II. 備受質疑(vv8-34)
(A) 眾人的疑問
(1) 鄰舍(vv8-12)
經文第二個段落頗長;當中大致上分成幾段人物的對話。第一段 vv8-12,是那人與他的鄰舍的對話。請姊妹讀這一段經文:「8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着討飯的人嗎?9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10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樣開的呢?11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12他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

這個人可能經常在這個地方討飯,附近的人都認識他,而且他似乎也住在附近(都應該是的)。有趣的是,這些彷彿很熟悉他的人可能正是太熟悉了,所以一下子不能夠認得到他。因為那個「天生看不見的」現在竟然看見了;「有乜可能呀?冇可能嘅!」於是有一些人認為不是他,樣子相似而已,另一些人又頗肯定是他。「是他?不是他?」在其他翻譯本我們看到這些鄰舍的詢問並不是一句起、兩句止的,他們不斷地問:「係佢咩?唔係嗄嘛!係咩?發生乜野事?點解咁嘅?」另一方面,這個被醫好的人,他自己回答說:「我是。」又有一些譯本告訴我們,這個人是不斷地、堅持地說「我是」。可見他的鄰舍、那些素常見他討飯的人,對於這個人被醫好,根本是覺得難以置信。

(2) 法利賽人(vv13-34)
另一批不能夠相信的是法利賽人;這絕不奇怪的。從一開始,猶太人、宗教領袖對耶穌都不能夠接受,隨着耶穌事工的開展,他們對耶穌的敵意甚至是越來越強烈。之前,耶穌醫好那個病了卅八年的人,猶太人就逼迫耶穌(5: 16),後來甚至是「越發想要殺他」(5: 18)。這一次,他們同樣地想要控告耶穌。於是與上次一樣,他們詢問這個被醫好的人。

(a) 詢問那人(vv13-17)
法利賽人對這個人的詢問,有一種偵探查案的感覺,又好像法庭開庭聆訊,傳召不同的證人那樣。首先傳召這個生來瞎眼的人。請弟兄讀 vv13-17「13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裏。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15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16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就起了紛爭。17他們又對瞎子說: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是個先知。」

初步來說,法利賽人與那些鄰舍的反應差不多,也是引起了紛爭,有人相信、有人不相信。我們看見,這個生來是瞎眼的人得醫治,對這些法利賽人的信仰也造成一些衝擊:「醫好這瞎子的人不可能是從神而來的,因為祂觸犯了律法;但那個人若不是從神而來的,祂有甚麼能力做這件事呢?」他們起了紛爭,可能是頗為激烈的辯論,而且沒有結果;到最後這些教導律法的宗教領袖竟然要問這個從小就看不見的人意見:「佢醫好咗你,你說這個人是甚麼人?」整件事不能夠通過他們的信仰邏輯,違反安息日和醫治能力、兩者不能夠並存;他們不能夠接受。

(b) 詢問那人的父母(vv18-23)
查問這個被醫好的人,得不到滿意的答案。於是傳召第二批證人:這人的父母。我們又請姊妹讀 vv18-23:「18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19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20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21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22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23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通不過他們的信仰邏輯,於是他們選擇不信。不信甚麼呢?不可以不信這個人被醫好的,因為他分明是視力正常的站在你面前嘛,於是他們轉而不信他是生來就瞎眼的。最好就是問他的父母了。我們看見這人的父母回答得很謹慎,很小心:「是的,這是我們的兒子。是的,他原本是一出世就看不見的。不知道、不知道,他現在怎樣能看見呢,我們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誰醫好他呢,我們不知道。你自己問他喇,他大個喇,可以自己回答嘅喇!」約翰敘述這事件也刻意在這裏停了下來,旁述(畫外音)告訴我們,這對父母這麼謹慎小心,是因為怕被猶太人趕出會堂;趕出會堂就是被驅逐離開猶太人的群體,是當時的猶太人不能夠承擔的後果。

(c) 再詢問那人(vv24-34)
不得要領,於是法利賽人再傳召當事人作證。我請弟兄和姊妹輪流讀 vv24-34,請弟兄先:「24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25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了。26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做甚麼?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27他回答說:我方才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甚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28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29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裏來!30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這真是奇怪!31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32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33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做。34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將榮耀歸給神」,意思是「起誓誠實作答」。剛才大家讀這段經文有沒有讀到當中的火藥味?可以用針鋒相對來形容。這個人顯然不耐煩了,所以他的說話充滿了挖苦和諷刺。而那些法利賽人呢,我們看見他們也是步步進逼的。到最後,v34,約翰告訴我們,這個人的父母所害怕的事情是真的會發生的;這個人就是因為堅持承認耶穌而被逐出會堂。一些聖經學者告訴我們,「趕出會堂」這個字,四福音裏面只有約翰使用,除了在這一章之外,在 12: 42,提到官長之中有好些信耶穌的,也是因為怕被趕出會堂而不敢承認;在 16: 2 耶穌也警告祂的門徒,他們將要被趕出會堂、甚至被殺。我們相信,在約翰的時候,就是當約翰福音被寫成的時候,猶太人就是這樣將一切承認耶穌是基督的人趕出會堂。

我們不會感到詫異的,其餘三卷福音書的作者都告訴我們,「若有人要跟從耶穌,就當捨已,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信耶穌是要付代價的。約翰福音的讀者要付的代價就是被驅逐離開自己的家族、民族,甚至會被殺。就如上兩個星期,差傳雙周的講員所說,一些穆斯林歸信耶穌也會有這樣的遭遇,甚至更嚴厲、更殘酷。我們呢?我們要跟從耶穌、要依從神的心意生活,又要付怎樣的代價呢?

(B) 這人的相信
那麼這個人怎樣呢?面對眾人的懷疑、法利賽人這樣的威逼,甚至責罵,他又怎樣呢?剛才大家讀着那幾段經文,有沒有發現這個人對耶穌的認識,是一步一步地進深。

最初,當他面對鄰舍的不相信,問到關於醫好他的人的時候,這個人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有一個被人稱為耶穌的人);這個被醫好的人,他是完全不認識耶穌的。可能他只是聽見人這樣叫耶穌,所以知道祂的名字;對於耶穌的其他事情,他是「不知道」的。

然後,當法利賽人前後兩次質問他,我們看見他勇敢地回答,同時他自己也在複述被醫治的過程,和與法利賽人爭論的過程中,有機會反覆思想,耶穌是誰?耶穌是誰?在 v17,他首先認為耶穌是先知;不要忘記,當那些法利賽人在爭論「耶穌是不是從神來的」的時候,這個人已經可以分辨到耶穌是先知了,他比這些法利賽人更快認得出耶穌是神所差派的人。到法利賽人第二次質問他,想逼他指控耶穌是罪人的時候,這個人更進一步宣稱「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做」(v33),這個人的邏輯很簡單,神不會聽罪人的祈禱,這個人能夠醫治,所以祂不是罪人,而且祂的醫治是這麼奇妙,所以祂必然是從神而來的。

為甚麼這個人這麼肯定?理由也很簡單,在 v25 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他親身的經歷是不會被這些法利賽人的懷疑和質問所抹殺的。他被醫治、被賜與新的生命、新的開始,讓他有新的眼界,看見耶穌。不過是不是被醫治的就會相信呢?當然不是了。那個躺在畢士大池旁邊、病了卅八年的人,耶穌醫治了他之後,甚至耶穌特意提醒他不要再犯罪之後,他反而到猶太人那裏去指證耶穌。所以,有時儘管親身經歷過,若不能夠以新的眼界來看事情,不能夠以新的心來領受耶穌的拯救,到頭來還是仍在罪中。

不知道你對神的相信是怎樣的呢?會不會好像這個人那樣,也是捉緊蒙神拯救、蒙神保守、蒙神醫治的經歷,一步一步走過來,漸漸地加深認識,越來越信心穩固?抑或,連我們自己也對自己的經歷抱有懷疑,以為只是偶然、只是巧合、只是際遇呢?求神賜給我們屬靈的眼界,讓我們看得見耶穌的工作,讓我們不是將神奇妙的作為解釋了過去,以致平白失去了更深認識神的機會。

這個人的眼睛得開,看見的不是花花的世界,而是神的醫治,以致他對耶穌的認識一步一步地進深。但那還未足夠。還欠最重要的一步。

III. 罪與失明(vv35-41)
讓我們一起讀 vv35-41「35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36他回答說:主啊,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37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38他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40同他在那裏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耶穌知道這個人被逐出會堂之後,特意來找他。問他一條問題。細心數一數,這章經文裏面,總共十四條問題,這個生來瞎眼、後來被醫好的人不斷被詢問、質問、盤問。最重要的一條問題,耶穌留到最後才問他:「你相信神的兒子嗎?」

我們剛才說,這個人對耶穌的認識一步一步地進深,直至他確認耶穌必定是從神而來的。然而,到目前為止,也僅止於此。這是不夠的。我們相信耶穌可以做那些神蹟奇事,甚至我們相信耶穌是神,那也是不足夠的。就好像上個星期那位講員所講,我們只接受耶穌做救主是不足夠的,而且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同時承認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將自己生命的所有範疇全然交上,讓神作主。

耶穌問這個人:「你信神的兒子嗎?」這個人不知道誰是神的兒子。是誰呢?耶穌回答他:「你已經看見他了,我就是了」。立刻地,這個人馬上回應:「主啊!我信!就拜耶穌。」有一些人比較 v36的「主啊」,與這裏 v38 的「主啊」有甚麼不同。v36的「主啊」,只是禮拜地稱呼,類似是說「先生」,但v38的「主啊」,就肯定是承認耶穌是生命的主,因為他有一個很清晰的動作跟隨着——他拜耶穌,他認清楚這位耶穌不但是先知、不但是從神來的,祂就是神!

耶穌接着回應法利賽人的懷疑:看見,與看不見的吊詭。v39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看見,可以看見,反瞎了眼。」這是怎樣的呢?

在這段經文的開頭,v4-5 耶穌說:「4趁着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之前在8:12耶穌曾經說過:「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耶穌是世上的光,有光就叫人可以看見。人是否能夠看見,並不是在乎肉眼的視力是否健康,而是在乎是否在光明中,抑或是在黑暗裏。願意跟從耶穌的就在光明中,就能夠看見;不願意跟隨耶穌的,就仍在黑暗裏,就是瞎了眼。

耶穌說「趁着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這個意思可以是吩咐我們趁着還有日子,好好的傳福音,為神工作。不過,這個意思也可以是:趁着還有光的時候,我們要回應神,黑夜將到,沒有光的時候,就沒有人能夠再做選擇。趁着還有日子,好好回應上帝向你發出的邀請:「你信神的兒子嗎?」你願意接受耶穌做你的救主,和做你生命的主嗎?

這些法利賽人仍然不願意。他們對耶穌這樣說有很大的迴響。「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40同他在那裏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這些法利賽人也不笨:「耶穌說『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就是指這個生來瞎眼的了;那麼『能看見的反瞎了眼』豈不是說我們了?」他們這樣想,於是他們即時反問耶穌:「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這句反問句預設了一個正面的答案,意思是,問這一句問題的,預計回答的人會說「不是」的。但這正正是他們的問題,因為他們始終以為自己看得見。耶穌說,正是因為他們以為自己看得見,不願意承意他們是在黑暗中,所以他們不肯接受光。約翰福音一開頭,1:5,約翰已經宣告了:「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其實我們對這個說法也不陌生,在其他福音書裏面,耶穌也有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 9: 12-13; 可 2: 17; 路 5: 31-32)唯有看見自己在黑暗、承認自己需要神的光照,我們才會蒙神光照和拯救。回應經文一開頭,門徒問耶穌,是哪個的罪,這個人呢?抑或他的父母,以致他看不到呢?耶穌來到這一章經文的結尾,他回應門徒。是罪令到一個人看不見。但耶穌對罪的定義卻有不同,罪就是光來到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明明神的工作已經開始,但人卻視而不見、不願意承認,所以他們的罪還在,仍未蒙赦免。

結語
某個程度來說,這個生來瞎眼的人代表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是生來瞎眼的,因為罪使我們看不見自己在黑暗之中,唯有當光來到,我們才知道自己需要光。

門徒問是誰犯罪以致這個人生來就瞎眼,主耶穌說,是要從他身上要叫人看見神的工作。神的工作就是即使我們的出生好像這個人那麼坎坷,我們走過的路可能很艱難、很崎嶇,但當主耶穌來到,就能夠叫我們從黑暗進入光明,就能夠叫我們有新的開始、有新的生命,就能夠叫我們有不同的視野、用不同的眼光來看事物。

然而,當光照在我們的黑暗裏,我們是不是願意接受呢?我們能不能夠好像這個人這樣,儘管開頭不太認識,但仍然堅持承認他曾經經歷過的拯救,不因為別人的懷疑、不信,甚至逼迫而稍有疑惑?這個人對耶穌的認識從不知道,一步一步進深,直到他接受耶穌是神的兒子,同時是接受耶穌做他的主。你是否也是在這樣的信仰歷程上面前進着?抑或我們已經在某個階段停滯了、退後了?甚至你可能仍然只是旁觀着這個信仰。

主耶穌應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你要怎樣回應呢?好像那個病了卅八的人那樣?抑或好像這個生來瞎眼的人這樣,踏出信心的第一步呢?